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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奥巴马:总统在推动刑事司法改革中的作用|《哈佛法律评论》2017年第1期

法学学术前沿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1-06 14:38

正文


国家总统在推动刑事司法改革中的作用

美国总统 奥巴马 | 文

作者:刘云,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2014级博士生。

来源:【美国法瞭望】公众微信号,ID:US-LAW


2017年1月5日,《哈佛法律评论》第130卷第3期发布,作为2017年第1期第1篇,本期发表了奥巴马署名文章《国家总统在推动刑事司法改革中的作用》(The President’s Role In Advancing Criminal Justice Reform),作者单位署名为:美国总统。这篇文章关注了美国刑罚过多过重的问题,美国每年在押犯人超过220万,每年耗费资金超过810亿美元,全国受过监禁人数达到7000万,占到成年人的三分之一。监狱大量的囚犯不仅耗费了大量财产资金,而且没有起到预防犯罪和提高社会安全感的效果。为此,奥巴马呼吁继续推动刑事司法改革,抑制监禁刑罚的过多,预防对有色人种的偏见,对非暴力犯罪采取更加宽恕、有效的刑事政策,提高刑罚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下文附该论文详细摘要)在本文中,尽管奥巴马强调了民主党和共和党在刑事司法改革领域有很多的共识,但实际情况是川普提名的司法部长Jeff Sessions明确表示反对两党的妥协方案,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Chuck Grassley也明确表示要废止奥巴马颁布的刑事司法改革法案。奥巴马这是借助学术论文,表达他对川普政府的要求。


这是奥巴马在学术刊物发表的第二篇学术论文。其第一篇学术论文于2016年8月发表在《临床医学评论和教育》(Clinical Review & Education)题为:《美国医疗改革当前进展及其下一步》(United States Health Care Reform Progress to Date and Next Steps)。相比于第一篇文章的8页,今天在《哈佛法律评论》发表的这篇文章长达56页。与此同时,《哈佛法律评论》属于美国乃至全世界法学界排名前两位的核心刊物。《国家总统在刑事司法改革中的作用》一文的体例是按照标准专题论文形式撰写的,但本期《哈佛法律评论》将其归类为“评论文章”( Commentary),评论文章一般不如专题论文(Article)有深度、严谨。按照《哈佛法律评论》的惯例,评论文章的版面都位于每一期的最后部分,但是这次却打破管理将奥巴马的这篇文章放到了本期第一篇的位置。《哈佛法律评论》现任主编Michael Zuckerman接受采访表示:这是在位美国总统所发表的第一篇法学论文,他们对于这份编辑经历终生难忘,在收到文章后第一时间作出了反馈意见。


在美国法学院求一份教职一般都需要在主流刊物有论文发表,这或许意味着奥巴马卸任总统后将返回高校教师岗位。奥巴马会返回曾经工作12年的芝加哥大学法学院,还是去往其毕业母校哈佛大学法学院,抑或有其他去向,尚未有新闻报道。有新闻媒体在第一时间联系了白宫,白宫顾问Neil Eggleston答复称:奥巴马总统该文章能够推动刑事司法改革的长期不懈的进行下去,这篇文章可以告诉下一代的法律人为何当前的刑事司法改革如此重要,行政机关在刑事司法改革中的作用。同时,这篇文章总结了奥巴马政府在刑事司法改革领域做了哪些努力工作,以及还有哪些改革尚未完成。


值得一提的是,奥巴马虽然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执教12年,但是笔者在wordcat数据库未查到其任何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在2008年大选期间,美国政客新闻网(Politico)想专门深挖奥巴马的学术观点时就无奈的表示:尽管奥巴马曾经是《哈佛法律评论》主编和芝加哥大学法学院资深教师,但没有查到任何痕迹,奥巴马的名字没有出现在任何学术论文之中。不过,Politico依然找到一篇奥巴马担任主编时《哈佛法律评论》第104卷第3期第800-805页的一篇综述,这篇法院案例综述涉及到了在美国社会比较敏感的胎儿权利问题,它是由编委会撰写的而没有署名,Politico也将其认定为奥巴马的观点,声称奥巴马的观点是不保护胎儿权利,否定未出生胎儿起诉母亲的权利。美国dailycaller网在《哈佛法律评论》文章发表后的新闻报道指出:奥巴马在一篇学术论文都未发表的情况下,能够进入芝加哥法学院任教,还能在1996年升任高级讲师,这都不同寻常,或许是奥巴马担任《哈佛法律评论》主编一职的经历是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当初聘任奥巴马的主要原因。而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任职期间没有发表论文,dailycaller网认为这是奥巴马政治发迹阶段,奥巴马有意让自己更多做一个倾听者,同时这也避免了日后被政敌拿旧时学术观点攻击他。


尽管没有学术论文发表,奥巴马却有两本著作出版。其一是有关种族关系主题的《我父亲的梦想:奥巴马回忆录》(Dreams From My Father : A Story of Race and Inheritance),于2004年出版。奥巴马曾经是《哈佛法律评论》历史上第一位黑人主编,这在当时引发了美国公共媒体的广泛关注。基于这一原因和此后领导伊利诺伊州反种族歧视运动经历,奥巴马撰写了该书。其二是政治主题的《无畏的希望:重申美国梦》(The Audacity of Hope: Thoughts on Reclaiming the American Dream),于2006年出版。这是奥巴马在担任联邦参议员期间所撰写,基本是为竞选总统做的前期准备,本书在2006年秋《纽约时报》和Amazon.com上成为畅销书第一名。在担任总统期间,奥巴马的许多讲话分别被出版社和白宫办公室出版,但是这些都是官方的政治作品。

附:奥巴马基本履历

奥巴马于1988年秋季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学习,第一学年底入选成为《哈佛法律评论》编辑之一,第二学年当选为《哈佛法律评论》的主编。在攻读JD学位的暑期,奥巴马分别于1989年暑期在芝加哥盛德国际律师事务所(Sidley Austin LLP)工作,1990年暑期在霍普金斯•萨特律师事务所工作(Hopkins & Sutter Law Firm)。1991年从哈佛大学法学院获得JD学位后入职芝加哥大学法学院,讲授宪法课,于1992年到1996年担任讲师,1996年到2004年担任高级讲师。在芝加哥法学院从教期间,奥巴马参加并领导了伊利诺伊州的选民登记运动,大大提高了非洲裔美国人的选举参与度。与此同时,奥巴马加入了从事民权诉讼业务的Davis, Miner, Barnhill & Galland律师事务所,在1993-1996年担任助理(associate),1996-2004年担任法律顾问(counsel)。奥巴马在1996年当选州议员后正式进入政治界,于1997-2004年担任伊利诺伊州的议员,2005-2008年担任联邦国会议员,2008年当选美国第44任总统。

迦叶法律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