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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毛姆最爱的女孩儿

译言  · 公众号  ·  · 2024-07-08 18:34

正文

毛姆说:“我喜欢《寻欢作乐》胜过其他作品,因为那个带着可爱微笑的女人,为我重生于书页之间。”


他说的,就是书中的女主角罗茜小姐。 据说,罗茜的原型是剧作家Henry Arthur Jones的女儿sue,毛姆对她颇有爱慕,两人的关系维持了将近八年。


罗茜小姐是个穷作家的妻子,曾是酒店的服务员,其他人都因此看不起罗茜,但在男主角眼里,“她是一个单纯的女人,她很健康、直白,喜欢让别人欢乐,喜欢爱。始终真诚、质朴、毫不做作。”


与她接触的过程中,他发现传说中轻佻的风流女子,其实温柔大方,和他骑自行车、打桥牌,成为暧昧的情人,老了变成头发花白的文雅高贵的老太太。书中所有那些为了名利、地位、 伪装自己的人,和她相比,都显得卑鄙虚伪,无论伪装得有多么高超。


所以,虽然罗茜被塑造成轻浮、奢靡、风流的形象,但让人恨不起来,成为毛姆所有小说中最活泼生动、明媚可爱,成为让人喜爱的女性形象之一。描写和罗茜亲密关系的文字,也让人沉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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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段落


当希利尔当着罗茜的面谈起她的相貌时,罗茜会面带笑容认真地倾听;她苍白的脸庞上泛起一片红晕。我认为,一开始听希利尔谈论起她美丽的相貌时,她以为他只是在和她说笑;后来她发现并非如此,希利尔把她画成闪着银色光芒的金色,她也没有受到特别的影响。她觉得有一点有趣,当然也很开心,又带着一点惊讶,不过她还没有飘飘然,她认为希利尔有一些疯癫,我经常好奇他们之前是不是发生过什么事情。我忘不了在黑马厩听到的所有关于罗茜的传闻,也无法忘记在牧师宅邸花园里看到的场景;我也好奇她同昆廷·福德和哈里·雷特福德的关系。


我经常看到他们和她在一起。她其实并没有和他们特别亲密,反而像是同事朋友关系;她经常用所有人都能听到的声音和他们约定一起出去玩;而当她看着他们的时候,脸上浮现的是孩童般淘气的笑容,到那时我才发现那种笑容具有神秘的美。有时候当我们并排坐在音乐厅的时候,我注视着她的脸;我不认为自己爱上了她,我仅仅是喜欢静静地坐在她的身边,看着她浅金色的头发和浅金色的皮肤。当然,莱昂内尔·希利尔说得是对的,怪就怪在这种金色的确给人一种奇特的月光似的感觉。她的恬静如同夏日傍晚的光缓缓从无云的天空上逐渐消失。她极度的沉静中没有任何沉闷的感觉,反倒像八月阳光底下肯特郡海岸外那平静闪亮的大海一样充满生机。她让我想起一位意大利老作曲家所作的一首小奏鸣曲,惆怅的乐声中仍伴有优雅活跃的音符,而轻快荡漾的欢乐中却始终回响着颤抖的叹息。有时,她感觉到我在看她,便会转过身来盯着我的脸看一会儿或者更久。她不说话。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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