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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专稿】不动产纳税抵押难实现?税务局这个尝试提供了新思路

中国税务报  · 公众号  · 财经  · 2017-06-15 10:46

正文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地税局联合市国税局和国土部门,在推进纳税担保方面取得关键性突破:打通不动产纳税抵押登记、查封及过户过程中的堵点,实现部门间不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无缝衔接”,成功为纳税人办理不动产纳税抵押登记,破解了长期困扰税务机关、国土部门、欠税纳税人、纳税担保人以及买受人的难题,为纳税担保工作提供了新思路。


不动产纳税抵押难实现

  

  据了解,在现行法律规定下,当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清缴欠税或提供纳税担保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动产纳税抵押是一种既能保障税收债权的安全,又能有效平衡纳税人权益的纳税担保方式,近年来成为不少纳税人申请行政复议前的优先选择。

  

  江门市地税局法规部门负责人表示,纳税担保是我国2001年修订的税收征管法的一项制度性创新,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发布的《纳税担保试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纳税担保的操作。但在实践中,由于行政部门之间存在衔接问题,纳税人申请以不动产办理纳税担保时,通常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导致有关纳税担保无法操作下去,直接影响到了多方面的权益。


尝试通过部门协作破题

   

  如何解决这个难题?几经调研,江门市地税局决定对不动产纳税抵押登记、查封及过户等系列难题立项,重点寻求与不动产管理部门的“无缝”衔接。

  

  深入对接国土部门,三方协力破局

  

  通过摸索,该局一方面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税收征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展开深入研究,把有关问题定位在基层税务机关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衔接上,寻求解决方案。另一方面联合市国税局,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展开三方会谈,达成合作共识,即以高效便民为出发点,全面厘清办理不动产纳税抵押登记、查封及过户过程中相关部门的权责分配。三方还联合印发了《关于市区办理不动产纳税抵押登记等有关手续的会议纪要》,为推进纳税担保工作提供指引。

  

  精准疏堵点,业务流程全线贯通

  

  依托上述指引,三方联合对不动产纳税抵押、查封和过户三大环节的业务“堵点”逐一精准施策,贯通业务流程,实现法律法规衔接畅通。

  

  他们首先打开不动产纳税抵押的“第一扇大门”:印发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纳税抵押首次登记的操作规程,从申请登记机关、申请材料、纳税担保书样式、担保期限和登记流程等方面,全方位规范纳税抵押登记的办理要点,为欠税纳税人办理不动产纳税抵押提供有效指引。

  

  接着亮出税务机关对欠税人不动产实施查封的“震慑利剑”:完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不动产查封登记的流程机制,明确查封期限和解封程序,使基层税务机关在落实税收保全措施和实行税务强制执行时有章可循,增强执法信心,降低执法阻力,确保国家税收安全。

  

  此后打造税务机关拍卖抵税不动产过户问题的“关键钥匙”:明确税务机关依法拍卖抵税不动产后单方过户的操作规程,解决了税务机关处置纳税人不动产后,担保抵押人不配合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造成税收债权无法实现、买受人权益无法落实的管理难题。

  

  记者通过走访了解到,随着不动产纳税抵押登记问题得到解决,江门市纳税人法律救济的关键堵点打通,资金紧张且希望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手段维护权益的纳税人有了方便、可行的纳税担保渠道,这非常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而对于税务机关和国土部门来说,新搭建的部门沟通合作平台,为部门合力解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在基层衔接落实问题提供了经验。



作者:李幸 乔吴 七逸 邢小华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王燕 010-6193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