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名女子因为得知交通违法要被扣车,竟当众撒泼,千方百计阻碍民警执法,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事件
3月1日上午,一辆江苏牌照的白色奔驰车,途经S2杭甬高速彭埠收费站时,在收费站外广场违法停车,执勤的周警官准备对该车驾驶员违法停车的行为进行处罚。
因徐某未随车携带行驶证,于是周警官通过系统核查车辆相关信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背后真相
这辆白色奔驰不仅年检已经过期,还存在86起违法未处理。其中还有一起超速50%以上的违法,除罚款外,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这86次交通违法,共要扣209分,驾照得回炉学习17次!
剧情高潮
周警官告知徐某,该车因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且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规定,要扣留机动车。
正当民警准备开处法律文书时,同车的金姓女子过来声称是该车的车主,并乘民警不备,抢夺了证件,以此来阻碍民警正常执法,却没想到抢到的是别人的证件。
周警官警告金某,告知其已妨碍执行公务,责令其立即归还抢走的他人证件。
金某发现自己抢错了证件后,当众撒泼,通过言语辱骂、推搡、拉扯民警等手段来阻碍民警执法。
网络配图
在多次警告无效后,民警通过警用装备强行将金某控制,并移交当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高速交警对驾驶人徐某依法扣留车辆,并责令其尽快对车辆进行年检,及时处理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
而车主金某也因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法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采取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一般表现为无理纠缠、吵闹、谩骂、侮辱、围攻、拉扯等,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而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是要从重处罚的。
如果使用暴力或以暴力威胁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一般构成妨碍公务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对民警的执法行为有异议时,可以当场提出,并进行陈述和申辩,如果民警没有当场采纳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在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后,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阻碍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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