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预案》,哈市成立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市政府新闻办为成员单位的市价格应急指挥部。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全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市内、省内、国内和国际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随时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区、县(市)政府要加强对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实时监测分析,并按照市直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
根据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事件的性质、涉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将全市范围内或者部分区域内发生与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预警分为三级、二级和一级,一级为最高级别。其中,当出现较为明显的波动,或这些异常波动品种价格投诉举报数量明显增加时,为三级警情;出现显著波动,国务院或省政府依法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时,为二级警情;出现剧烈波动,国务院依法实行价格紧急措施时,为一级警情。
根据价格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哈市应急响应分为Ⅲ级、Ⅱ级、Ⅰ级共三级。政府部门按照职责和规定的权限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包括紧急调配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依法采取必要的临时管制措施、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以及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