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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年龄要降至14周岁,你赞成吗?

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2-17 18:59

正文


公安部日前公布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一条取消了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限制性规定,同时将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年龄范围从之前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修改为“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


征求意见稿公布后,有些法界专家却认为,降低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执行年龄应当慎重。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姚建龙教授认为,这在立法技术上是重大倒退,在法理上也缺乏基本的依据。贸然降低年龄适用行政拘留,是对我国长期坚持且为立法明确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公然违背


对此,网友们也是一片热议。大多数网友对降低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执行年龄表示赞成:不要以为是孩子就可以不承担责任,用“反正没事”的心态去犯错误。还有网友认为应降低到10岁。



反对降低年龄的网友认为,也许一辈子就这么毁了,千万要慎重!关键是思想教育。



更有网友表示,根据自己的初步了解,拘留对于某些孩子来说就像“镀金”。




未成年人犯罪如何处理?


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一直是持保护态度的,比如专门设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刑罚也并不严重,多以教育为主;严重的刑事问题,多也不会被判以死刑。


我国《刑法》则规定,未满14周岁的,由法律拟制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即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八种罪行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而我国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未满14周岁不承担违法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相对负违法责任、已满16周岁承担违法责任但未满18周岁的应当从轻或减轻违法责任。


可以说,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建立了与《刑法》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相互衔接的违法责任年龄制度。


近几年,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闻也时常见诸报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如2015年10月,湖南邵东县三名在校学生,将一名小学教师李某杀害,三名嫌疑人中,当时年龄最大的13周岁6个月,最小的不满12岁。据情况通报显示,因3名嫌疑人均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报送邵阳市工读学校教育。


当地警方带一人指认现场


再比如,2013年轰动全国的10岁女童摔婴案,有网民甚至称女童为“恶魔”,要求严惩。但最后警方却不予立案,只因涉案女童年仅10岁,未达到国家法定的14岁的刑事责任年龄,在执行了民事赔偿之后也就没有然后了。


十岁女童将男婴拖出电梯(监控画面)



未成年人犯罪日趋严重


如今,未成年人犯罪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尤其是去年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校园欺凌”问题,更是将青少年犯罪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



2016年2月2日,湖南临武三中初一女生遭多名女同学殴打,辱骂。被打女生表示,打她的人是同班同学找来的,因嫉妒她“长得好看”,她已被这名女同学打骂多次。因双方均未满14周岁,双方家庭达成调解意见。



2016年4月23日,河北新安一名女孩遭多名青少年殴打,并被逼迫下跪、甚至脱衣。旁边还有很多人围观起哄,并用手机拍照。涉事者年龄从13到16岁不等,其中2名施暴者被处行政拘留五日。其余6人被批评教育。



2016年12月,深圳12岁少年疑因举报收保护费被报复遭十几名同学围殴。事后,公安机关通报处理情况:对打人者杨某某、冯某某、刘某某等6人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因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不执行行政拘留);彭某某、李某某等2人因未满十四周岁,不予处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一份来自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数据显示:在发生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中,14岁至16岁年龄段所占比重逐年提升,至2013年已突破50%,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


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数据是,仅从1998年到2003年,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平均下降了2岁,由17.6岁降为15.7岁。


由此看来,降低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执行年龄至14岁,也是有所依据和考量的。


青少年犯罪

要按成年人的标准处理吗?


随着青少年犯罪逐渐增多和低龄化,追责年龄是否要摒弃的问题也成为了社会各界,尤其是法律界人士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


没有年龄限制,显得对于青少年,尤其是对未成年人过于残忍,对轻微违法的孩子也会带来较大影响;但设定年龄限制吧,更会让有些青少年犯罪“无法无天”,起不到真正的教育和杜绝再犯的作用。


2004年11月11日,4名未成年人因绑架人质索要150万赎金,并在赎金到手前将人质杀害,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在听到法庭判决时,4少年竟然相视而笑,庆幸自己逃过死刑



而如果是成年人犯案,根据《刑法》规定,绑架他人并且杀害他人的,处死刑。此案中,由于犯罪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则被免于死刑。


再来看,未成年人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是否算犯罪?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六条表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不禁令人质疑,任何一个未成年人都可以强行与幼女发生性行为,并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检察官王威认为,我国首部刑法典颁布至今已近30年,未成年人身体发育明显“早熟”。据初步测算,青少年发育比20年前至少提前了2年至3年,心智成熟程度提高。“继续以14周岁作为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显然不合适了


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曾在微博中表明了自己的观点:“赞成。目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多发,惩处乏力,违法成本低。



其实,为了保护青少年的利益,从心理、生理等各个方面来讲,也是可以和成年人犯罪的后果有所不同,尤其是轻微犯罪的青少年。但更重要的是,是否能够真正起到震慑、教育,以防再犯的作用,否则给予未成年人的“保护”,则成了“危害 ”。



零容忍?

国外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犯罪?


目前,世界各国对于未成年人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没有统一的定论,最低的是瑞士7周岁。那么,在国外,未成年人犯罪是如何处理的呢?


中国香港:干预+矫正


在看国外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犯罪之前,我们先来看看我国香港是如何处理的。在香港,违法较轻的未成年人多数会被“警司警诫”,也就是警务人员口头警诫。之后,会有“青少年保护组”、“转介服务”、“家庭会议”等多种跨部门合作、跟进的辅导服务。这一整套方法,对未成年人轻微犯罪的心理和行为都进行了干预和矫正。


英国:刑责年龄最低10周岁


1993年,10岁的英国少年罗伯特在利物浦一家购物中心拐骗并虐杀了一名两岁男童,被法院判处15年监禁,成为英国现代史上年纪最小的杀人犯。法官认为,罗伯特将男童带离大人身边,搬起石头砸他、踢他,直至将其虐待致死,又将尸体放在铁轨上,制造事故假象,都显示了足够的恶意,其所犯罪行是“极度邪恶和野蛮的犯罪”。


年幼的罗伯特(资料图)


在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的刑事责任起点年龄为10岁,苏格兰仅为8岁。


日本:刑责年龄16岁降到14岁


日本的刑事责任年龄最低点原本也是定在16周岁,但在1997年,神户一名14岁的学生接连残忍杀害了一名11岁男童和一名10岁女童,促使日本国会在2000年将刑事责任最低适用年龄从16岁降到14岁。


美国:零容忍


美国对青少年犯罪大多是进行矫正,机构矫正+社区矫正,但是对于情节严重的,也是零容忍。当青少年犯的罪行跟成年人一样的时候,法庭就会按照成年人犯罪起诉和量刑。


在美国佛罗里达州一名12岁少年,在与一6岁小女孩玩时,把其当作摔跤对象往院子地上摔,然后踩踏,导致小女孩死亡。最终陪审团对少年以一级谋杀论罪。佛州的一级谋杀罪最低的刑期是无期徒刑。后来当时的州长替小男孩求情也没有成功。



解决未成年人犯罪,不应只有简单的教育和宽恕,应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矫正体系,引导他们自觉远离犯罪,让宽恕变得更加有“意义”。



编辑:郭玮瑾

微信编辑:徐啸

来源:中国妇女报、新文化报、京华时报、清风苑、北京晚报、人民网、东方早报、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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