澎湃评论员 西坡
近日,一则“不给生日红包和祝福就踢群?山西省政协一干部被曝行为不当”的报道引发舆论关注。微信群聊天记录截图显示,山西省政协办公厅机关党委副主任科员邢艳军在一公务员考试培训班的群里,借生日之名索要红包。(
干部过生日放言“不给红包就踢群”,澎湃和他聊了聊)
8月6日晚,邢艳军本人回应称,自己是酒后失言,犯了平时肯定不会犯的错误。同日,山西省政协官网发布消息称,山西省政协办公厅已安排纪检、人事部门与邢艳军谈话,要求立即退还微信红包,作出深刻检查。邢艳军本人按照组织要求,已向群友赔礼道歉,将微信红包退还群友,并于7月6日在所在党支部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
“酒后失言”显然有避重就轻之嫌,而“深刻检查”的处分也未必就够。邢艳军最大的问题不是索要红包,而是涉嫌经商。《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因此当前亟需查清的是,邢艳军与他群里的学生究竟是怎样一种关系。爆料者微博网友@蕉门客称,“邢艳军办个公务员考试培训班”。而邢艳军自己说,自己是在今年清明节回老家期间,在县里搞了次免费的公益讲座,讲解公务员考试的经验,微信群内也只是分享考试信息,“不挣钱”。但是其中有不少蹊跷。
比如截图显示,微信群的名字叫“邢艳军公务员……学生群”,邢在微信聊天中的语气十分强硬,称其他群员为“我的队伍成员”、“我的学生”,而一些人对他的恭维也十分肉麻。因此所谓的“公益讲座”真相究竟如何,显然需要进一步调查。
在职的公务员是绝对不能开办公务员考试培训班的。公务员不能因为自己曾是公考的胜利者,就想当然地把指点、培训后来者当成自己的生财之道。“官员不得经商”这条禁令中央三令五申,无论官大官小都不得违反。
退一步讲,即便邢艳军没有其他的谋利或敛财之举,他和这些将来有意走仕途的“学生”们的关系也是不健康、不正常的,甚至可以说带有乌烟瘴气。
据介绍,山西省政协机关纪检部门还在对此事进行进一步核查,待查清后将依纪依规作出处理。调查的重点自然应该是涉嫌经商的情节,查清之后还应给社会一个交代。
本期编辑 彭炜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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