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到2020年文化产业要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这意味着广播影视业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十三五”期间将保持总体上的高速增长。
相关资料显示,2016年全国广播电视总收入和电影总票房整体保持增长态势,产业规模迅速壮大、服务大局能力进一步增强。
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一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电影作为“产业”的重要地位、发展方针、指导原则和扶持措施,使电影产业成为拉动内需、促进就业,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支柱性产业。
目前,我国已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媒体格局整体处于初步形成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阶段。
我国早已跻身广播影视大国行列,正处于向广播影视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2020年我国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广播影视业新的发展机遇不言而喻。
一、深化改革为广播影视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35年来取得的宝贵经验,深刻分析了我党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肩负的艰巨任务,果断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
广播电视作为党和国家的新闻舆论工具,肩负着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的光荣使命。深化广播影视改革,既要把握舆论引导水平,又要实现广播影视主体与市场的对接、与国际市场的接轨。要培育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广播影视特色的合格市场主体,要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市场的活力。
纵观传媒业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改革贯彻始终。新世纪以来,广播影视行业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包括区分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的改革,启动电台、电视台制播分离的改革,以及后来的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的改革,改革过程逐步深入。
伴随着文化体制的改革,一方面广播影视领域推进了政企、政事、政资、管办四分开,实现了中央、省级、副省级电台、电视台等所属的经营性节目制作单位和部门的转企改制,条件成熟的经许可可以上市融资,但电台电视台保持控股权、决策权、领导干部任免权。
同时,明确社会效益第一、社会价值优先的经营理念,形成反映广播影视企业特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如上海广电系统整合成立国有独资的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其业务涵盖内容生产、媒体运营、网络传输、现场演绎、文化旅游、购物和版权经营七大板块。
另一方面,广播影视产业以多种形式吸纳和运用社会资本,鼓励非公有制广播影视企业发展,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日益巩固。通过改革,明确了管理、市场和服务各自的主体责任,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体制机制的转变和发展方式的转变。
改革为我国广播影视业的繁荣发展释放了新的活力。2015年9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为新形势下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依据。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发展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广播影视业的繁荣发展。
来源:广电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