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孟祥远
孟祥远,博士,硕士生导师,央广特约评论员、南京房地产学会副会长、华南城市研究会(智库)副会长,专业从事城市与房地产研究、咨询17年。华东更具影响力房产专家,买房人更信赖的专业导师!更多请关注实名新浪微博@孟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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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城以旧换新!学区可保留!刚刚楼市大招来了!

孟祥远  · 公众号  ·  · 2024-08-10 20:28

正文

江苏多地,再出楼市新政!

首先是无锡,无锡市梁溪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商品房以旧换新3.0版公告,将该市“以旧换新”政策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至无锡全市的优质公寓、优质商铺,以及苏州全市、常州全市的存量二手商品住宅。

至此,无锡成为了江苏首个打破地域限制,跨市实施商品房“以旧换新”的城市!

其次是泰州,近日泰州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明确就推动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出台10项举措,主要涉及购房补贴、以旧换新、房贷利率四大利好

可以看到,“以旧换新”作为去库存重要举措,目前已在全国各地铺开,并且力度还在不断加大!

无锡出台猛政!国企下场收苏州、常州存量二手房!

刚刚官宣,无锡国企去苏州、常州收房子——以旧换新。

即:无锡“以旧换新”支持苏州、常州二手房换无锡新房。

公告显示,梁溪城发集团指定主体收购无锡市存量二手商品住宅(不包括房改房、私房、办公类物业),本次扩大以下范围:

  • 增加对无锡全市优质公寓、优质商铺的收购。

  • 增加对苏州全市、常州全市等城市范围内存量二手商品住宅的收购。

  • 增加多换一。

  • 增加直系亲属新旧产权所属人变更。

  • 增加新楼盘参与。

报名须满足以下条件:

(1)无锡全市、苏州全市、常州全市等城市,在上述条款规定范围内拥有自有物业的居民(居民个人征信正常,无不良贷款记录且有权处理该套旧房),均可参与以旧换新,在无锡市梁溪城发集团下属控股楼盘换购商品住房

(2)收购物业应具有真实有效的产权证明,并确保权属清晰。

(3)完成过户前,存量二手物业须达到无抵押状态,并结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住宅需按三方协议约定时间达到空置状态交房,同时完成精保洁。非住宅类物业可带租约过户

(4)支持一换一、一换多、多换一,即一套二手物业置换一套新房或多套新房,多套二手物业置换一套新房,存量二手物业总价需不高于新购房源总价的60%

(5)需填写《存量商品房置换申请表》,并缴纳意向金10000元

无锡这波着实神来之笔,成为江苏省首个打破地域限制跨市实施商品房“以旧换新”的城市!

保留2年入学资格!泰州楼市新政,再升级!

无独有偶,泰州也在近日出台楼市新政!

利好全面升级!涉及购房补贴、以旧换新、房贷利率等方方面面。
1、第一大利好:购房补贴
在泰购房将继续发放购房补贴,将“五大购”升级为“八大购”!
“换新购”、“组团购”、“孝心购”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新增“进城购”、“返乡购”、“来泰购”,补贴标准为购房款总额的1.5%,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第二大利好:以旧换新
统筹推进财政补贴、国企收购、市场化运作。
“以旧换新”旧房可办理“带押过户”,双预告登记;旧房可抵首付款。

3、第三大利好一住房贷款

● 住房商业贷款方面
首套房最低首付为15%,二套房最低首付为25%。
取消利率下限,由银行自主执行。
● 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
5年以下(含5年)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不低于2.775%和3.325%
放宽首套房认定标准,让更多家庭享受首套房优惠政策。

4、第四大利好一购房入学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凭网签备案合同落户、入学。

“以旧换新”的换购人,可保留已售卖旧房施教区2年入学资格。


政治局会议重申“去库存”,多城发布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

楼市不起,救市不止。

在7月30日的政治局会议中,针对房地产再次提到了“去库存”。“去库存”已成为近期房地产政策的重心之一。

国家统计局口径的待售商品房面积(狭义库存)超过7亿立方米,是历史最高点。库存是全方位的,而潜在的住房需求难以匹配,因此去库存存在一定的难度。

土地供应缩减、房票安置阵营扩张、跨城以旧换新,本质上其实都是刺激市场需求,提振新房销售

接下来,在“去库存”的路上,应该还有大招要出来!比如——积极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这一举措一方面能够解决“去库存”问题,消化掉存量,帮助市场和企业甩掉历史包袱;另一方面也能够助力实现“市场与保障”双轨制让不同类型的有住房需要的老百姓能够“有的住”,也能“住得好”。
据中指研究院统计,目前已有10余城发布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明确房源征集范围、条件和价格。
5月14日,杭州市临安区也发布了收购一批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告。
6月17日,惠州市住建局发布公告,拟由政府选定的专业化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以合理价格收购,征集惠州市域内7个县(区)中心区域内120平方米以下的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房源用作保障性住房。
6月22日,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发布了20条措施,在推进住房“以旧换新”中,支持县内国有企业收购二手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100%予以补贴。收购二手商品住房可对外出售或用作租赁住房、征收安置房、人才房、保障性住房等。
6月24日,广东省江门市也发布了《关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拟由市、县两级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以合理价格在江门市相应行政区域内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楼市就是政策市,相信接下来还会有更多救市举措出台!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