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后的部长通道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将出台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稳定预期。
“有恒产者有恒心”,姜大明说,对于房屋、土地使用权和之后的续期问题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明确提出,将研究出台有关法律予以规定。
姜大明介绍,在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前,少数地方遇到的房屋、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有关部门已在去年年底提出了“两不一正常”过渡性解决方案,即不需提出续期申请,不需缴纳相关费用,正常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我们正在深入调查研究,并将积极提出法律安排的有关建议,请大家放心,居民购买住房,其财产权一定会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
姜大明:采取“两不一正常”过渡性办法 ,深入调研推动相关法律安排。
对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社会各界普遍关注。
关于这一问题,姜大明表示,“有恒产者有恒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去年底,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妥善解决在续期法律安排作出前,少数地方遇到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资源部商住建部提出了“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处理办法:一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二是不收取相关费用;三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这一办法公布后,得到了社会积极评价和普遍欢迎。
“对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我们正在深入调查研究,并将积极提出相关法律安排建议。请大家放心,居民购买住房,其财产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姜大明表示。
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土地供应基础性制度怎么建?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昨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部长通道答记者问时表示,国土部在加快建立房地产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面,主要有三项重点:
一是明确住房用地的本质属性,能够保障居民住有所居,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遏制炒作土地的行为。
二是落实地方的主体责任,因城因地分类失策。
三是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另外,要遏制炒作土地行为,对于需求过旺城市,合理增加土地住宅用地供应。
对于去库存压力大的城市,要减少甚至暂停土地供应。要坚持去库存和防过热并重。
购房者容易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综合自:央视财经(ID:cctvyscj)、中国经济网(ID:ourcecn)、国土部网站、中国经济网、每日经济新闻、央视新闻、凤凰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