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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一次精彩的突袭

金融混业观察  · 公众号  · 金融  · 2017-06-22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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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者言:直到6月21日万科才宣布启动董事会换届程序,实际上是精心设计的结果,背后的安排、对规则的运用,都精彩绝伦。


财新特约作者  彭冰/文

2017年6月21日早间(早晨7点35分开始),万科忽然发布《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和《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主要内容是深圳地铁提出了股东大会临时提案,要求更换万科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提出了11名董事候选人名单。这意味着经历了股权大战的万科终于开始启动拖延已久的董事会换届程序。


媒体关注的是万科董事候选人名单中王石退位、深圳地铁的全面介入以及宝能的缺位,其中比较有意思的是宝能缺位。根据万科公布的这11名董事候选人简历,除了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之外,7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3人为万科管理层,3人来自深圳地铁,另有1 人为深圳赛格集团董事长(孙盛典先生),无一人与目前暂居第一大股东的宝能有关系。


宝能的缺位并不意外。实际上,自从证监会刘主席公开骂出“妖精”、“害人精”之后,宝能的命运就急转直下。随着保监会项主席的落马,宝能更成为证监会和保监会围追堵截的对象。昔日神秘的姚老板,也不得不哀求保监会放前海人寿一马,以免资金链断裂酿成群体性事件。为此,姚老板已经承诺按照“政府的指示全面配合好万科的董事会换届工作”。


然而,尽管至2017年3月27日,万科现任董事会的任期就已经届满,特别是其中多名独董早在宝万之争发生之初就已经提出辞呈,但万科却拖延至今才启动董事会换届程序。对此,舆论多有微词,某些律师甚至要代表小股东提起诉讼。


但实际上万科有其苦衷。按照万科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要提前45天通知,而在2017年的2月份,宝能还是第一大股东,虽然已经服软,但保不准它提名一个自己的董事候选人。对第一大股东来说,这也是合情合理之事:不行使控制权,在董事会派一个人看着还不行吗?同时,当时深圳地铁虽然已经是第二大股东,但还不具备提名董事的权利,因此,万科只有让董事会超期服役,以免在董事会换届中横生枝节。


直到今天(6月21日)万科才宣布启动董事会换届程序,实际上是精心设计的结果,背后的安排、对规则的运用,都精彩绝伦,必须分析分析。


深圳地铁的董事提名权

    

首先,当然是深圳地铁提名董事的资格。


按照万科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会或者或连续180个交易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深圳地铁2017年1月25日才接盘华润持有的万科股权,至今也不足180个交易日,因此,深圳地铁不能基于其持有的华润股权提出董事候选人。当然,万科现任董事会可以直接帮深圳地铁提名。但这可能有两个问题:第一,本届董事会都是王石的迷粉,让他们放弃王石,会不会有些困难?第二,本届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那就必须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时候公布,作为股东大会的事项,就可能给宝能以可乘之机,达不到突然袭击的效果。这个我们在后面关于时间的问题上再详细分析。


因此,还是由深圳地铁自己来提名更为稳妥。3月16日,深圳地铁与恒大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恒大将其持有的万科股权表决权委托给深圳地铁行使。恒大的万科股权购买自2016年7月-8月期间。按照公告,2016年8月4日,恒大宣布购入万科股权4.68%。虽然不知道恒大购入3%是什么时候,但鉴于当时恒大的急速买入,估计时间也就在此前不久。假设以此作为计算基准,则恒大的股份也要到2017年5月8日才能满足连续180个交易日条件。因此,深圳地铁接受恒大的委托,行使恒大持有的万科股权表决权,才能具有董事候选人提名权。


不过,需要注意:2017年6月9日,恒大宣布将持有的全部万科股权(14.07%)出售给深圳地铁。如果这一交易完成,则深圳地铁持有的这部分万科股权将重新计算180个连续交易日,在此期间,深圳地铁就这部分股权则不能具有提名董事的权利。


所以,如果仔细研究相关公告,可以发现这一股权转让协议有着精巧的安排。首先,早在3月16日恒大将表决权委托深圳地铁的同时,恒大持有的全部万科股权就已经质押在中信证券,不得私自转让。其次,在这次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深圳地铁于6月16日前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剩余款项则于6月28日前支付。恒大则应在首期款项支付后3日解除全部股权质押,在剩余款项支付完毕后2日内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6月21日万科发布公告,宣布恒大已经解除了全部股份质押,这意味着深圳地铁已经依约支付了首期股权转让款项。但剩余款项肯定还没有支付,所以恒大持有的万科股权目前还在恒大手中,没有过户。实际上,在19日之前也不能办理过户,否则深圳地铁就没有满足条件的股份可以据以提出董事候选人了。


提名的时间

   

按照上面分析,最迟2017年5月8日,深圳地铁就已经具有了万科的董事提名权,而万科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是5月15日发出的,为什么通知中不明确提出董事候选人名单呢?


这就是本次万科董事会换届被我称为“突袭”的主要原因,目的是不给宝能捣乱的机会。


按照万科的公司章程,年度股东大会必须在每年6月份之前召开,万科将2016年度股东大会安排在今年6月30日召开,已经是章程允许的最后期限。同时,章程规定,股东大会通知必须提前45天通知,并且应当公告拟审议的事项,如果是选举董事,还应当公告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万科在5月15日发出了股东大会召开的公告,但其中并没有董事会换届的事项。显然,其目的就是要抑制各路股东的蠢蠢欲动,因为除了宝能之外,满足提名条件的股东还有神秘的安邦。


6月14日,安邦宣布董事长吴小晖不能履职,安邦的不稳定因素被排除。但宝能持股25%,目前还暂居第一大股东地位,还有董事提名权,姚老板虽然已经服软,但谁知道会不会搞什么幺蛾子?


于是,深圳地铁就玩出了封杀宝能提名权的绝技。这招的关键在于提名时间。按照万科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提出的临时提案,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天提出,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万科此次股东大会在6月30日召开,深圳地铁于6月19日提出临时提案,万科于6月21日发出临时股东大会补充公告,都在规则范围内。


但是,对于宝能来说,其一开始并不知道万科会在此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董事会换届,等到其在21日看到万科发布公告,知道万科启动了董事会换届程序之后,已经超出了临时提案的期限——宝能无权提出董事候选人提名了。


显然,深圳地铁虽然在万科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公告前就已经具有了董事提名权,但隐而不发,于临时提案期限截止日期最后一天忽然提出董事候选人名单,绝不是心血来潮,而是经过了精心设计和安排。万科最初发出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公告上,对董事会换届一言不发,背负了舆论诸多指责。但万科和深圳地铁通过对期限的充分运用,一击绝杀,彻底堵死了宝能的董事提名机会,笑到了最后。


此后剩下的只是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深圳地铁持有原来华润持有的股权,再加上受托的恒大表决权,可以行使的万科股份表决权已经超过宝能。按照万科章程要求的累积投票制,宝能股权虽小,但如果有自己的董事候选人,本来还能保证至少一人当选。但现在11名董事候选人中并无宝能方的任何一人,宝能空持25%的股权,在累积投票制下,也无力否决其中任何一人,更何况,在当前形势下,宝能又有何胆量敢否决?


走棋至此,虽然股东大会还没有召开,但胜负已定,若无盘外其他重大变故,姚老板也只能投子认输了。


此次宝万大战,历时将近两年。多方对决,扣人心弦。局势波澜起伏,最后急转直下,深圳地铁已然稳操胜券。其间妙招纷呈,也有损招臭棋。既有盘中对手的勾心斗角,也有盘外的政治经济影响。可以确信的是:宝万大战的影响已经不仅仅限于万科、宝能这几家公司,其必将对中国未来资本市场和金融体系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复盘可待来日。


(作者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责任编辑:李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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