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历来是申请上市公司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律师在尽职调查中对目标公司需要查明的基础步骤。对于实际控制人,现行法律对其作出了一般性的定义,但是对如何认定实际控制人却没有作出直接规定。律师也都是秉承实务中被广泛认可的观点进行操作,并无明确的法律依据。而且在实务中又会出现认定实际控制人的几个方面指向不是同一个人,认定单一实际控制人不能真实反映公司的控制权状态。尽管证券期货一号意见对共同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作出了规定,但实际中遇到的情况又是千差万别。
如此,律师在实务中经常被以下问题困扰:
实际控制人认定标准?
共同实际控制人认定标准?
为什么有些亲属关系被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有些却不呢?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就能完全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了吗?
为此梧桐特别邀请了中伦律师事务所周俊律师为树友分享「IPO项目中共同实际控制人认定问题案例解读与分析」,周俊律师将通过多年的实务经验的总结,并结合已有案例对共同实际控制人的认定问题做出细致、深入的分析,帮助树友们攻克共同实际控制人认定的难题。
周俊
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
南开大学法学学士、厦门大学法学硕士
周俊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主要致力于公司证券、并购投资领域的法律事务,在公司重组、上市、投资并购等方面具有丰富法律服务经验并承办了大量相关项目。
主要服务的客户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华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等。
一、
实际控制人问题概述
1、实际控制人的法律内涵
2、实际控制人的具体法律认定标准
3、IPO项目中的实际控制人模式:单一实际控制、无实际控制人、共同实际控制
二、
形成共同控制的认定标准
1、共同控制认定的法律规定
2、正向认定依据
①前提:形成实际控制
②行为:存在共同控制
③共同控制保证公司规范运行
④共同控制权的稳定性
⑤其他条件
3、反向认定依据:公司股权结构分散
三、
共同实际控制人的表现形式
1、共同实际控制的表现形式概述
2、基于身份关系的共同实际控制认定
① 山东赫达、新海宜、新科机电等被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案例分析
② 吉宏股份、雅图文化、盐津铺子等存在亲属关系未被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案例分析
③ 亲属关系共同实际控制人认定的实务经验总结
3、基于合作关系的共同实际控制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