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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家药企被列入黑名单

青松医药集团  · 公众号  · 药品  · 2017-08-2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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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公布《关于公布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不诚信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又有13家药企被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加上第一批名单的1家药企,今年以来已有14家药企被列入 “黑名单”。


根据通知内容,福建省2017年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挂网结果执行以来,上述13家药品生产企业由于无正当理由不履约供货,造成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短缺,被列为不诚信企业,并进行不良记录登记。


若列入不良记录,将被踢出市场!

根据福建省新一轮采购方案规定,药品生产或配送企业2012年以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列入不良记录并网上公示,取消该企业所有药品的申报(入围)或配送资格,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接受其任何药品集中采购申请或配送,全省各级医疗机构两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其药品,原签订的购销合同终止。


将被列入不良记录的行为:


1. 经执法执纪机关认定,在药品购销活动中存在企业法人商业贿赂行为的;


2. 提供虚假、无效文件的;

3. 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入围的;


4. 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意投标,扰乱市场秩序的;


5. 对执行期药品擅自涨价或变相涨价的;


6. 不配送或不按时配送,造成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短缺的;


7. 经医疗机构验收确认,配送的药品规格、包装与中标规格、包装不一致并不同意更换的;


8. 以其他非采购目录内的药品取代采购目录药品进行配送的;


9.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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