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缴费1年以上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即可同步进行失业登记,无需另行办理,线上线下都能申领,请提前准备好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
▶️线下办理:申领地点为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线上办理:失业人员可随时随地在网上申领失业保险金。
1.微信办理:登录微信(需已进行实名认证),点击“发现→小程序→搜索“武汉人社”或“武汉社保”→业务经办·失业人员新增”,按照相关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点击“提交”完成申领手续。
图片截取自武汉人社微信小程序
2.支付宝办理:登录支付宝(需已进行实名认证),搜索“武汉人社”→选择“武汉人社”→业务经办·失业人员新增”,按照相关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点击“提交”完成申领手续。
3.电脑端申领: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完成“注册”→进入页面“特色服务”→点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选择武汉市及参保所在区、社保网上申报→进入“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待遇申请→失业保险金申请(个人)→阅读并勾选服务说明,点击“下一步”→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和失业信息→点击“保存”完成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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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4号)——
从2024年2月1日起,将全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90%进行联动调整。
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按区域由原来的四档调整为三档,分区域提高到1989元/月、1755元/月、1620元/月。
图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信息来源:http://rst.hubei.gov.cn/zfxxgk/zc/qtzdgkwj/202403/t20240301_5103042.shtml
问:必须本人到现场领取吗?
答: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通过后,由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保卡金融账户,无需本人到现场领取。
问:需要单位开证明吗?
答:经办机构认定失业人员状态时,通过内部经办信息系统比对及信息共享,核实用人单位已停止为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确认,不再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问:申请后多久发放?
答:个人申领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申领成功的次月,发放至社保卡金融账户。
信息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bZ6aCC2g_F-yG0ElAj23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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