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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最新发言并答记者问!

运营商情报  · 公众号  ·  · 2024-10-11 23:07

正文



10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


10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国家数据局副局长陈荣辉、国家数据局数据资源司司长张望介绍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下面我们来整理了刘烈宏局长的发言内容。
首先,刘烈宏介绍了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有关情况: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对数据工作的关心支持。昨天,《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公开发布,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今天,我们重点就文件的背景、主要内容和后续工作安排,与大家作交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据是新的生产要素,是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也是重要生产力”。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公共数据,具有规模体量大、数据质量好、价值潜能大、带动作用强的特点。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是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先导工程,是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重要抓手,是以数字化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这些年来,公共数据面向支撑数字政府建设,在便利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但面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资源供给、应用创新、权益分配等方面,“不敢”“不愿”“不会”的问题比较突出,要素价值未得到充分释放。
《意见》聚焦破除公共数据流通使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统筹发展和安全,兼顾效率和公平,从扩大资源供给、规范授权运营、鼓励应用创新、营造良好环境、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措施。《意见》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改革举措,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是定规则、把方向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释放了鼓励发展的鲜明政策导向,对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具有里程碑意义。政策的主要创新点可以概括为“两个着力、一个规范”。
着力激发供数动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不足,主要矛盾在供给侧。《意见》明确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三种开发利用方式,对资源供给进行体系化部署。
着力释放用数活力。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很多数据融合应用场景中,公共数据不可或缺。《意见》鼓励各方利用公共数据开发更多产品,提供更好服务,繁荣产业生态。
规范授权运营活动。授权运营创新性强,亟需统一制度规则。《意见》要求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授权运营情况披露机制,提出监督管理要求,确立了授权运营的制度规则框架。
《意见》中还有不少改革创新举措,可以为各地区各部门工作实践提供政策依据和方向指导。可以预见,《意见》出台后,能大幅激发供给动力和用数活力,进一步释放公共数据在赋能实体经济、扩大消费需求、拓展投资空间、提升治理能力中的要素作用。同时,也能引领带动全社会数据资源融合应用,为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提供坚实支撑。文件出台后,预期产生四个方面的效果。
第一,将大幅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 我们正会同有关部门,在气象、交通、社保、自然资源等领域,深入谋划数据开发利用工作,一大批高质量公共数据将陆续供给出来。而且,以前很多企业和机构不知道有什么公共数据,数据在哪里,怎么获得。我们将通过公示资源登记信息,公开产品和服务清单等改革措施,畅通公共数据获取渠道。
第二,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用数活力。 用好公共数据可以更好地建设数字中国,对政府治理、经济发展、科技创新都很重要。例如,加大政务数据共享力度,打破“数据孤岛”,不仅可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也能让决策更加科学。用于企业生产经营,除了可以提升效率,还能催生新业态、新模式。特别是对于人工智能发展,数据资源更是至关重要。我们将引导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持续推进“要素数据×”三年行动计划,举办大赛,发布典型案例,激活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公共数据价值挖掘和创造。
第三,将扩大社会有效投资。 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离不开基础设施保障,离不开各方力量的共同参与。我们将加快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形成实物工作量,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开发利用。
第四,将促进数据产业发展。《意见》提出,将数据产业作为鼓励发展类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关企业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这些措施与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一起,相继出台实施,有利于培育一大批数据企业,促进数据产业加快发展,更好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
下面为记者提问: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刘局长刚才提到,《意见》是国家数据局成立以来,研究起草的首个中央文件,社会各界关注度非常高,请问后续将会有哪些具体举措推动《意见》落地实施?
刘烈宏:
《意见》印发以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就有章可循了。各地区各部门按照《意见》要求,积极谋划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工作。国家数据局将加强工作统筹,组织全国数据系统,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
我们将加快制定配套政策。《意见》是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顶层制度文件,为我们推进工作提供了指导。同时,一些具体的工作还需要更加细化明确的配套政策。例如,资源登记是规范公共数据资源管理的重要抓手,《意见》明确,要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授权运营怎么操作,有什么程序和要求,也是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关心的问题,《意见》提出,适时制定授权运营管理规定。我们已经起草完成《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两个配套政策一周内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我们也正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相关价格政策文件,近期即将出台。这就形成了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1+3”政策规则体系。
我们将加紧建立工作机制。《意见》要求加强对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明确数据管理机构。目前,地方层面,各地数据管理机构陆续到位,大部分省(区、市)配套建设了数据发展促进中心,省市两级已有111个地方组建了数据集团,进一步理顺数据管理、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的关系。部委层面,不少部门也在陆续调整优化数据管理工作的职能和力量。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工作联系,加快构建权责清晰、上下联动、紧密协作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体系。
我们将协同推动重点领域先行突破。在市场需求大、数据资源多的行业和地区,加强数据资源的汇聚治理,推动供需对接、部省协同和区域协作,拓展应用场景,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开发利用模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整体提升。
我们还将围绕公共数据资源“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强化政策保障,加大项目和经费支持力度,提高技术能力和安全水平,加快释放公共数据的要素价值。发布会后,我们还将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本月底将举办全国数据系统业务培训班,也会邀请有关部委和重点中央企业参加,共同推动《意见》落地见效。
  • 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我比较关心公共数据的授权运营工作。我了解到,很多运营主体都非常希望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请问,如何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和公平竞争?有什么具体的标准或者制度设计?
刘烈宏:
授权运营作为一种新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近年来一些地区和部门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在实践过程中形成了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依场景授权等多种模式,应该说各有特点。同时,也面临规则程序不够明确、职责边界不够清晰、运营情况不够透明等问题,如果这些问题把握不好,会影响公平竞争。
为此,《意见》明确提出要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并进行了针对性制度设计,对授权主体、运营机构、监管机制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明确授权主体的责任义务。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对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将授权运营纳入决策范围,明确什么数据可以授权、采取什么授权模式,对运营期限、退出机制作出明确限定,还要约定各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规范运营机构的行为。包括要求运营机构要落实授权要求,面向市场公平提供服务,严禁未经授权超范围使用数据。特别是,要求运营机构不得通过与其他经营主体达成垄断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实施垄断行为,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加强多维度监管。一方面,《意见》要求数据管理机构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指导监督运营机构依法依规经营。另一方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向审计机关提供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此外,《意见》还明确提出,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情况披露机制,运营机构应公开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能力清单,披露公共数据资源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我们希望通过这些制度设计,在鼓励探索授权运营的同时,建立规范运营、多方监督的约束机制,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发利用环境。
  • 中国日报记者:我们了解到,国家数据局即将迎来挂牌一周年。能否请您介绍一下,一年以来国家数据局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刘烈宏:
感谢您的提问,也感谢您对国家数据局的关注。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2023年10月25日,国家数据局正式挂牌运行。国家数据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各地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推动数据领域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围绕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已经出台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等重要政策文件8份,年底前还将出台企业数据开发利用、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等7份政策文件;围绕数据流通交易和开发利用,指导各地举办“数据要素×”大赛,近10万人参赛,引导24家数据交易机构发布互认互通倡议,推动实现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围绕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部署9项先行先试任务;围绕着力繁荣数据开发利用生态,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支持有关部门共同开发典型应用场景;围绕数据资产入表,会同财政部稳妥推进相关工作,加快实现数据要素资源的市场化、价值化。
一年来,我们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突出顶层设计,编制发布《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3年)》。研究制定数字中国建设监测指标体系。印发工作要点,明确各部门150多项重点任务。突出典型示范,陆续发布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等典型案例193个。研究推动数字中国等试验区建设,召开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现场推进会。突出凝心聚力,召开首次全国数据工作会议。先后主办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第十届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吸引3500多家企业参与。突出合作共赢,推动与14个国家共同发布《“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北京倡议》,与20多个国家签署数字经济合作谅解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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