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珠海一公司要求员工连续出勤37日,引起广泛关注。据红星新闻报道,15日下午,广东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确已收到相关舆情,已经通知劳动监察部门调查核实该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此前,据网传聊天记录显示,该公司发布公告称,要求公司各部门及员工自2024年10月12日起至2024年11月17日每日均需正常出勤(含周末两日),如有特殊情况,需走线下审批流程提出纸质申请。公告发出后随即有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同时,该公司工作人员称没有加班费和调休。另据正在新闻,该公司回应称,网传内容断章取义,公司内部可以调休,并且内部员工已经知悉清楚。15日,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九派新闻,公司确实近期有保障任务,需要人力,但实际上是把调休等权利直接下放给项目组了。目前是有实习生提出离职。该公司要求其员工连续一个多月全勤上班,且没有调休和加班费,这是否合法合规?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粱嘉祥表示,若网传信息属实,则通知内容明显不符合劳动法规定。
粱嘉祥表示,员工可拒绝不合法的加班要求,并向公司工会,公司所在地基层工会报告,申请调处。如果员工接受配合加班安排,则应要求正常支付加班工资。若公司不支付加班工资,员工向当地劳动局、工会申请调处。一旦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