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在唐代凡送别必写诗,不写诗不是好哥们。
这首大名鼎鼎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就是王勃在长安期间写给要去建设大美四川的朋友杜少府的。
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当杜同学拿到这首诗的时候内心会崩溃到什么程度:大哥,你写得这么绝,让我怎么回啊?!
按照当时的习俗,这位可怜的杜少府是一定得写一首诗回赠的。于是毫无悬念的,在王勃这首诗的强大气场下,杜同学的回诗并没有在历史长河中留下哪怕一丝的墨迹。
刚刚失业的王勃,决定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毕竟生活不止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嘛。
嗯,不如,就去杜少府所在的蜀州吧。
正所谓: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何人不识君。
四川的各地官员听说文坛天王要来了,一个个激动得睡不着觉,纷纷派下属在驿站围追堵截,偶像所到之处不仅管吃管住,还兼陪游山玩水——古代追星也疯狂啊!
在这期间的某个深秋之夜,蜀地的月亮显得异常皎洁。
原来,十九岁的王勃在这个夜晚又写出了一首撼动诗坛的作品——《江亭夜月送别》。
乱烟笼碧砌,
飞月向南端。
寂寞离亭掩,
江山此夜寒。
我觉得,这是唐朝开国半个世纪以来,意境最美的一首送别诗。
简单的20个字,没有泪水涟涟,也没写依依不舍,所有的离情都凝在一个“寒”字之中,着此一字而境界全出。
这,就是高手。
跋涉了一个又一个城市的山水,别过了一拨又一拨的粉丝,一晃居然三年已过,吃多了麻辣烫,酸辣粉,王勃开始想念长安的肉夹馍和刀削面了。
长江悲已滞,万里念将归。
况属高风晚,山山黄叶飞。
——王勃《山中》
嗯,是该回长安了,我还年轻,还应该有所作为。
05
回到长安后,在朋友的力荐下王勃去做了虢州参军。
但是王勃怎么也没有想到,一入官场,老天爷又开始虐他了。
而且虐况升级,彻底翻车!——在虢州他一时心软私藏了一个逃跑的官奴,后来怕被人举报居然一时糊涂把官奴给杀了……
完了,杀人偿命,死罪已定!
很多人得到消息已经毫不犹豫地将他从通讯录中删除,可是注定王勃命不该绝,适逢唐高宗更改年号,天下大赦,就此逃过一劫。
说起来,王勃的这桩杀人案到现在仍是疑点重重,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居然会杀人?在一些唐代著述中就指明王勃是因为恃才傲物,得罪了同僚,被人设计构陷。
这也不无可能,天才的致命弱点往往就是智商发展太快,可是年龄小情商跟不上啊。那就容易特立独行,不为世容……(看来,做个普通人也不是没好处…)
不管真相如何,我们可以想象这件事对曾经天之骄子的王勃打击有多大。
后来国家想要对他重新启用,他毫不犹豫的谢绝了:别人做官发财,我特么做官丢命啊,说啥哥也不在官场混了。
从此王勃彻底断了对仕途的念想。
劫后余生之后,他最想做的事就是漂洋过海去交趾(今越南河内)探望被自己坑惨了的父亲大人。
没错,他老爸正是被他连累遭此流放,那时候的越南新马泰可不是什么旅游胜地,而是野兽纵横,巨蟒出没的荒蛮之处,真正的实力坑爹啊!
此时,正在打点行囊的王勃,并不知道他即将迎来自己人生中真正的巅峰时刻。
巅峰到光芒万丈,力透千古。
06
高宗上元二年,王勃出发探父。
在秋天路过了洪州(今南昌),既然到了南昌,自然要登天下闻名的滕王阁。
无巧不成书。
洪州的阎都督因为重修了滕王阁,正打算趁着重阳节放假,在阁内举办个文学派对,听说王勃恰好路过,阎都督赶紧差人送上了邀请函,现在天王落魄,不用出场费就可以拉来充门面,不请白不请!
宴会之上,酒过三巡,阎都督热情号召大家选派代表为本次重阳赛诗会作序。
他真的是想搞作文比赛吗?
错了,其实人选早就内定了——都督的女婿吴子章早就提前写好了一篇稿子打算在派对上一鸣惊人,顺便为自己的公号挣点真爱粉。
在座的客人心知肚明,都装傻充愣推辞不写。
女婿得意洋洋,正准备把早已背的滚瓜烂熟的文章默写下来,忽然,只见王勃同学放下手中啃了一半的鸡腿,高声道:“同志们,让我来!”
艾玛,IQ满分,EQ负分啊!(要不说人家嫉妒你,陷害你呢,这么大个人了,眼色呢?不过…对于王同学这次的太傻太天真,我举双手双脚赞成!)
阎都督不高兴了:“好好好!you can you up!我去换件衣服先。”
王勃:“好勒,您且瞧好吧!”
都督拂袖而去,坐在帐后越想越气:这是哪门子天王啊,摆明就是个愣头青!气不过便使手下人去看看那小子到底写了什么,是不是真的比自己女婿牛。
不一会儿,手下来报告:他的开头是“豫章故郡,洪都新府”。
都督嗤之以鼻:不过是老生常谈!
另一个手下说:他又写了“星分翼轸,地接衡庐”,
女婿说:切,这我也能写!
手下再报:
“ 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
“ 物华天宝,龙光射牛斗之墟;人杰地灵,徐孺下陈蕃之榻。”
“ 雄州雾列,俊采星驰。台隍枕夷夏之交,宾主尽东南之美。”
都督和女婿不说话了,意味深长地互看了一眼。
王勃那边看到都督躲在账后不出来,心想,好吧,且让哥捧你二句:
都督阎公之雅望,棨戟遥临;宇文新州之懿范,襜帷暂驻。十旬休假,胜友如云;千里逢迎,高朋满座。腾蛟起凤,孟学士之词宗;紫电青霜,王将军之武库。家君作宰,路出名区;童子何知,躬逢胜饯。
呵呵,你们以为我王勃真的情商低吗?所谓人情世故,我们天才不是不懂,而是不屑。毕竟天才的使命就是要尽情挥洒自己的才华啊!让我们处处韬光养晦,低调做人?那会憋死啊亲!
写到这里,王勃极目四望,只见远处天高云淡,澄江如练,波光山色交相辉映,近处则是楼阁错落,丹漆流彩,一时无限灵感涌上心头,一句句神来之笔飞逸而出:
时维九月,序属三秋。潦水尽而寒潭清,烟光凝而暮山紫。
层峦耸翠,上出重霄;飞阁流丹,下临无地。
云销雨霁,彩彻区明。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
……
每一句都是一幅绝美的风景大片啊!而且,还是动态的!
听手下人报到这里,阎都督和女婿再也坐不住了,他们知道一篇千古奇文即将横空出世,于是屁颠屁颠跑出去见证历史。
当阎都督看到王勃因感时伤怀写下“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之时,已经完全忘记了女婿的存在,忍不住愉快的拍起了小胖手:“此句对仗已到极致啊!天才啊,天才!!”
然而,接下来王同学并没有停留在自怜自艾,而是笔锋一转,志存高远:
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屈贾谊于长沙,非无圣主;窜梁鸿于海曲,岂乏明时?所赖君子见机,达人知命。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阎都督此时已经彻底变身24K纯金脑残粉:“嗯嗯,这碗鸡汤我干了!”
一番挥洒之后,王勃觉得差不多了,前面这些内容估计已经把大家镇的七荤八素了,来个谦虚点的结束语吧!
临别赠言,幸承恩于伟饯;登高作赋,是所望于群公。敢竭鄙怀,恭疏短引一言均赋,四韵俱成。请洒潘江,各倾陆海云尔。
翻译过来就是:
承蒙宴会恩赐,让我有机会作序一篇,至于登高赋诗,那就只能指望在座的诸公了。我只是冒昧地胡诌了几句,作短短的引言。接下来就隆重邀请在座的各位施展潘岳,陆机一样的才笔,各自谱写瑰丽的诗篇吧!
大家读完被这篇一蹴而就的古今第一骈文都彻底傻眼了:
音律、对仗、辞藻、典故——已然把汉字的美感发挥到极致啊!
而且有景有事,寓情于理,一篇序文写尽所有,我们特么还有什么可以发挥的啊?!回家洗洗睡还差不多……
揽汉唐人文成一序,绝江山美景于片言。
一篇限时命题作文写成这样,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亦不为过。
07
关于初唐四杰的排名顺序,争论很多,有人说是王、杨、卢、骆;有人说应该是王、骆、卢、杨。但不管怎样,多以王勃为首。
只一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就足以让历史从此定格在那个千年前的午后。
有意思的是,在冯梦龙《醒世恒言》的小说中,故事至此又出现了一个超级高潮。
女婿被王勃抢了风头,意不能平。他忽然发难指责王勃的作文乃是抄袭先贤之作。为了证明这是自己早就读过的旧文,他凭借过目不忘的特异功能,居然把王勃的作文流利地背了出来!
背完之后,他冷笑着盯着王勃:有本事来打我呀?
客人们也交头接耳,怀疑王勃抄袭。
王勃却不慌不忙鼓起了掌:“吴兄记性真好,佩服!佩服!不过这文章末尾还有一首诗,你知道呢?”
女婿瞬间懵圈:What, 还有诗?什么诗?
只见王勃微微一笑,深藏功与名,起身挥毫,文不加点:
滕王高阁临江渚,
佩玉鸣鸾罢歌舞;
画栋朝飞南浦云,
珠帘暮卷西山雨;
闲云潭影日悠悠,
物换星移几度秋;
阁中帝子今何在,
槛外长江空自流!
寂静,死一般地寂静。
终于,女婿羞愧地退下了。他知道,自己今天面对的那绝对是一等一的高手。
而当王勃写完这首诗,放下笔的那一刻,也代表着他完成了自己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次突围。
嗯,一辈子有一次这样的巅峰体验,值了!
08
上元三年(676年)冬,年度爆文《滕王阁序》已经刷屏刷到了长安。
一天,唐高宗也读到了这篇序文,忍不住狂拍大腿:“此乃千古绝唱,真天才也!”
“王勃现在哪,快把他找来,朕要跟他合影求签名!”
太监支支吾吾:“那个…这个…人已经挂了哎…”
是的,一篇横绝千古的《滕王阁序》,耗尽了王勃一生的时运。
676年,王勃于探望父亲的归途中渡海溺水,乘风而去。
他只活了短短的26个春秋。
我们不知道,如果他活到六十二岁,会猛到什么程度。
可能是他猛得老天爷也看不下去了,这才初唐啊,照这个节奏下去,你让“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的李白和“草堂留后世,诗圣著千秋”的杜甫还怎么出场?
算了,你还是提前回天上做神仙吧。
看到这,那些遇到一点点挫折就喜欢说自己天妒英才的人,摸摸你们的良心痛不痛?
什么叫天妒英才,这才是真正的天妒英才啊!
不过,一篇《滕王阁序》足矣了,我们不能要求更多了。
对于王勃来说,《滕王阁序》之后,某种意义来讲,他已经完成了生命的超越,已经是真正不死的人——永远活在最年轻最美好的年纪,他的诗文也将永远年轻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