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疆考试信息中心
四、报考程序
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职位
报考人员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查询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招聘程序等招考信息。公告信息发布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7日。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
(1)选择职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招聘职位表”等内容,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者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市场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报考单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职位。
(4)上传蓝底或白底1寸证件照片(jpg、gif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7日北京时间18:00(含周六、周日)。
(6)缴费时间:
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7日北京时间18:00(含周六、周日)。
报考人员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7)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8)2016年12月8日起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9)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报考职位咨询电话:0991—5581438。
(10)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1)报考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2)专业目录可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
(三)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1日(星期日)
(2)笔试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基础知识。
(4)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加分条件,但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人员,不予加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最高标准加分1次,不累计加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加分后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5)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6)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布。
2.资格审查
(1)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政治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中,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必须提供有关资料:
①烈士配偶及子女需提供烈士荣誉证书或授予烈士文件,以及证明与烈士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各地、州、市团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
③“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等材料;
④“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各地、州、市人社局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和服务证书;
⑤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相关材料;
⑥具有三年以上协警、辅警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政法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⑦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所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地点:
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政治部,地址:乌鲁木齐市宝山路1006号,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2月19日—12月21日。
3.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资格审查结束后进行通知。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及相关专业测试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组织实施。
六、招聘监督
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纪检委、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5581327、5581427
七、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负责解释。
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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