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窃书,我是有前科的。
那是我读五年级的时候,但那时所谓的读书,根本是不上课的,今天开忆苦思甜会,明天做糠糕拣柴籽,后天去农场割稻或是开批斗会,如此种种,我对书的概念是一本《老三篇》的红本本。
那回我家的房东太太从上海来乡下小住,她带着一部书——《红楼梦》,一共四本,这一下子就把我给勾引上了。但房东太太说,这书小孩子不能看的。她不说还好点,一说,我要看这书的欲望更强烈了,但又不能当着她的面看,要被她说看黄色书的。于是乘着她去上街,纳凉时偷着看。但这又能看到多少啊!眼看二十多天一晃就要过去了,知道房东太太马上要回上海了,我心里那个急啊!她一回,准定要带回这书的,我就没得看了。这样的书,别说我们家没钱买,就是有钱,在当时也是没地方买的,这可是禁书。怎样能让这书留下呢?
房东太太要走的前一天,我看她在收拾行李,我灵机一动帮着她收拾,她要我把我娘送的一些土产放进一只袋子里,袋子很大,我说:“阿婆,袋子还空,我把您的那四本书包好放到下面好不好?”她说:“好的。”你猜得出来我没有把书放进去,我用衣服的下摆遮住那书,把它带回了自己的房间。这一整天,我一直地忐忑不安,我怕她发现,不过,不知道为何,她没有发现,只是后来她到上海后,写信来说自己把那四本书忘在乡下了,要我负责把它保管好,下回她再来时给她好了。我把这话读给娘听时,心里是羞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