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地产市场再出新政,商改住将成为历史。在3月26日,北京市住建委联合规土委等多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即日起,北京市在建在售“商办”项目将不得卖给个人。
公告要点:
在售商改住禁售个人 二手商改住要“限购”
为了进一步“还商于商”,《公告》明确,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而对于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如再次上市出售,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但个人购买应当符合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及自购房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两个条件,即商办房也纳入了限购范围。
为限制中介借机哄抬价格,炒作商用房,《公告》规定:对规划用途为商办类的房屋,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对违规代理商办类房屋销售或者虚假宣传商办类房屋居住用途的中介机构,依法注销机构备案,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公告》规定,开发企业新建的商办类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用途建设、销售,违反规定的,规划国土、住建部门依法处理。同时对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的面积也做出具体规定,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方米。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
公告发布之日起,如开发企业将新开工的商办类项目违规改为居住用途,一经查实,规划国土部门依法收回土地,商业银行对该企业在本市所有项目暂停授信。
对于《公告》发布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该《公告》也作出了明确:本公告执行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出售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2、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公告》明确要求:商业、办公类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米;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开发企业将新开工的商办类项目违规改为居住用途的,一经查实,规划国土部门依法收回土地,商业银行对该企业在本市所有项目暂停授信。
该《公告》指出,对规划用途为商办类的房屋,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对违规代理商办类房屋销售或者虚假宣传商办类房屋居住用途的中介机构,依法注销机构备案,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公告》明确,对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反公告依法受到处理的处罚信息将纳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据业内人士介绍,商改住盛行,主要出现在少数一线城市,由于严格的住房限购以及住宅价格较高,不少人将购买小面积商业办公项目作为投资或者过渡性居住,开发商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把商业办公项目设计、开发建设成住宅对外销售。
“这类违规操作,一方面导致政府在区域或商圈的规划落空,大量商业办公楼盘用于居住,经济活动聚集效应减弱,另一方面对商改住进行炒作,也拉高商业办公用房的成本,不利于整体经济发展。”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尹飞表示,全面叫停商改住刻不容缓,商改住、办改住,本身就是违规变更房屋规划用途的行为,这次北京市全面叫停商办改住,是正本清源,让这些商业办公项目回归到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路径上来,也是为消费者负责,保护购房人权益的重要举措。
“开发商不能建、个人不让买、银行不给贷、中介不许代理,继续顶风作案的,后果很严重:一经查实,收回土地,银行在全市范围内暂停授信,代理机构注销。”北京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会长李文杰说,“在新政的高压态势下,违规商改住的供应和需求同步封杀,商改住这个商不商住不住的怪胎,将告别北京市场,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