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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四川“鬼饮食”持证才能上岗!但吃货最关心的竟是……

四川日报  · 公众号  · 四川  · 2017-02-22 16:50

正文

我们大四川的“鬼饮食”

可以说是非常厉害了

串串烧烤夜啤酒

每人心中都有一家最爱的摊摊

最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

“那边新摆了家烧烤

走,去gao(试)一下!”

还有那些不可不吃的苍蝇馆子

都是四川人的心头好


为了更好监管食品安全

让大家吃的放心

3月1日起,《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这是我省针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监管的第一部地方法规,意味着,我省2万余家食品小作坊、23万余家小经营店,以及不计其数的摊贩均将纳入监管范围。


也就是说3月1号之后

每!一!家!

小吃店烧烤摊都必须持证上岗


都说四川遍地美食

美食的精华都在小馆子

这个“遍地”是个啥子概念?

食品小作坊2万余家

小餐饮近10万家

小食杂店13万余家



“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那是不可能滴!

这些小店都是食品安全问题高发地

蜀妹不信你没吃坏过肚子

这次《条例》明确规定了!

《条例》明确:


鼓励食品摊贩进入区域经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的“三小”生产经营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摊贩经营者应当到经营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明、住所、联系方式、健康证明等材料。几个工作日后,就会取得一张登记卡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可以对行政区域内的食品摊贩主动进行登记


如果违反规定的话

那就是从严处罚了!

违反相应条款,《条例》中处罚规定:


“三小”转让、出租、出借、伪造、涂改备案证的,将被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对食品小作坊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食品小经营店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对性质较为严重的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设置了起点为20000元,直至高达货值金额20倍罚款的行政处罚,此外,还可能被处以“5年禁入”



《条例》一出来

好吃嘴们最担心的竟然是:

便宜又好吃的美食

是不是要涨价了!?


@依然冉小新:烤素菜也要200


@夹江第一卡牌: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冬季zora:!路边摊就是好吃实惠,本来物价就涨了,如果有什么额外杂七杂八的费用,结果又要贵一点!还吃得起不?


不要方,不要方

有些了解情况的热心网友

出来解释了一下

@妳是人间五月天:解释一下,出台这个政策是为了更灵活和有效的监管。以前很多小吃店达不到办证要求,不能合法经营。至少出台这个条例之后,可以有效监管,而且并不会对商贩造成经营成本增加。因为备案、办证都是不要钱的。明明是个好政策,有些评论怎么酸酸的?


大多数网友还是hin开心的

毕竟是吃进嘴的

逼安全hin重要

@lhzzzzql:确实要好生管。四川好吃的很大一部分是在在街角深巷的摊摊上。


@可可西里没有祢:挺好的,食品安全监管。


@逍遥冷翼:这工程大了。


@xzcdzzl:确实早该出台了


@藍色淚咖啡:有爱


看图看饿了

今晚烧烤约起走!


四川日报记者 周伟

综合华西都市报

实习编辑:徐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