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建设内容
1.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该工程毗邻现状津沽污水处理厂,位于现津沽污水处理厂 北 侧 , 项 目 征 地 面 积 46.42ha , 实 际 用 地 面 积38.13ha。
该工程包括污水处理厂(含出水管道)及污泥处理厂两部分,
其中
污水处理部分建设规模 45 万 m³/d
,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天津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类标准。
污泥处理部分建设规模 700t/d
,采用污泥干化+焚烧工艺。
焚烧烟气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相应标准,臭气排放标准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及天津市地方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之要求,噪声控制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即:昼间 60dB(A)、夜间 50dB(A)。污泥经焚烧后主要产物有两种:灰渣和飞灰。灰渣可建材利用或填埋处置,飞灰本次设计暂按危废考虑,飞灰运至危废处置单位,由危废处置单位采用如螯合固化等稳定化工艺进行处理处置。
2.积水片改造工程
(1)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积水片改造二期工程(西沽地区)
项目拟建泵站两座,其中西于庄泵站占地面积 1700㎡,泵站设计规模 6.5m³/s,服务面积 80ha。泵站配套附属用房一座,建筑面积约 330㎡;津航路雨水泵站占地面积约 2400㎡。泵站设计规模为 10m³/s,服务面积约150ha。配套附属用房一座,建筑面积约为 270㎡ 。
(2)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积水片改造二期工程(密云路地区)
翻建密云路雨水泵站 22m³/s,新建密云路雨水泵 3 排2500×2500mm 进出水方涵、双排 3000×3000mm 压力出水方涵,d3000 压力出水管,改造积水片管网 2465m(d800-d1350mm)。
(3)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积水片改造二期工程(西南楼地区)
本工程为西南楼积水片的改造工程,本次工程包括两部分内容,一部分为原西园道雨水泵站系统改造,另一部分为广东路雨水系统改造。
(4)咸阳路雨水泵站改扩建及新增出水管道工程管道部分
主要建设内容:d2600mm 泵站出水管道、出水闸井和八字口,总长度约 1600m。
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可研估算总投资 462661.5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14216.16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101358.74 万元,预备费为 29993.49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 3010.75 万元,建设期利息为 14082.44 万元。通过循环迭代的方式重新计算出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的建设期利息[(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70%=债务融资]和积水片改造工程的建设期利息[(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80%=债务融资],为 13540.17 万元,调整建设期利息后的项目动态总投资为 462119.31 万元(作为财务测算依据)。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资本金比例为 30%,积水片改造工程资本金比例为 20%。项目公司中政府方出资代表股权比例为 1%,社会资本股权比例为 99%。
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运作,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程序引进合格供应商作为本项目的社会资本,由中标社会资本和政府方出资代表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组建PPP项目公司,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资本金比例为30%,积水片改造工程资本金比例为20%。
项目公司中政府方出资代表股权比例为1%,社会资本股权比例为99%。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签署《合作协议》,待项目公司成立后,实施机构、项目公司和中标社会资本签订《承继协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运营维护服务协议》,授权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合作期为30年。其中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积水片改造工程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29年)负责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和积水片改造工程PPP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并获取相应的政府补贴(包括污水处理服务费、可用性服务费和排水设施运营服务费),以覆盖本项目的投资运营合理回报。
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和积水片改造工程PPP项目设施资产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或其指定单位。
(来源:葛洲坝路桥公司、中国能建、工业水处理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