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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70年,还得证明
“
老两口是夫妻
”
证明
“结婚前是未婚”
河南男子为证明
“我是我”
京豫间奔波7趟
为“
我还活着
”开证明、为
一岁小孩“无犯罪记录”
开证明……一系列“奇葩证明”让办事群众伤透脑筋。
想到那些年跑断腿的各种经历,
真是一言难尽
……
但是小伙伴们先别哭,近日成都市政府常务会公布了一个大大的
好消息
!
↓↓↓
成都市通过
《成都市村(社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以下简称《清单》),明确了哪些可以开、哪些坚决不能要求市民开的证明事项。
依法取消了298项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主要为规避部门责任而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村(社区)证明、材料,
这个办法出台后,需要到社区、村委会去开具的证明材料将被大大精简,办事将超级方便!
来看看,
被精简后,
村委会和社区能开的证明清单还剩下什么?
↓
此次拟实施的《清单》,
专门针对村、社区所开具的证明进行简化
。记者走访成都市多个社区,其工作人员纷纷表示,
《清单》实施以后,许多“无奈”证明将不复存在。
《清单》明确了村、社区能够开具的15项证明事项,除了列出这15项证明
材料的名称
,还
明确了证明材料所被要求开具的单位,及其用途。
↓
例如
亲属关系证明
,要求开具该证明材料的单位是“市人社局”,其用途是“办理财产继承,领取保险等”。
再如
经济困难证明
,要求开具该证明的单位包括“市卫计委、市司法局、市法院”,其用途则分别是“市卫计委用于申请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市司法局和市法院用于公民申请法律援助”。
此外,
保留的15项证明还包括
:
市国土局要求开具的
“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
、市公安局要求开具的
“农村房屋无产权证证明”
、市卫计委要求开具的
“婚育情况证明”
、银行要求开具的
“在家死亡证明”
等等。
5月1日起
各部门不得再要求群众出具被砍证明
近日的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了
《关于印发的通知》
。《通知》提出,《清单》将于2017年
5月1日
起实施。
在
具体实施
方面
↓
1. 对于
未在《清单》范围内的事项,成都市各级各部门一律不得再要求办事群众提供村(社区)证明
。
2. 对于保留的证明事项,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在
4月28日前
,规范文本样式、明确办理用途及法律依据,
主动在其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公布
,方便市民群众和村(社区)参考使用。
3. 对于未纳入《清单》,但有关部门认为取消后存在较大监管责任的证明事项,例如资助或帮扶困难群体、部分亲属关系或身份证明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可以
个人声明或承诺的方式,替代村(社区)证明材料
。
4. 对于在成都市以外的地区或省级以上部门办事过程中,确实要求市民群众提供村(社区)证明的情况,
各村(社区)本着方便群众和酌情合理的原则予以出具
。并且,不得索要任何好处。
社区工作人员:
“无奈”证明目前还有 实施后有了拒绝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