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IPO上市号
为客户创造和实现美好梦想!
51好读  ›  专栏  ›  IPO上市号

上市公司会计差错更正:解除销售合同,销售退回,冲减收入1.98亿!

IPO上市号  · 公众号  ·  · 2025-03-03 07:38

正文

来源:会计雅苑。


图片

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公司与甘肃潮讯志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潮讯”)于 2024年 2 月 16 日签署了《设备购销合同》(以下简称销售合同),销售总金额为 24,000万元(含税),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5 日开始陆续发货并安装调试,公司在 2024年第一季度完成了合同履约义务。公司单晶炉产品生产工艺成熟,产品质量稳定,历史上退换货比例较低,不存在大额退换货情况,因公司在销售单晶炉时退货概率极小且不具有可预见性,故综合考虑预计退回可能性及退回金额,在第一季度实现销售时全额确认收入。由于 2024 年光伏行业产能过剩导致恶性竞争,市场持续下行,甘肃潮讯采购的单晶炉投资项目投资不及预期,原规划投资项目已不符合未来规划,故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公司出于应收款回款考虑,公司管理层经过多次讨论,为减少上市公司损失,且考虑到与甘肃潮讯未来可能还有合作机会,同意了甘肃潮讯合同解除事项, 2024 年 11 月 5 日,公司与甘肃潮讯签署了《设备购销合同之解除协议》,对第一季度销售的单晶炉全部予以退回, 该退货事项属于期后市场因素导致的。

由于公司按合同约定完成履约义务后,甘肃潮讯一直未按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合同价款,且甘肃潮讯已无力再向公司支付该价款, 确认收入需满足的“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条件因期后行业持续下行导致大部分光伏企业投资和经营不及预期,实际收款情况与当时的回款预期出现了偏差, 经过审慎评估, 公司对第一季度确认的单晶炉销售收入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定期报告的影响,公司更正了 2024 年第一季报、半年报及第三季报财务数据。

新闻链接:

图片

1月23日,上交所就沐邦高科业绩预告相关事项发出问询函。要求沐邦高科就五大问题进一步补充说明。 其中包括销售退回事项:

关于销售退回。 补充说明前述发生销售退回的客户名称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开始业务合作时间及历年发生的销售额、款项结算情况及期末应收款项余额,退货原因、退货商品及数量、退货时点、是否与销售合同中关于退换货的约定一致;列示前期销售及本次退货的会计处理;结合相关业务的商业实质审慎判断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前期披露数据是否涉及会计差错或不当业绩调节情形,公司其他同类业务是否也存在期后退回的情况。

公司2月28日回复问询函如下:

一、补充说明前述发生销售退回的客户名称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开始业务合作时间及历年发生的销售额、款项结算情况及期末应收款项余额,退货原因、退货商品及数量、退货时点、是否与销售合同中关于退换货的约定一致;

本期发生销售退回的客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片

公司与甘肃潮讯志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潮讯”)自 2023年度开始合作, 2023 年度,公司与甘肃潮讯的交易额(不含税)为 3,955.75 万元,期间未发生退货。2024 年 2 月 16 日,双方签署了《设备购销合同》(以下简称销售合同),销售总金额为 22,400 万元(含税)。2024 年 11 月 5 日,双方签订解除协议,甘肃潮讯为补偿公司损失,需向公司支付 320 万元(含税)的补偿款。因此,公司与甘肃潮讯签署解除协议后,根据解除协议的约定,公司享有对补偿款的收款权,公司在 2024 年度将补偿款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1)甘肃潮讯基本情况及背景

甘肃潮讯成立于 2023 年 4 月,注册资本 6,000 万元位于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古浪工业集中区,主要从事新能源技术研发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甘肃潮讯积极响应国家新能源发展战略,致力于推动光伏产业的发展。甘肃潮讯由江苏溙德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溙德”)与重庆睿哲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睿哲”)投资成立,成立时江苏溙德持股比例为 85%、重庆睿哲持股比例为 15%;后江苏溙德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睿哲新能源有限公司将持有的甘肃潮讯股权全部转让给无锡潮讯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潮讯”),并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无锡潮讯是一家综合性新能源企业,业务涵盖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灯具、LED 照明器材、光伏原辅材料、电子材料、电子产品研发及销售,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等业务。

该公司是武威市借助与无锡市友好城市关系引进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旨在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并完善新能源产业链。其年产 5GW 单晶硅拉晶+5GW 单晶硅切片项目总投资约 32 亿元,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投资 14 亿元,占地约 100 亩,新建年产 2.5GW 单晶硅拉晶生产线,配套建设生产性厂房、仓库及附属设施等,于 2023 年 6 月启动。

(2)交易过程及金额

2024 年 2 月 16 日,双方经过协商签署了《设备购销合同》(以下简称销售合同),销售总金额为 22,400 万元(含税),双方约定于合同生效后 45 天交货,即最迟应于 3 月 31 日交货,交货地点为指定地点,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支付方式为电汇或 6 个月银行的银行承兑,支付时间约定情况如下:

受光伏行业的影响,该项目投资不及预期,该项业务并未实际收到款项。由于预期不会发生退货情况,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中,并未约定退货事宜。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5 日开始陆续发货并安装调试,运送地址为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并在 2024 年 3 月 30 日全部安装调试完毕。

(3)行业不景气要求退货

由于光伏行业产能过剩导致恶性竞争,市场持续下行,甘肃潮讯采购的单晶炉投资项目投资不及预期,原规划投资项目已不符合未来规划,故向公司提出退货申请,因其购货款尚未支付,公司出于应收款回款考虑,公司管理层经过多次讨论,为维护公司品牌声誉,且考虑到与甘肃潮讯未来可能还有合作机会,故于2024 年 11 月 5 日与甘肃潮讯签署了《设备购销合同之解除协议》,协议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其一单晶炉 160 台,需于 20 日内全部退回;其二为了弥补公司损失,给予公司 320 万补偿款,该补偿款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之前支付,截止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公司已收到 200.00 万元补偿款。

公司基于业务实际情况,与相关供应商启动了退货协商程序。协商过程中,公司与供应商通过电话沟通及书面确认等方式,就退货范围、原因进行了详细讨论。在协商过程中,公司充分考虑了供应商的商业诉求及未来合作潜力。鉴于公司为上市公司,且未来光伏项目仍存在较多合作机会,于 2024 年 12 月与供应商签订解除协议。 由于单晶炉为采购的配件组装形成,公司将单晶炉拆解为配件后,分别退回至相应的采购供应商。退回供应商的金额为 11,906.13 万元,公司留存的存货金额为 223.84 万元。

二、列示前期销售及本次退货的会计处理

①一季度销售时的会计处理:

在销售业务发生时,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确认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22,400.00 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9,823.01 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76.99 万元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323.67 万元

贷:存货 12,323.67 万元

②四季度销售退回时的会计处理:

冲减销售收入:公司在退货当期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同时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 19,823.01 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76.99 万元

贷:应收账款 22,400.00 万元

冲减销售成本:同时,公司将已结转的销售成本冲减当期的主营业务成本。会计分录为:

借:存货 12,323.67 万元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