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分发挥新型储能调节能力方面,《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建设一批共享储能电站。
何为共享储能?共享储能引进的是“共享经济”的概念,对分散的储能进行整合、再分配。在区域范围内,将独立分散的电网侧、电源侧、用户侧储能电站资源进行全网的优化配置,由电网进行统一协调,推动源网荷各端储能能力全面释放。共享储能的核心在于其能够提升储能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发电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并通过规模化建设降低管理和运营成本。共享储能的突出特点是不依附于新能源发电项目,在电力市场中的定位更加清晰,潜在收益来源更为丰富;同时,共享储能项目单体规模较大,对电网调度指令的响应能力更强,在电力现货市场、调峰调频市场中具备更强的竞争力。
“共享储能是发挥新型储能优化系统调节能力的重要方式。”中国工程院院士饶宏在解读《行动方案》时,对共享储能提升电力系统调节和支撑能力多有赞许。
对比独立储能“具有法人资格,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的概念特点,可以看出,共享储能事实上是独立储能运营的一类商业模式。两者并非对立概念,大多数情况下是相互交织的。
共享储能可以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开展电力辅助服务、电力市场交易、项目容量租赁等电力市场活动,既可以作为“充电宝”助力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又可以作为“电源点”增加企业多种经济收益,具有“一站多用”的功能。
目前,我国的共享储能正处于从试点示范逐步走向工程化、规模化、系统化和产业化的阶段,在新型储能市场中的地位和重要性不断上升。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发布的《2024年度中国共享储能发展白皮书》显示,2023年共享储能项目新增并网规模进一步扩大,新增12.41吉瓦/24.46吉瓦时,占2023年新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规模的54.91%,较2022年的44%增长10.91%。其中,华东和西南地区新增投运共享储能装机功率规模约占全国的46.46%。
据悉,截至目前,山东、湖南、青海、辽宁、安徽、河南、浙江、山西、云南、甘肃、河北、新疆等超过15个省区已经出台了共享储能相关的政策。
近日,江苏省规模最大共享储能电站扩容并网。经过扩容,江苏丰储共享储能电站总规模达到300兆瓦/600兆瓦时。从空中俯瞰,一排排白色储能舱整齐排列,蔚为壮观。
该电站运营期间,一方面利用电化学储能快速响应的特点为电网提供调频、调峰辅助服务,发挥“充电宝”“稳定器”作用,缓解供电压力,提升电能质量;另一方面通过容量租赁的方式服务能源项目并网需求,提升电网清洁能源占比。充分体现了共享储能“一站多用”的功能特点。
类似的共享储能项目在我国将加速涌现。《行动方案》明确“建设一批共享储能电站”的举措,将有力推动新型储能实现更加科学合理的统筹布局,有效解决当前新型储能面临的资源分散、管理复杂、运转低效等深层次问题。
“相对于安装位置分散、所有权多样的新能源场站配储等方式,布局建设共享式储能,尤其是在电网侧集中配置大容量共享式储能,可以充分发挥规模化储能应对调峰、调频、调压等调节需求的综合效益,减少电网调度管理的对象,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和降本增效。同时,新能源场站按照配比要求购买或租赁共享资源及相应服务,可解决新能源场站配储利用率低和缺乏投资回收机制等问题,实现多方共赢。”饶宏表示,通过布局建设共享储能电站,有利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发展模式,推动共享储能从试点示范走向工程化、规模化、系统化和产业化,为新能源快速发展下切实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供宝贵的实践经验。
共享储能作为顶峰调节的关键手段已初步发挥作用。以广西为例,目前,广西已并网的13家大容量独立共享储能电站每日实现等效“满充满放”,参与电网削峰填谷,在夜间用电低谷时段,将新能源富余电量储存起来,需要时再将电能释放回电网,1—7月累计存储及释放电量2.5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43万吨。
《行动方案》也对“探索应用一批新型储能技术”提出要求。根据电力系统不同应用场景和调节能力需求,探索建设一批含多种技术路线的储能电站,为储能新技术发展探索合适的发展路径。
饶宏认为,《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出通过合理的政策机制,引导新型储能电站的市场化投资运营,从而拓宽新型储能获得多重市场收益的渠道,为新型储能全面参与电力市场提供良好环境,有利于提高新型储能技术的自主可控水平、产业链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我国储能核心技术持续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为稳妥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调节支撑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