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发布《关于[蛇口地区]法定图则02-10-09和02-10-10地块规划调整方案公开展示的通告》。
为保障蛇口影剧院升级改造用地需求,拟对[蛇口地区]法定图则02-10-09和02-10-10地块进行规划调整。
经过调整后,蛇口影剧院由原来的的现状保留调整为规划,对旁边的宅地+商地的用地面积进行了压缩,对蛇口影剧院的用地面积进行了扩大,由原来的5651平调整到7500平,除了建设影剧院外,还将承担社会停车场的功能。
这里需要提到,压缩的宅地+商地将一起与蛇口影剧院做好统筹设计。
另外,压缩的宅地+商地,容积率做了提高,由之前的2.7提高到3.6,这样宅地的总建面其实基本是持平的,宅地建面约1.9万平。
原规划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蛇口地区]法定图则02-10-09和02-10-10地块。02-10-09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2+C1),用地面积7176平方米,容积率为“2.7”,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依据政府批件)”;02-10-10地块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GIC2),用地面积5651平方米,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影剧院”,备注为“现状保留”。
拟调整方案:
[蛇口地区]法定图则02-10-09地块,用地面积由“7176平方米”调整为“5327平方米”,总容积保持不变,容积率由2.7调整为3.6,备注由“规划(依政府批件)”调整为“规划,在地块西侧预留宽度不少于8米的南北向公共车行通道,须24小时无条件向公众开放,并与02-10-10地块做好统筹设计”。
[蛇口地区]法定图则02-10-10地块,用地性质表述由“文化设施用地(GIC2)”调整为“文体设施用地(GIC2)”,用地面积由“5651平方米”调整为“75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新增“社会停车场(库)”,备注由“现状保留”调整为“规划,在地块西侧预留宽度不少于8米的南北向公共车行通道,须24小时无条件向公众开放,并与02-10-09地块做好统筹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