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会议了解到,今年济宁市共有138个棚改项目、65931户棚户区改造任务。目前,所有项目已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部分棚改项目已开展土地冻结、房屋征收等工作。下一步将重点围绕项目前期房屋征收、资金到位、货币化安置、开工建设进度等开展工作,根据安排,将于10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商品房库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三四线城市和县城基本实行货币化安置。
2016年,全市纳入省考核目标的棚改任务为52021户,数量居全省第3位。全市共开工55582户(套),开工率达到106.85%。其中新建安置住房27643套,货币化安置27939户,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0.27%,完成投资76.47亿元。
由于2016年济宁市棚改工作积极作为、勇于创新,济宁市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列为2017年全国唯一的棚户区改造工作联系点。
此外,2016年,全市有棚户区改造任务的13个县市区,开工率全部达到100%。其中5个县市区开工率超过100%,分别为经开区189.3%、高新区149.2%、嘉祥县148%、金乡县131.5%、曲阜市128.8%。货币化安置率有6个县市区超过50%,分别是鱼台县、汶上县、微山县、嘉祥县、曲阜市、邹城市,其中鱼台县达到90%以上。
记者在会上获悉,今年各县市区应结合各自实际,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土地出让、开发建设、资金拨付等各项环节手续办理,协调解决实施单位具体问题,抓紧组织启动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推广“房票”使用,货币化安置率不低于50%
今年,济宁市将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采取购买商品住房和政府搭桥组织棚改居民购买商品住房安置,努力提高货币化安置率,坚决落实货币化安置不低于50%的硬性目标。
今年将要求每个工地必须有一名环保监督员,必须有防尘措施,必须有扬尘治理标准,扬尘治理检查要覆盖到每个工地,必须有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将进行处罚。此外,还将加强对开工进度、资金管理、质量安全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县市区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综合济宁晚报
附:济宁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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