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对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作出了部署,为做好财政工作指明了方向。湖南财政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贯通、协同、闭环”的工作理念和扎实有力的工作举措,确保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在湖南落地见效,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加强财政调控,着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一是大力提振消费。充分运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全面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改进补贴申领流程,让消费者享受更多实惠。推动长沙市内免税店抓紧落地,挖掘入境消费潜力。继续支持长株潭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和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降低物流成本。
二是扩大有效投资。完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加强优质项目储备,争取更多“两重”项目落地。扩大专项债券使用领域和用作资本金范围,将更多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纳入储备,充分发挥投资拉动作用。出台专项债券自审自发试点管理办法,着力提升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以好项目、大项目扩大有效投资。
三是壮大市场主体。统筹用好化债支持政策,加大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清欠力度。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加大财政补助、政府采购等综合扶持力度,帮助重点企业渡过难关。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坚决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逐利性执法。
加强财金联动,着力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一是加速金芙蓉基金落地。出台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建立基金工作统筹机制,围绕“三个高地”“4×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落实年度子基金设立计划,加快推进已批准子基金落地,强化基金全生命周期风险防控。探索省市联合设立产业基金,支持各地优势产业发展。
二是充实财政政策工具箱。优化财政支持方式,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和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用好政府投资基金,投补、投贷、投担相结合,以投代招、以投促引。突出财政支持重点,着力推进“智赋万企”“人工智能+”行动,加快国家绿色智能计算产业先导区建设,培育壮大电子信息、新能源、音视频装备等新增长点。
三是更好发挥省属金融企业作用。积极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优化管理机制,依法依规管好省属国有金融企业。深化改革,推动省属国有金融企业进一步聚焦主业、深耕本土,全力服务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与财政政策协同,提升对产业发展、实体经济支撑能力,加快省属国有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投入保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人民至上,把保障民生摆在首要位置,确保民生投入占比保持在70%以上。
一是突出就业优先导向。统筹用好税费减免、就业补贴、稳岗返还等政策,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优化财政支持政策,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缓解“就业难”和“招工难”结构性矛盾。
二是支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建立省市联动支持高校机制,三年新增筹措资金支持优化调整高等院校与学科专业布局。推动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学前教育投入体系,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三是织密社会保障网。坚持小步快走,提高城乡低保省级指导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散居和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落实湖南省普惠性托位入托补助办法,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推进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与农村防止返贫帮扶政策衔接并轨。
四是推进健康湖南建设。支持实施医学学科“登峰计划”,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五是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财政资环政策体系,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继续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支持生态保护修复,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国土绿化等重大项目。
六是加大乡村振兴投入。加强资金统筹,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构建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格局。支持高标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
加强资源统筹,着力深化零基预算改革
一是开展重点领域攻坚。扎实开展省级高等教育领域沉淀资金盘活、财政科研专项统筹、产业发展政策清理转型、信息化项目统管、资产与预算管理联动等五大攻坚行动,指导市县同步推进,以重点突破带动改革整体提升。
二是推进“破基数”改革。打破政府预算基数,全面清理现行支出政策,进一步清理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打破部门预算基数,不再采取“基数+增长”方式安排部门预算,全面压缩专项资金分配自由裁量权。打破转移支付基数,进一步加大动态分配力度,降低“基数”分配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