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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曝光!这类站点竟然街头泛滥

大楚网  · 公众号  · 武汉  · 2024-09-24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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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也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披着“新能源”外衣,绕开成品油监管,违法经营非标柴油。近日,记者在湖北襄阳调查发现,“挂羊头,卖狗肉”的伪新能源加注站泛滥。




襄阳多处“新能源加注站”卖柴油

9月18日,记者在襄阳宜城“中融能源”安诚加注站,工作人员正在给一辆货车“加油”。记者询问“是不是柴油?”,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是柴油,货车都能用”。随后,记者购买了30元的“柴油”装入油桶,收款方为“宜城市安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在襄阳襄州“中融能源”古驿加注站,记者多次询问是否是“柴油”?工作人员表示是“新能源”,货车都可以用。“我这后面停的一排货车都是加的这个。”工作人员指着加注站后方的一排货车说。随后,记者购买了50元“新能源”。收款方为“襄阳市王姐粮油批发”。


记者在襄阳境内发现,类似这样的新能源加注站不低于10家,其中包括:欧庙新能源加注站、中融能源孙铺加注站、中融能源峪山加注站、中融能源枣阳惠湾加注站、中融能源板桥加注站、中融能源雷河加注站。


伪新能源绕开监管  安全隐患极大

从这些新能源加注点的招牌,查询到其供应商有两家——湖北中融储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南涅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据“天眼查”显示,这两家公司的经营范围包含石油制品制造,但均不含“危险化学品”。但这些新能源加注点却都表示,其销售的燃料为“柴油”。

这些燃料是不是柴油?记者将在襄润新能源加注站、中融能源平林加注站、中融能源安诚加注站、中融能源古驿加注站购买的四桶“柴油”(新能源),送到权威检测机构,按照压燃式发动机用柴油产品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147-2016《车用柴油》检测,结果显示:襄润新能源加注站油样的“润滑性校正磨班直径”实测值超标,结论为“不合格”。


中融能源平林加注站、中融能源安诚加注站、中融能源古驿加注站的油样,“脂肪酸甲酯”(体积分数)实测值超标,结论为“不合格”。




自2023年1月1日起,所有柴油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要求生产、经营柴油企业必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由发证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这些分布于襄阳市的10多个“新能源加注点”,或以加油站的形式经营,或以撬装加油点的形式位于民房之中,都打着“新能源”的幌子,绕开政府部门对成品油的监管,非法经营危化品柴油,且都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安全隐患极大!

9月20日,襄阳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品监管科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襄阳市很多冠以新能源加注站的站点,的确没有成品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企业“易钻漏洞”。


工作人员表示:2022年湖北省四部门曾发布通知,明文规定不能以新能源等名义违规经营,逃避成品油市场监管。针对该情况,目前襄阳市多个部门正在准备开展打击。


襄阳市商务局工作人员表示,已获悉“新能源加注站”售卖车用燃料的情况。相关新能源站不属于成品油范畴,不属于商务部门管理。目前正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可能会启动相关整治工作。




中央、湖北曾发文
严禁新能源“挂羊头卖狗肉”

针对近年来成品油流通领域中“挂羊头卖狗肉”,以“新能源加注站”名义销售成品油,超出许可范围违规经营,涉嫌违法违规的乱象,2024年8月5日,国家商务部消费促进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流通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严禁规避加油站规划以“新能源加注站”等名义,批建车用燃料零售网点,销售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车用燃料。并要求严厉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湖北省早在2022年3月23日,省商务厅、发改委、应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能源液体燃料违规经营问题监管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明确表示要重点整治“通过添加其他成分与车用燃油进行混兑,以新能源、清洁能源、环保能源、绿色能源、清洁燃料、调合燃料、轻质循环油等名义,进行违规经营,逃避成品油市场监管的行为”。


延伸阅读: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撬装站点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非法获利,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撬装站点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危险作业罪,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来源:澎湃新闻(记者彭苣 编辑张琳)
责编:张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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