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阅世论雅理 |
编者按
《中国法学家访谈录》(十卷本)系何勤华教授主持的当代法学史研究项目,也是目前国内出版的最大规模的法学人物访谈实录。本项目得到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国家重点学科项目支持,从2007年项目启动到全部出版历时八年,采访当代法学名家五百余人,全面勾画了当代法学学者的人生历程和时代风貌。
何勤华
何勤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文明史研究院院长、教授。曾任华东政法大学校长(1999-2015),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中华司法研究会副会长。主要著作有《20世纪日本法学》《西方法学史》《中国法学史》等。
一名严格而又和善的修行者,他常常说,法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博大精深的学问,需要一大批学者为此献身。他是一位淡泊宁静之人,坐得“冷板凳”,守住“象牙塔”,远离尘世喧嚣,在历史的尘埃中寻找思想的光芒,也擦拭自己的心灵。作为外国法制史学科的传承者与开拓者,辛勤耕耘,硕果累累,也得到了学界的认可。1999年,何勤华从林榕年教授手里接任了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职务,也就在这一年,他被评为第二届“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同样也在这一年,他执掌华东政法大学帅印,担任校长职务至去年。
2011年的阳春三月,记者有幸在华东政法大学位于上海市长宁区的校园里与何校长面对面,进行了一次长达两小时的专访……
记者
在读大学之前,您已经工作了吗?
何勤华
是的,我已经工作了。我是1955年出生的人,1977年参加高考的时候已经22岁,这个年龄在今天应该是大学毕业了。高考之前在农村工作、劳动已有6年半,相对于现在正常的高考制度下的你们而言,我确实是被浪费了一些时间。
不过,当时我在乡政府的机关工作了三年,担任乡团委书记,算是机关的工作人员。
记者
听到恢复高考的消息,您是怎么想的呢?
青年时代的何勤华老师
何勤华
其实那时的农村,信息来源相对单一,不像今天这样充分,只能说是知道一些大致的概况。至于说读大学呢,事实上从1971年开始,我们那里已经有了被推荐读“工农兵大学生”的人了,一开始很不错,都是让综合表现良好的知识青年去就读、深造,但是到了74、75年的时候,这种推荐变了味儿,出现了有些干部把他们的小孩儿硬推上去读大学的现象,我们就感到这种做法不太合理,可是没有办法,因为处在“四人帮”控制的条件下,我们的呼声、诉求根本就没有途径可以传达出去。
直到1976年粉碎“四人帮”以后,我们才开始意识到国家在各方面的情况都可能有重大变化,后来相继得知邓小平同志即将复出主持工作,教育部在1977年夏天连续召开会议讨论恢复高考的事宜,我们的内心其实已经在欢腾了,特别是后来我们乡一级政府机关接到了上级通知,开始鼓励乡里的青年踊跃报考、参与招生,大家的心里才真正为十年文革后的第一次高考而振奋不已。
于是我们乡里一些具备相应能力的中学老师也就开始给大家办辅导班,我作为团委书记和大家一起开始复习。当然了,我参加复习的次数不多,毕竟我们几个青年干部都有自己负责的日常工作,一般是白天劳动,晚上处理行政事务(团委的工作)。到了1977年9月份看着了正式的报名文件,10月份我们报名、12月11日和12日参加考试,这个时间间隔里还进行了体检、政审等工作,很紧张,情况大致如此吧!
记者
那老师您就是在上海参加高考的么?
何勤华老师1977年高考的准考证
何勤华
那一年上海考点很多,我们参加考试的地方今天属于浦东新区,当时是上海市川沙县。我记得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政治、史地,1977年不考外语,1978年的外语考试也没有计入总分。1977年时高考科目里的古文也没有计入总分,我当时考完以后就觉得自己的数学考得比较差,特别有一道题目印象深刻——求一个六角螺帽的表面积,这对我来说太难了,所以我对自己数学成绩的预计是三四十分,不过政治和语文我感觉非常好,语文我甚至给自己打满分,后来的成绩公布出来,也就和我的自评差不多,呵呵……
记者
您是在北大读的本科,当时为什么要读北大呢?您一开始选择的专业就是法律吗?
何勤华
这个说来话长了,我们那时参加报名四五百人,最后考的没有那么多,因为有人放弃、有人另择出路,至于我呢,因为搞团委工作,我们乡的团委工作成绩一直是县里的前三名,所以大家都看好我的干部前景,在家庭内,我的父母、亲人也都期望我继续走干部之路,故此,我在填报志愿的时候就选择了复旦大学的哲学系、中文系,还有华东师大的中文系,心想——此二者若不录取,则继续工作,因为我想读好大学。
北大是后来追加的,上海市起初并没有北大法律系的招生,结果当北大追加招生名额后,录取工作反而先于复旦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就把我们的材料拿过去了,当年也没有征求考生意见这么一说,虽然当时内心对于法律专业一片茫然,因为十年文革中我们就没有接触过法律,但在接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对于能够上北京大学这样的学府,欣喜之情自然不用说了。
录取的时候还有插曲,当年北大在上海的招生工作虽然先结束,但却没有在第一批公布,而是第二批公布名单,尤其是当年整个招生工作的程序时间之紧、事项之繁,搞得我们考生也非常紧张,特别是我因为身体素质欠佳,又常年在农村从事体力劳动,担心会因为一些非考试因素而落榜。到了公布录取结果的时候,乡里通过广播站的高音喇叭向在工地上劳动的我们传达,在第一天的20多个录取名单中,没有我。结果当晚回家,我辗转反侧,多少还是有些失落的,心里不是滋味,总觉得忙活了几个月却没有得到期待中的结果,很难受,尽管此前已经做好了落榜的准备。
第二天,我越想越不踏实,就打电话找到一个一起参加复习的教育系统的参考人员打听情况,她当时安慰我说,录取名额很多,你肯定会在陆续公布的人员里面的,叫我耐心等待。到了第三天早上,她告诉我,“你已经被录取了,而且结果出乎意料,你自己绝对想不到是被哪所大学录取的,这个成绩超出我们的想象”。于是我很忐忑地问她,到底是那所大学录取了我,复旦还是华师大?她说都不是,你被北京大学录取了,下午的广播里你应该就会听到此通知。
尽管如此,我心里还是没底,因为我还不敢相信会被北大录取,直到当天下午,从广播里真真切切地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心里的石头才落了地。曾有报章说我当时欣喜若狂,扔掉手里的铁锹就一路狂奔。其实这是文学加工的成分,实际上我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内心反而是平静的,当时我们都还在挖河泥的工地上劳动,上午听到消息后,下午继续劳动了半天,将分配给自己的挖泥任务完成后才回家。
得到录取结果是2月初的事,而2月28日就马上要去北京报到,时间已经很紧迫。作为专职的团委书记,我在一周内将应该做的工作都做完,办理好了与接替工作的同志的交接,又接受了县里领导的祝贺,因为我是县里唯一上北大文科的考生,可以说是给县里增光添彩了。还有同乡里一起考上的年轻人聚餐以及和家里亲戚们告别吃饭等一大通事儿,忙完后,到2月26日才乘火车北上。
28日凌晨3点多抵京,一出火车站,就看到了北大的新生接待站点,于是紧锣密鼓地乘车、入校、办手续,那时候精神也好,根本不觉得累,还和各地来的同学互相认识了一下,我们77级法律系人少,就一个班,83个人。总之呢,那一天我是特别地激动、振奋。
“恰同学少年,意气风发”
记者
您记忆中的北大法律系,感觉如何?大学时代印象最深的是哪位老师呢?
何勤华
经历了十年浩劫的北大法律系,当时规模很小,仅大于图书馆系;师资力量偏弱,当时的北大大师级人物都在文史哲三大系;地位偏低,专业排序叨陪末座。尽管如此,法律系还是给我们配备了最强的教师阵容,譬如说法理学有孙国华、沈宗灵、罗玉中,中国法制史有肖永清、蒲坚,中国法律思想史有张国华、饶鑫贤,外国法制史有由嵘,宪法与行政法有龚祥瑞、魏定仁,民法有李志敏、朱启超、王德意,刑法有甘雨沛、杨敦先、张文、刘守芬,国际法有魏敏、罗祥文等。
说到印象深刻,我在回忆录里提到过李志敏老师,他讲课的时候并不十分生动,也不是那么很有吸引力,但是他功底深厚、见解独特,因为李老师是用自己在比较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上的成果来讲授给我们的,他讲起婚姻家庭法来确实是博古通今、学达中外。
龚祥瑞老师与77级学生的合影
何勤华
另外还有教授我们比较宪法和比较行政法的龚祥瑞老师,与李老师相反,他的授课风格就很放得开,胆子大,粉碎“四人帮”之后胆子就更大,他的观点就是要在中国实现“三权分立”,要在中国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加大对公民权利的保障,这在当时是振聋发聩的,因为我们学习宪法的时候实行的还是1978年《宪法》,还在一味强调公民的义务,1982年《宪法》是在我们已经毕业后才颁行的,所以龚老师的观点对我们来说是颠覆性的,他反复强调——“宪法的作用一是限制国家权力,二是保障公民权利”,当时很多同学非常崇拜他。
还有一种类型的老师,如刑法学的老师杨敦先,他的板书特别规范、讲稿非常系统,就从最初入门的每一个问题讲起,无论大小,无一遗漏,既不像李老师那样详略分明,也不像龚老师那般激情四溢,而且他上刑法课的时候刑法尚未颁布,所以我们听起来特别细致,笔记也记得很完整。
第四个类型就是沈宗灵老师了,开选修课,他教的是西方法律哲学,授课特点是善于讲述法学家生平事迹和名著,讲格劳秀斯和《战争与和平法》,讲社会法学派、功利主义法学派、分析法学派,把我们带入世界级大师们的世界里去,领悟名著名家的思想精髓。
当然,像甘雨沛老师这样的传统型知识分子也是有的,他治学精深,把学问做得很透,但苦于不善言辞、节奏拖沓,讲课效果就不如以上四位,因而选修他课的学生不是很多。但我在听他课时,和他课下交流比较多,这种私底下的交流会得到很多知识。那时学习的情况基本上就是这样。
记者
同学之间呢?
何勤华
这个问题我在回忆录《北大法律系77级——我们永远的精神家园》(《法制日报》2008年底至2009年春天连载)一文中都提到过,就像上一个问题一样,印象深的不是一两个人,而是很多,可能是因为只有一个班,同学交往多,感情特别深吧。
北大77级合影
何勤华
现在特别再提起两位我的宿舍舍友,一位是武树臣——2008年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法律部的主任,在中法史和传统文化研究领域造诣很深,他年长我几岁,我们推心置腹,无话不谈,由于他在入学时已经结婚,所以常常告诉我夫妻的相处之道;另一位老大哥何山,曾就职于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现在已经退休),也是婚姻法的专家。那时候他酷爱摄影,幸亏有他在,我们当年的生活片段才得以大量的保存,成为我们珍藏记忆、怀念友情的载体。
记者
我们常说“父母是每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老师”,在您的记忆中,父母对您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呢?
何勤华
我的父亲常年在外地山区工作,生活非常苦,对家庭的照顾也比较少。他本来是上海一家烟厂的工会主席,在1960年开始的三年自然灾害(因1958年“大跃进”引起)期间,因我们城市中商品粮食不够吃,需要下放一部分工厂的工人去农村,我父亲是工会主席,又是共产党员,领导让他带头,他就响应国家号召,离开上海的工厂回到了农村老家,原川沙县王港乡(现为浦东新区唐镇镇),从一名工人成为一个农民。过了两年,因实在无法适应农村的生产和生活(我父亲从小就出去到工厂当学徒,不会干农活),就又支边到青海、四川,长期在山沟沟里的军工企业工作。印象之中就是一个老实巴交的人,不会钻营,不懂怎么拉关系要好处,更无法从外地调回上海。所以,我们姐弟三人几乎就是母亲一个人带大的,如果没有她的言传身教,就不会有我们今天的成绩。
我还记得,大概是在读小学的时候,有一阵子为了挣点钱补贴家用,母亲带着姐姐和我,跟随村里的其他人半夜起来,走了几十里路到东海海边的芦苇荡,采摘新鲜的芦叶。然后,背着芦叶再走上几十里路,到金桥镇上卖给城里人包粽子。再匆匆走十几里路赶回家里,我们去上学,母亲再下田劳动,那时的生活真是又苦又累又穷。尽管在当时的农村里,我们姐弟三人的身体均比较羸弱,但是母亲这种农村妇女吃苦耐劳的精神,教育我们懂得了一个最简单的道理——要生活,就要劳动;只有付出,才会有收获;只有勤劳地工作,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我的母亲作为一名中国农村妇女,是一个极其普通的人,一辈子生活得非常平凡。从来没有进过电台和电视台,也没有在报纸上留下过片言只语。除了子女亲戚、周围的邻居以及平时在一起劳动的乡亲之外,再也没有人知道她的存在,就如同路边的一棵小草一样。但母亲却是一个热心肠的人,一个勤劳的人,一个坚强的人,一个值得我们骄傲的人。
记者
老师的回忆很深情,也让我们很感动。似乎明白了您几十年耕耘学术的源泉所在。记得学界对您有这样的评价——“一位学人,在上海的繁华之地,在苏州河岸华东政法大学的清修之所,苦心诣旨,把法学大科目中原本不受重视的法史学做成今日显学,千般辛苦,万分不易”,故而我想问老师,您对法史的兴趣是在什么时候产生的呢?
何勤华
我刚到北大的时候,因为一开始是法学的门外汉,对什么都充满兴趣,想把什么都学好,正所谓“天不负我,我何以对天;身不饥寒,何不以治学”,那种学习状态就是不分主次,全面铺开。之所以后来专注于法史学呢,也算是机缘巧合。
第一个原因是在上大学的时候就有两位教授法史的好老师,一位是张国华老师,中国法律思想史讲得出神入化,精彩异常,可以说是引人入胜;另一位是由嵘先生,外法史的专家,带领我们步入世界法学的殿堂,穿越时空,纵览几千年的法学史。
第二个原因是毕业时的选择,考研究生成为我真正对法史有兴趣的契机。当时我们还是想着毕业了回上海,回到父母亲人身边,而分配上海工作的名额只有一个,和我一起到北京读书的还有一位崇明的同学,考虑到他在上海已经有自己的家庭,我想到名额应该是优先照顾他的,自己就只能通过考研究生回上海了,当时上海的各所高校只有华东政法学院在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具体再打听,得知华政徐轶民老师和王绍棠老师所在专业招生的人数最多,也就是法制史专业。我觉得自己的外语水平还可以,本科毕业论文选题又是罗马法,是由嵘老师指导的(论文最后被评为“优”),所以就报考了外法史专业。
虽说一开始是因为择业的彷徨才报考,但在考上后对这个领域的研究兴趣却是一发而不可收,迅速进入了一种“学术重积累,枯坐十年冷”的忘我境界,以至于那时候别人说什么我们的待遇不如普通产业工人之类的话也不当回事,更没有想到改行、换专业之类的事情,我一门心思地认为——既然选择了这个方向,就让它成为我一辈子奋斗的目标吧。
特别是在治学的精神追求上我又曾深受冯友兰、翦伯赞、郭沫若、顾颉刚等传统学术大师们的影响,他们这几位终身都没有改变过自己的事业选择,所以我一心认为中国的法制建设总归是要学习、吸收、借鉴外国的和历史上的经验教训的,我要坚定自己在教学、科研战线上耕耘的信念,再加之后来的学术环境越来越好,国家日益重视,投入也日渐增多,特别是随着个人发表的成果逐渐增多,得到的社会认可度提高,而华政法史学科又具有前辈老师们创造的优势条件,因此我们最终能够脱颖而出。
记者
记:您对您所从事的专业,有什么基本的学术观点呢?
何勤华
这不是一两句话就能够说清楚的,法史学科按国别分类可简单分为外法史和中法史,按内容分类可分为法律制度史和法律思想史,我的一个基本观点是——法史研究者应该要能把这几项内容融会贯通,不能把自己的研究限制的太窄,既然做了法史,就要对这些东西广泛涉及,然后才重点选择自己最感兴趣的领域。
何勤华老师执教三十余年,辛勤耕耘,学术成果丰硕
何勤华
第二个观点呢,要善于组合研究,鉴于现在学科的体系越来越大,门类越来越多,而个人的精力有限,我希望老师们术业有专攻——在宏观知识结构完整,具备了给普通学生授课的能力之前提下,自己再拥有研究专长,可以实现优势互补,譬如在一个中法史的教研室内,有人搞先秦文献、有人搞唐律、有人搞明清法律史等等,单独每一个人都是专家,而组合起来又是研究中法史的最强团队。外法史也是如此,宏观和微观相结合,才能达到最优化的科研力量配置。
另外,关于法史学科的前途问题,我认为它既冷亦热——法史之冷,在于它离现实生活相对遥远,对解决眼前问题起不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从事这个研究要坐得冷板凳;法史之热,在于人类对历史的热情永远不会消褪,毕竟这是追本溯源,关乎自身来龙去脉的问题,这些年的 “国学热”、“史学热”,不是正好都说明了这个问题么?
当然,法史学的研究队伍不可能会像民商法、金融法那样庞大,也不会让人们如此的趋之若鹜,但它的魅力是永恒的,需要填补的内容还是很多的,就像我们研究中心,最近十年就相继填补了国内在古代巴比伦法、日尔曼法、希伯来法等领域的研究空白,这些空白有大有小,还等着我们一个个地去填补,继而再将我们的研究成果传授给学生。法制史的定位就是一个基础学科,是为法科学生、法律人提供基本素养的奠基石,要做到功底扎实、基础牢靠,以便他们后来更好地学习各部门法、构建自己的法学知识结构,使之更稳固。只要这个作用起到了,那么作为一个法制史的老师,我就觉得很欣慰了。
记者
以您自己为例,您认为中国法史学与其他国家是否存在差距?
何勤华
按照现在的理解,法史学科诞生于19世纪的德国,当时历史法学派把探讨法的起源、法的本质、法的精神的问题从历史的观点引向民族,形成了他们自己的特色,其经典语言——“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现已深入人心,从那时起有了法史的研究,并在欧洲扩散,影响美日两国,然后蔓延到全世界,这是学界的一般观点。
按照我个人的理解,上溯到罗马时代就已经有了法史研究的作品,而在20世纪30年代的时候,日本走在世界法史研究的前列,中国相对是落后的,中国历史上对法律制度进行反思的著作就是历代的《刑法志》,由《汉书》开辟,到民国的时候,有研究者写清史还写过关于清代的《刑法志》。
现代法史学科的概念是从日本传入中国的,甚至中国法制史本身的学科框架体系也是从外国传进来的,如浅井虎夫写的《中国历代法典编纂沿革考》,他的译著影响了杨鸿烈(撰写了《中国法律发达史》和《中国法律思想史》)、梁启超(编写了《中国法典编纂史》)、陈顾元、丁元普等人,进而形成了民国时期研究法史的学者团体。
到新中国成立后呢,可以说,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我们大陆的法史研究,无论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与台湾地区相比都是落后的,差距的主要表现就是当时我们的法史研究方法大量使用“定性”——性质判断的方法,总是要先定性法律是哪一个阶级的法律,量化研究反而做得少了,而日本和台湾地区则注重史料证明和考据,特别善于运用数据对比的方式来说明古今法律的传承性,定性化的泛泛之谈并不多,力图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这是当时我们与法史研究发达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差距。
所以日本早在20世纪20、30年代就诞生过仁井田陞、岛田正郎、滋贺秀三这样的法史巨匠,而中国法史学界早期却没能出现这样的大家,说明差距不小,但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一是方法的改变,二是资源的有效利用,使得我们的法史研究迅速赶超上来了。我认为我们法史领域现在的科研水平已超过日本和台湾,更遑论欧美的汉学家了,有两件事情很能说明问题,一个是1998年张晋藩先生主持编纂的《中国法制通史》(十卷本)的出版,另一个是杨一凡老师的中国珍稀法律史料汇编、考证类书籍出了好几套。
当然,顺便说一句,现在有个别考古科研单位总爱把新发掘的珍贵史料视作单位私有,迟迟不对内容予以公开(影印件),反而让我们法史学者又有了一些前后掣肘的感觉。借此我也发出自己的声音——学术是公共的事业,是属于全中国甚至全人类的事业,我们只是希望得到确切的文献记录,文物可以被单独拥有,但文化应该成为所有学界同仁共享的资源,希望大家早日消弭学术的门派之见,共同为历史的研究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做最大的学术贡献。
记者
记:在您的专业中,出现过什么大的争论吗?您的观点如何?
何勤华
法史学界的争论在新中国建立后倒是出现过几次,最主要的就是20世纪50年代、70年代反复出现的关于“法治与人治”的争论,70年代末关于法的社会性、阶级性、继承性的大讨论,还有法史学界关于方法论的争论,是“以论带史”还是“以史带论”?
我的立场很明确,首先要坚持法治,一些人说什么“法治里面有人治,人治里头有法治”是偷换概念的说法,“徒法不足以自行”,人肯定是实现法治的要素,什么法都需要人来执行,我们讲的法治是以法律作为行为准则的标尺,尽量排除人的随意性,杜绝拍脑袋的行政模式,不能僭越法律规定;第二,法的阶级性也是不容否认的,无论什么国家,何种社会形态,统治阶级都是法制的建立者和掌握者。第三,法产生自社会生活中,当然也具有社会性,社会是法的母亲。在历史演进的过程中,任何一个新社会形态取代旧的社会之后,都会在前者的法律基础上重建自己的法律,所以法的继承性也是客观存在的。
关于方法论的问题,能把史料和论证结合得天衣无缝固然最好,但多数情况下做不到,我认为史料的比例大一些好,如果史料部分做得好,即便若干年后观点已经不再被需要,但详实的历史资料还是会留下价值,这总比空话连篇的文章价值要大得多吧!
记者
在各种法学研究方法中,您最推崇哪一种呢?
《中国法学史》书影
何勤华
在法史领域,实证的方法我最认同,用证据说明一切。譬如我在《中国法学史》第一卷中论证古代中国是否存在法学这个命题,我就运用了列举历朝的法律活动与法律文化表现、法律文献记载、“法学”一词在汉字中的起源和流变等多项史料来证明“中国古代确实存在法学”这个观点。况且我们现在的证明方式更为多元了,过去大多只能依靠传世历史文献记录,缺乏相对应的考古发现,而历史文献就存在着被篡改、记录不完全、或因年深日久而产生错误等不利因素,局限性非常明显。现在由于国家的重视,大量考古文献的公布或新被发现,使得我们的论证较之单纯依靠传世文献要准确得多,当然,各方面的资料运用在研究中都要兼顾,偏执于任何一种都是不可取的,正所谓“孤证不足信”!
记者
作为一校之长,您认为现在法学界的中青年学者,特别是受制于现行学术规范和硬性指标要求的这个群体浮躁吗?
何勤华
浮躁之心当然是要戒除的,怀着浮躁的心态治学肯定出不了精品。可我们不能忽略每个人具体的生活状况,现在也不是要求知识分子甘守清贫的年代了,每个人都要为生存而奋斗,年轻人更要谈婚论嫁,赚钱养家,功利和浮躁只是承受着生活压力的表现。
我提倡坐冷板凳,静下心来严谨治学的态度,拿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甚至是传世之作,但不苛求每个学人都一定要做到,多元社会要求我们处理好这种矛盾,对功利者不要过分谴责,应该有宽容的态度和雅量。将心比心,我们这代人年轻的时候不也盼着多认识几位名师、能参与好的项目课题、多出成果、早日成名吗?孤芳自赏式的清高就不要提了。
记者
那您认为现在学术规范执行得好呢,还是不好?
何勤华
首先声明,我对现在的学术评价体系持保留态度,以现在的全国法科教学科研产生总量来看,就算把所有的法学类杂志、期刊,还有大学学报加在一起,都不可能完全满足每年发表文章的硬指标要求,且不论老师们感受如何,好多学生就已经被发论文的硬指标压得喘不过气,尤其是现在社会风气也不好,有些刊物编辑部明码标价地索要版面费,这对学生而言就是不应该有的负担。
2006年何勤华老师在延安
何勤华
可是话说回来,如果完全放弃了现在的这一套量化标准,又拿什么来替换它呢?人都是有惰性的,有的师生本身就不爱动笔头,刚性要求的存在,可以鞭策他们不得不写,不得不发,好歹还能看到他们出些研究成果,一旦压力消除,真不知要到他们何年何月才会有只言片语了。我说这话不是中庸,而是内心的纠结,究竟什么样的学术评价体系才能恰到好处地激发绝大多数人的研究热情和创作动力,同时有利于真品、精品的涌现,确实是困扰我们的大问题。
记者
既然如此,您认为现在中年学者是多发表成果好呢,还是少发表好?
何勤华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学术成果的多少与学术水平的高低并没有正反比之说,关键还是在人——文学界有巴尔扎克这样一生写了两百多部作品,著作等身的大师,当代法学界也有理查德·波斯纳这样笔耕不辍的巨匠,其他如罗斯科·庞德、威格摩尔等大家,都有很多作品问世,并非作品少的就一定是精品,说不定他真是写不出来呢?一个人的精力投入和勤奋刻苦才是作品好坏的关键,人的个体差异很大。
我鼓励学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多发表文章,尽力多出成果,不要怕自己写得不够好,从青涩到成熟总有一个过程,就算是巴尔扎克的作品也不见得没有失败之作吧?如果学生顾虑引用他人的内容太多会涉嫌抄袭,我的观点是只要遵守了学术规范、尊重他人的学术成果,如实注明出处,尽到注意义务,你就可以大量引用,假如说我看到一个学生的文章,引用的材料几乎都是我的研究成果,只要他尊重我的著作权、标注规范,我个人还是很高兴的。
记者
在您所从事的这个专业中,感觉您的最大贡献在哪里?
“中国近代法学译丛”以及“世界各国法律发达史”系列丛书
何勤华
我当然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完成自己的所有学术梦想,过去的30年,我个人的主要成果是《西方法学史》和《中国法学史》三卷本,这两项也倾注了很多精力,《西方法学史》目前仍在不断修订,《中国法学史》正在撰写第四卷——新中国法学卷。由我主编的教材主要是《外国法制史》、“中国近代法学译丛”以及“世界各国法律发达史”系列丛书,这个主要是为了培养出人才梯队,填补一些空白,尽管水平有限,难称精品,但也可以让本科生有入门启蒙的读物,这就是我对以上作品的定位。
未来几年我想把关于法律文明史的著作完成,这套书涉及的历史线索特别多,体系庞杂,参与写作的人过百,从法律文明的起源一直到当今的法律本土化与国际化,前后共计有16卷内容,力争在退休前完成吧。
而在退休之后,我将会把自己的学术成果先做一遍梳理,然后对诸多有争议、受质疑的问题做出回应,其他的我暂不奢望,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任务,倘能如此,我也可以欣慰地自言对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法史学研究有所贡献了。
记者
您的专业中,还有哪些发展空间,或者说还有哪些需要开拓的新的领域?
何勤华
谈不上是新领域,应该说是查缺补漏。在中法史这一块,我认为有必要对一些过去研究偏弱的朝代和历史时期进行深入挖掘。一直以来,从事中法史研究的博士习惯性地集中在唐朝、明清和民国时期做文章,对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的关注就不够,我觉得这不是一个好现象,空白是需要填补的,越冷僻的地带越容易有新的发现。
外国法方面就更多了,过去我们受制于外语语种和能力的限制,对外国法的研究局限于发达国家和大语种国家,对一些小国或是已经消亡的文明古国缺乏足够的关注,现在随着掌握多种外语的人才加入到法史研究行列中,这些缺失的工作都会有人去做的。此外,整个法史范畴内,法从远古、中古到近现代的历史断点还有很多,这也是需要加强科研努力,把它们很好地连接起来。
记者
您认为一种良好的学术环境,应该是什么样的一种状态?
何勤华
我们国家现在学术环境的大氛围应该说是越来越好,首先是国家的投入不断增多,出版自由也有保障;其次是学术规范的执行越来越严格,尽管时不时还有一些学术打假之类的事情发生,但这恰恰说明执行学术规范的要求深入人心,执行的力度也正在加强,远胜过二三十年前(那时一篇论文看下来也没有多少脚注、尾注)。制定良好的学术规范并将之落实,说明我们是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第三是学术共同体正在形成,我们各个部门法研究会,无论规模大小,都已经形成了固定的科研团队和人才梯队,大家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爱好、有不断涌现的科研成果,在更多外国语专业人才的努力下,我们的学术之路会越走越宽阔。
现在的法学研究强调现实与理论紧密结合,我也希望法史研究者能够发挥借古喻今的作用。总之,我对国家现在的学术大环境是满意的,除了个别旧时代留下的劣根性尚需克服之外,各方面都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道路已不曲折,前途更加光明!
记者
请您向我们的年轻学子推荐一些优秀的书目可以吗?
何勤华
我对学生永远要求多读书、读好书,记得我刚到华东政法大学读硕士的时候,由于历史遗留原因,上海社科院图书馆就留驻在华东政法大学的校园内,里面收藏了从解放前到当时上海所有的书报杂志,而时任我校研究生科科长的胡韵琴老师和她的丈夫(时任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黄道老师又竭尽全力为我们大开方便之门,使我们前三届的研究生每人都办到了一张图书证,得到了在这个图书馆里看书的机会,这样的读书时光你们或许难再享受——因为上海社科院图书馆。书目我就不推荐了,但我建议大家在看西方法学名著的时候能够先看英文版,一开始会很难,不过随着阅读的深入,就会发现自己的外国语水平提高很快,大概读完三本左右的大部头英文原版书,从事相关研究的外语水平就很不错了,我当年就是这样学习英语和日语的。
记者
最后,能否请何校长给我们年轻学子提几点希望?
何勤华
对于学生,扎实的专业知识功底是必需的,也是第一位的;其次,在外法史的研究方向上,我还要求精通一门以上的外语,这样才谈得上研究外法史;第三,我希望学生们不仅要能读书,更应会做人,要具备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能力,千万不要因为自己小有成就便看不起别人,而那些有志于将来一步步深造,成为教学工作者的人更要严于律己,学者必须具备好的人品,“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要治学,更要自律。
我们也要面对现实,时代毕竟不同了,我们不能用过去的要求和眼光来看待今天的学子,有些人总说现在的大学生不把精力完全放在学习上,却不说我们当年是一进学校就意味着解决了工作,公检法司随便进,大学校园更是很多人的不二选择。
而如今的学生却要面临比我们大得多的就业压力,就业环境的非良性发展迫使孩子们不能一心一意地治学,对于此类现象,我常告诫自己要对学生宽容、对旁人博爱,所以我现在对学生们实行个性选择教育,愿意参与课题的,就让他们积极地投入进来;只专注于个人选题研究的,需要帮助时我尽力提供,没有障碍时我不会去打扰他;有其他发展规划的,我只要求他们完成基本的学习任务就可以了。教书育人和求学上进,出发点就是节约一个人的人生成本,但愿有一天,我能成为蔡元培先生那样的大学校长。
后记:快乐的相聚总是短暂——两个小时的访谈很快就结束了,临别之时,何校长向记者赠送了他最新主持翻译的法学名著——格老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
(记 者:方 砚)
吃饱喝足去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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