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 瞭望智库(zhczyj)
01
1962年,美国科普作家蕾切尔·卡逊出版了一本影响力很大的科普读物,名叫《寂静的春天》,讲了化学杀虫剂给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带来的危害。
其实,人类对动物的影响要比这早得多。
从动物到皮毛,中间的一环是人类的猎杀。
之前的年代,没有“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的劝诫,只有“狂野西部”中对利润无止境追求的贪婪。
如果北美野牛有机会记录种群遭遇的话,会留下一部血泪史。
一头成年的北美野牛体长能达到3.5米,重超1吨,这种庞然大物在自然界基本没什么天敌,因此能在几百万年中自由迁徙。
欧洲人到来之前,北美大陆上三分之一的土地上都分布着野牛,据保守估算也有3000万头,上限可能达到7500万头甚至更多。
虽然印第安人也会每年猎杀大约50万头野牛,但这一数量对于庞大的野牛种群繁衍来说并没什么影响。
原住民捕猎野牛的方式也比较原始:逼牛跳崖。
在如今加拿大艾伯塔省西南部,有一绵延300多米、高约10米的悬崖,曾是一个大型围猎场。
当地土著曾在四五百年中通过石堆巷道将美洲野牛逐下悬崖摔死,然后在崖下营地屠宰加工,至今土层中还堆积着大量野牛遗骨。
作为世界上最古老的集体狩猎遗址之一,这个“野牛跳崖处”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02
印第安人为了吃肉猎杀野牛,18世纪的猎人们则看中野牛的皮毛。
虽然野牛的皮毛并不如水貂或者海獭那样贵重,但在猎人眼里却有份大量足的优势。
野牛中只有母牛和小牛的皮符合贸易要求,在有针对性的围猎和严重浪费下,获得一张野牛皮往往会造成五头野牛死亡。
北美野牛
皮毛猎人们不管损耗,只看收入,他们用几十年时间,几乎杀光了北美大陆上所有野牛。
1815年到1830年间,每年运到圣路易斯这一个交易点的大张野牛皮就达到2.6万张,售价每张3美元。
从1830年到1860年,这一数字进一步上涨到每年9万到10万张。
大的野牛皮会以每张4到10美元的价格批发出去,零售价为25到50美元。
利字当头,必有勇夫,著名的“野牛比尔”,单枪匹马在一年中杀死了4280头野牛。
从1872年到1874年,据估计全美有370万头野牛被杀死。
不断杀戮下,到19世纪80年代,庞大的野牛种群轰然垮塌。
1883年北方太平洋公司运输了4万张野牛皮,前一年这个数字是20万。
1883年秋天,猎人们按照惯例花几百美元购置好装备后,前往惯常的荒野狩猎。
但几乎每个人都一无所获、血本无归,因为大家都找不到野牛。
这就导致1884年运输的野牛皮只有300张,一节火车车厢就足以装下。
在野牛皮被源源不断运往各地的同时,北美野牛从数千万头锐减到1889年的1091头,短短200多年的时间,7000万头野牛永远消失在了北美大陆上,只剩下骨头被就地掩埋。
19世纪被猎杀的北美野牛头骨
西奥多·罗斯福曾感叹:“人类此前的历史上,从没有过一种数量这么多的大型野生动物物种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被屠杀殆尽的例子。野牛的灭绝是动物世界中一个真正的悲剧。”
射杀一只动物只需不到一秒,
剥下一张皮毛也只要几个小时,动物的孕育生长却要以年为单位计算。
这个矛盾几乎无解,结果就是动物越来越少,直至无皮可剥。
欧洲有
钱
人喜欢用油亮顺滑的河狸与海獭皮制作帽子、皮草长袍、斗篷镶边等高档服装。
但海獭繁殖非常缓慢,5年一胎,怀孕期约9至10个月,且通常一胎只有一只,罕见双胞胎。
但美国人和欧洲人不管这个,只要能卖出大价钱就疯狂猎杀,导致海獭一度销声匿迹。
河狸的繁殖频率比海獭稍高,但每年也只繁殖一次,且出生3年后才能成年。
这个速度同样远远不及猎杀速度
(让“小李子”拿下奥斯卡奖的《荒野猎人》讲的就是残忍的河狸猎杀者的故事)
据估计,欧洲人刚登上北美大陆时,北美东海岸大约有1000万只河狸。
到了1831年,皮毛猎手威廉·戈登感叹:“皮毛数量一年比一年少,而且这样的缩减是普遍和广泛的。落基山脉以东的河狸几乎可以认定为灭绝了。也许有人偶尔能抓到几只,但再也不会有任何人大量投资这项事业了。”
一度濒临灭
绝的野牛后来在各方保护下才勉强生存下来。
一个多世纪后的现在,北美野牛数量恢复到了大约50万头——正是白人到来之前印第安人一年捕杀野牛的数量——不过目前大部分北美野牛,就像家牛一样被人们圈养起来,以供食用牛肉。
野牛靠被圈养在农场中才顽强存活下来,然而,不能在荒原中迎着日落奔跑的野牛,还是野牛吗?
经济学中有个经典命题叫做“公用地的悲剧”,指的是公共物品因产权难以界定而被竞争性地过度使用或侵占,从而造成资源枯竭、环境恶化等后果。
美洲的殖民者见到河狸、海獭和北美野牛时,它们就被看作是公共物品。
但这种掠夺式的供求结构无疑不可持续,于是,自然界运转了数百万年的生态链,在血与火的粗暴干涉下戛然而止。
野牛从种群庞大到濒临灭绝再到被圈养在农场,不正是自然界哼唱的一曲关于物种灭绝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悲歌?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皮毛流通的过程,也是商人与猎人同盟在全球追寻利润的过程。
成为大宗商品的必要条件是有充分供给和旺盛需求,而且标准化的产品能在供需之间产生庞大利润。
在一段时期内,皮毛足以满足这些条件。
欧洲航海家探索新航线时的动力是黄金和香料,但意外遇到的皮毛,却带来同样巨大收益。
1524年探察北美东海岸的意大利探险家维拉扎诺就曾经用小物件同印第安人交换皮毛,这是白人同印第安人进行皮毛交换的最早记载。法国探险家雅克•卡蒂埃1534年航行到北美东海岸时,遇到了主动要求交易的麦克米克人,后者甚至连身上所穿的皮毛衣物也都脱了下来换了白人的物品,以至于“光着身子回家了,还示意明天会拿更多的皮毛回来”。
在清教徒抵达美洲的最初十多年里,殖民者的主要收入来源是从印第安人那里获得皮毛转卖到伦敦,正是这项交易让他们有了购买物资进而偿还债务的能力。
历史学家詹姆斯·亚当斯称:“《圣经》与河狸是年轻的殖民地的两个支柱。”
白人殖民者从美洲土著那里以微薄成本交换皮毛,运到欧洲加工后可以增值10倍。
17世纪,一张好的海狸皮可以在欧洲市场上卖到90先令,相当于目前的600美元左右,这是一大笔钱。
这笔钱对于早期窘困的殖民者来说至关重要。
很多已经无人知晓姓名的交易者是最早踏上这片土地的白人,他们心心念念的只是皮毛交易,而不是什么发现者的称号。
当时,葡萄牙和西班牙已经占据中美、南美的金银贵金属产地,即便他们认识到北美皮毛资源丰富,并乐意带一些回欧洲交换,主要精力也放在了已经发现的金银上。
对于后来的英法荷等殖民者来说,北美的皮毛贸易成为他们寻找黄金不得的一个理想替代品:带皮毛的“软黄金”。
18世纪美国独立后,皮毛贸易从英国人那里转到美国人手上。这一行业利润丰厚到足以堆砌出一位首富。
19世纪初,皮毛贸易利润堪比现在的电脑操作系统或者特斯拉汽车,当时的美国首富是皮毛大亨约翰·阿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