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学诸多分支中,与历史学内涵最为接近的是文化人类学(Cultural Anthropology)。按照美国人类学家S·南达的说法,文化人类学是以人类群体间的共性和相异性为研究对象并加以描述、分析、解释的独立学科。人类学家的兴趣在于社会群体的特点,而不是某种畸形的现象或个人的独特性。因此,在研究人类进化时,人类学家把注意力集中在群体差异上,而不甚关注个体的不同。文化人类学与历史学有相通之处。杨希枚在给S·南达所著《文化人类学》中译本写序时称:文化人类学不仅是最具现代科学代表性的一门社会科学,而且是最具广泛性和综合性的一门史学。所不同的是,一般史学只是研究具体国家、地区或民族的物质及精神生活的发展演变,主要限于有文字以来的人类活动,而文化人类学是研究世界所有民族或人种(灭绝的和未灭绝的)数百万年悠久历史和文化的学科。
在研究立场和方法上,文化人类学对历史学亦启示良多,其中影响较大的是从心理学借鉴而来的“移情”(empathy)。所谓“移情”,简单定义,就是“把自己置于另一个人的位置上的能力”。“民族志学者的个人经验,尤其是参与和移情,被视为(人类学)调查过程的核心。”文化人类学诸多学派中受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影响至深的“精神分析学派”最擅长这一方法,尽管人类学者更多将其表述为从语言学家派克(K.L.Pike)那里借用过来的体现“参与导向”的“主位描述”法。历史学者明显受此影响。陈寅恪强调对历史事件和人物持“了解之同情”,主张研究者“神游冥想,与立说之古人处于同一境界”,实际上就是对“移情”或“主位描述”的强调。人们通常说的“设身处地”观察认知人事,也类似文化人类学对这一方法的运用。保罗·柯文(Paul A. Cohen)主张“在中国发现历史”,一定程度上就是鉴于西方学者研究中国历史的“西方文化中心”立场的局限而提出,其中明显包含“移情”主张,绝不是简单的地理学意义上观察位置的变化。
不仅如此,人类学的某些知识还有助于理解传统史学难以认知的社会历史现象。比如《国语》记载黄帝四妃之子与黄帝异姓的传说,历代经师在注释《国语》时均无法理解,清人崔述甚至认为这是“污古圣而惑后儒”。作为父系社会中人,崔述自然无法理解父子异姓,但若以文化人类学所描述的母系氏族社会“子从母姓”的习俗来认知,则父子异姓就不是不可思议的怪异现象了。
在研究中国近代历史事件和人物时,人类学的理论及方法也十分有效。如义和团运动中,拳民标榜“刀枪不入”,其“神术”含有气功与巫术成分,以往学者从纯历史学视角观察说不出究竟,但如果用马林诺夫斯基在《巫术科学宗教与神话》中运用的文化人类学理论方法解释,就可以获得合理的认知。我在写作《义和团“神术”论略》一文时,曾参考利用该书对巫术的认识分析框架,从仪式、咒语与禁忌等方面对义和团的巫术展开探讨,得出与之前历史学者的解释不一样的结论。
如果研究少数民族族源,人类学的方法或视角助益更大。以羌族为例,但凡驻足这一领域的学者,都会注意到陶然士、葛维汉等人的研究。1920年代英国传教士陶然士(Thomas Torrance)前往川康边地布道,曾用“民族迁徙”说解释羌族独特的宗教信仰,认为该民族宗教文化中的许多特征,如信仰惟一最高之天神、不拜偶像、尚白以及杀羊还愿等,都与古犹太宗教传统或《圣经》中记载的习俗有神秘的内在联系,由此断言羌人是古犹太人的后裔,所传习的是古犹太宗教传统或《圣经》中记载的习俗,并将这种观点带到羌民中散布。20世纪三四十年代人类学者葛维汉(David C. Graham)前往岷江上游考察时,惊讶地发现许多羌民都自称是“以色列人的后裔”,并说他们信仰的天神就是“上帝耶和华”。陶然士用的是比较宗教学方法,体现了“西方文化中心论”的偏见。葛维汉用人类学和历史学的理论方法,结合田野和史料,驳斥陶然士牵强附会的说法,划清了人类学研究与某些西方学者文化上“自我中心主义”的界限,奠定了有关羌族社会历史研究的基础,对后来中国羌族史研究做出了有益贡献。
然而人类学者使用的方法也存在局限。以“移情”及包含“移情”的“主位描述”为例,其主要困难在于研究者如何设身处地,实现与被研究者之间的角色转换。庄子观鱼,说鱼很快乐。惠施责难道,你不是鱼,你怎么知道鱼是否快乐?庄子无言以对,只好强辩说,你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知不知道鱼是否快乐?这则寓言,用来比况人类学“移情”方法可能面临的困境,殊为恰当。
我曾参加一位民族学专业年轻学子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她的论文研究当代藏民社会生活状况。论文颇有见地,总体感觉不错,但也存在一个问题,即她的研究很大程度上依赖2008年3月中旬以后她在藏区所作藏民“幸福感”的调查。这位年轻人显然忽略了,对于“幸福”的感受会因文化及宗教信仰的不同存在巨大差异。作为一个研究者,去藏区调查藏民幸福不幸福,你不“移情”或站在藏民“主位”立场体验其生活及感受行吗?然而要真正做到“移情”并换位体验,其困难似乎比庄子知鱼之乐否更甚。因为作为一个汉族地区赴藏的汉人,是不可能轻易消除与藏区原住民之间的文化隔膜的。反过来,在当时特定的形势下,被调查的藏民也很难相信你只是来做纯学术调查研究。既然不能真正“移情”,你凭借调查材料得出的研究结论能经得起事实检验吗?答案不言而喻。所以答辩时师生之间涉及藏民“幸福”与否的问答,同庄子观鱼时与惠施辩难的场景,如出一辙。
曾经到西非喀麦隆多瓦悠(Dowayo)聚落做人类学调查的英国人类学家巴利(Nigel Barley)对人类学者能否真正“移情”,能否做到参与性的“主位描述”,并使自己为研究对象接纳体会尤深。他结合自己在多瓦悠族群中18个月的考察经历指出:声称人类学研究能被研究对象接纳的学者,“理应心知肚明这是胡说八道”。他明确表示,所谓一个陌生民族到头来会全盘接纳来自不同种族与文化的访客,以致这个外来者和本地人并无两样的说法,“让人悲哀的亦非事实”;“你顶多只能期望被当成无害的笨蛋,可为村人带来某些好处。(在他们眼中)人类学者是财源,能为村人带来工作机会”。这种悲哀不仅在巴利的经历中体现,借用克利德福的说法,现在,人类学者普遍的遭遇是,“与他自己相关的他者,而亦视(人类学者)自己为他者”。
显然,研究者原本的文化立场如何能够不影响其研究是一个几乎无法根本解决的问题。这类问题无处不在。如果你研究边疆服务历史,就会发现,作为信仰“一神教”的基督教传教士到藏、羌、彝地区服务和传教,尽管表示要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与文化,但文化上遭遇的排异却无法避免。尤其是在藏族地区,由于已形成罗素所说的排他性很强的“制度的宗教”(Institutional Religion),教会在藏区布道,尽管也试图“移情”,但福音传播工作和教会其他事工,因难以融入藏民社会,效果很不理想。这说明不同文化间的鸿沟,是很难通过类似“移情”的方法弥合的。
不过人类学者并不是单一地使用“移情”或包含“移情”的“主位描述”法。也许是意识到这一研究立场及方法存在不足,人类学者也从语言学家那里借取了“客位描述”的方法,强调以“观察者”身份对研究对象所做判断的恰当性,将客观性和科学性与“客位”相联系。然而,尽管从马林诺夫斯基的时代起,“参与”和“观察”的方法就被认为在主观性和客观性之间发挥了微妙的平衡作用,但在操作层面,两者的平衡不一定把握得恰当。比如中国的人类学者似乎更强调前者,原因很可能是“主位描述”被认为更符合田野工作的标准,但能从立场及方法上注意到它的缺陷并试图补缺,对历史研究也具有启发意义,因为历史学者近年来将“了解之同情”当成口头禅,对“移情”似乎强调得有些过头,多少忽略了具有科学特质的观察取向研究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