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扯氮集
魏武挥的扯氮集。鄙人执教于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天奇阿米巴基金投资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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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脸人的联盟

扯氮集  · 公众号  ·  · 2018-05-28 23:57

正文



一直有人在想怎么用区块链来解决版权纠纷的事。


以我的理解,这个事有两点:


1、本来就比较难,版权官司是可以打的,但举证很耗时耗力。因为民事官司要确有损失,这也是举证的重要部分。什么被气着了晚上睡不着,心力交瘁,要求精神赔偿,这一般是没用的。

2、区块链去解决这种事,未见得效率更高。区块链类似白纸黑字,不得篡改。问题在于,今天的网络文字,也是可以做到这点的。比如我公号这篇文章就是发得比你早,你的文字就是和我有非常多的一样的地方。这不难。


洗稿的问题更难。


如果你认同技术是中立的,技术没有道德属性,那么,想要靠纯技术来解决道德伦理上的洗稿问题,是非常不切实际的。



行会其实是一种圈层组织。


比如说,媒体伦理不是法律管的,是行会管的。


一家媒体的伦理很差,行会就要予以谴责。


如果行会很有口碑,这种谴责就很有杀伤力。


默多克旗下的世界新闻报,有兴趣的可以了解一下。


行会的口碑很重要。


所以,即便差评提出了一些所谓线上采编的准则,但它至少到目前为止,口碑不好,是不能担当树立规则建立标准这种事的。



可以设想一种反洗稿联盟、行会、公约,诸如此类的非盈利组织,可以由具备声望的媒体来发起。


加入者可以共同制定洗稿的认定方式,并公益性聘请一些从业者专家学者来进行裁定,有投票机制,但也不仅仅是投票,还有对投票的具体说明。并建立回避制度。而行会的工作人员,只是负责联络、组织裁定,本身不具备裁决能力。


这个行会应该提供一个技术平台,方便加入者如果要进行引用借鉴时,对目标对象的致谢。


加入者并承诺如有引用借鉴,会进行致谢操作。


加入者可以随时退出,因为想贴地飞行,是一个组织或一个人的选择自由,不犯法。


但加入者如果有被认定的洗稿行为,行会将予以道义上的谴责,其他加入者应予以谴责声明上的传播配合——比如转发谴责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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