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下称“苏高企协办【2017】5号”或“5号通知”)。
5号通知摘要如下:
自查对象:
自查内容:
-
提交认定或复审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是否按时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
企业自认定或复审通过以来,享受高企所得税优惠情况;
-
是否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了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信息(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以及更名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了相关事项。
自查方式:
截止日期:
整改与处理:
各地区截止日期总结:
注意要点
1. 5号通知由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联合了科技局、国地税局和财政局多个部门。5号通知由科技局网站对外通知,体现了技术在此次自查自纠活动中的先导作用。
2. 此次“自查自纠”不仅包含企业的自查工作,同时也包含地方科技、税务部门对《高新技术企业自查表》和高新技术企业相关备查材料的审核。
3.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将重点识别可能存在的滥用高新资质的行为,包括提交不真实、不准确或者不完整的技术和财务数据。主管部门并将核查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留存备查材料,如知识产权证书、研发费用辅助账等。
4. 若企业已经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却在2016年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放弃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将成为此次重点检查对象。
5. 按照5号通知要求,此次自查期间为2014至2016年。然而,若企业在此次检查中被发现有严重违规行为,仍存在被追溯检查更早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风险。
6. 2013年,国家级政府部门曾进行了第一次全国范围内高新技术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本次第二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由江苏省率先发起,其他省份亦可能参照发起类似高新技术企业自查工作。
7. 经过第一次自查自纠工作,大量企业被取消了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下表中总结了在第一次自查自纠后,官方公布的江苏省内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数量。我们注意到,在自查自纠后一年内集中出现了大量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被取消的案例。因此,对于目前的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很有可能成为高风险的一年。
被取消高新资格的企业数量
更多信息,敬请垂询
普华永道中国研发优惠服务团
队
:
邸占广
中国研发优惠服务主管合伙人
电话:+86 (10) 6533 2268
邮箱:[email protected]
郭欢洁
中国
中区
研发优惠服务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