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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9市单双号限行!省会中小学幼儿园停课!

河北交通广播  · 公众号  · 河北  · 2016-11-30 23:09

正文

今天下午,河北省再次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区域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区域二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又有许多地方的限行措施发生变化!


今天傍晚6点左右,992已经发布了一些地市的限行改变,例如:从明天(12月1日)起,衡水、廊坊变成了单双号限行,邢台24小时禁行黄牌大货车......详情点这里


截止到目前,限行又有一些新的变化,往下看吧!


明日(12月1日)限号汇总


石家庄、保定、沧州、廊坊、衡水、邯郸、邢台、定州、辛集限双号车,单号车可以通行;


其中,石家庄辖区的赵县、高邑、栾城等地单双号限行时间为早7点到晚9点。其他县主城区都是24小时限行。


此外,唐山限号3和8;张家口、承德、秦皇岛不限号。 

石家庄中小学幼儿园停课

今天(11月30日)晚10点30分左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详情如下:


经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河北省气象台联合会商,预计12月2日至4日,我省将出现一次重污染过程,石家庄、保定、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市将达到区域红色预警水平,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区域一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区域二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石家庄市政府决定自12月1日八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级应急响应。


目前石家庄市正在实施“利剑斩污”行动,本次预警将在此基础上,增加主要措施如下: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实施方案》(石政函2016 117号)和《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令》(2016 1号)未做停产要求的工业企业,按照公信原则加减排50%,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停课。




石家庄继续施行单双号限行措施。


石家庄车主注意,限行期间,石家庄交管局发布重要提醒:


自我市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以来,仍有部分机动车驾驶人违规上路。


省会交管部门特别针对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未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使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等四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路面查处力度,同时启用全市各路段、路口电子监控设备进行抓拍。


其中,对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未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按照法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并记12分;


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机动车,收缴伪造、变造物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对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机动车。


在此,提醒机动车驾驶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违规上路出行,自觉守法出行,争做文明开车人。

邯郸单双号限行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区域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区域二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6]96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于2016年12月1日8:00至12月4日24:00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启动级应急响应。


一、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不宜外出;一般人群停止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如不可避免须采取防护措施。在教育部门指导下,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二、建议公众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减少污染排放;空调温度不高于18℃;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工业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最低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除应急抢险外,市主要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建筑施工现场禁止进行砂浆现场搅拌;在保证道路不结冰的前提下,对城市道路合理安排湿扫抑尘作业。


四、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所有非营运车辆1日至4日7:00—20:00实行交通管控,机动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市主城区内实行公交免费。级应急响应解除后,按邯政告[2016]34号文件执行常态化车辆限行.


在市主城区、各(县、市)城区内禁止载重2吨及以上货车通行.


军队、警务、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公交车、出租车、非本市车辆除外


请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望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妥善安排好生产生活,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6年11月30日

邢台单双号限行

关于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升级为红色预警

公    告


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区域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区域二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并经气象、环保部门专家会商,12月2日-4日我市气象扩散条件对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消除不利,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16年12月1日8时将重污染天气黄色(Ⅲ)预警升级为重污染天气红色(Ⅰ)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1)市广播电视台、邢台日报社、广电网络集团邢台分公司、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送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教育部门主导确定幼儿园、中小学校是否停课,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户外活动。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2)实行交通管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无标车、黄标车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市区内,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通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限行时段为:6点-24点。同时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3)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最低减少5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4)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作业。工地洒水抑尘每日5次以上。


(5)非冰冻期,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频次,每日对城市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5次以上。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11月30日

辛集单双号限行

根据《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经辛集市政府研究决定,自12月1日7时起,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限行时间:2016年12月1日7时起,每天的早7:00~21:00(限行日期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限行区域:工业路以西、安新线以东、世纪大街以南、衡井线以北(不含上述四条道路)。


限行措施:限行区域内全天禁止载质量2吨(含)以上的黄色号牌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低速汽车、三轮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等车辆驶入。


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含外埠号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行、双号双日行措施,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尾号是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限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注:限号变化较多,此数据为截止发稿前的统计,如果变动,以最新消息为准。


最新最权威的限行信息,可以到河北交通广播官方微信中,点击左下角“992服务”中的“限行措施”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