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种业小镇招商引资十条(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招商十条”)公开亮相并向公众征求意见。前述文件显示,全国种业品牌前10名企业在小镇内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或小镇内企业新获得全国种业品牌前十名的,每家企业可获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广州种业小镇到底在哪里呢?
上述文件显示,种业小镇规划的范围,东至南沙港快路、西至南沙大道北,南至太石村太婆汾涌、北至沙湾水道,总面积5.5平方公里。
随着广州种业小镇的成立,招商引资的政策红利也拟出台。在种业小镇内注册成立的,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种业企业、种业科研机构、种业发展与服务平台型企业、种业会展企业等与种业发展相关联的各类实施主体(以下简称“实施主体”),均为扶持对象。
招商十条政策含金量十足,明确提出:上一年度全国种业品牌排名前10名的种业企业落户小镇、在小镇内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的,或小镇内种业企业新获得全国种业品牌排名前10名的,区财政给予每家企业5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与此同时,按实施主体对地方经济贡献的50%给予奖励,从入驻种业小镇当年始,连续三年实施。
在引进高资质企业方面,招商十条则明确规定,落户小镇的持有A证、B证、E证和F证的种业企业,持续经营两年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平台型企业引进具有A证、B证、E证和F证的种业企业以及种业科研机构进驻的,每引进一家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记者从南沙区了解到,为盘活小镇内的存量建设用地,小镇内物业所有权人进行“三旧”商业改造,可享受土地评估地价补偿金10%的优惠。而种业企业租赁种业小镇范围内物业,从事种业科研和经营活动的,南沙区财政连续3年按实际租金的30%给予补贴,不过每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租金补贴。
来源:广州日报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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