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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副厅长李兵到省人民政府网接受在线访谈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 公众号  ·  · 2020-12-24 18:08

正文

12月24日,贵州省委依法治省办专职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兵到省人民政府网接受在线访谈。潘先万 摄


12月24日,贵州省委依法治省办专职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兵以“贵州法治政府建设成就”为题,到省人民政府网接受在线访谈,并回答网友提问。


访谈主要内容如下:


主持人: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的目标,请问 贵州是如何抓好贯彻落实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取得了哪些成果?

李兵:

李兵介绍有关工作情况。潘先万 摄


2020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第一,进一步强化统筹推进。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研究制定《贵州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相结合,在项目决策、制度建设、矛盾化解等方面强化法治保障,该做法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肯定。


第二,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 制定下发《贵州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的职责高标准、清单式提出要求,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抓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压实各级行政机关责任。


第三,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 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贵阳市立法引领保障大数据产业发展、黔东南州易地扶贫搬迁法治保障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为全国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深刻理解把握民法典实施对推动解决贵州当前发展阶段面临问题和提升省域治理能力的重大意义,及时印发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多渠道、立体化、全方位开展宣传。


二是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 严格落实立法工作重大问题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出台省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全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贵州省中医药条例(草案)》《贵州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草案)》和《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草案5项,修改省政府规章1项。完善行政立法机制。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预备立法项目评估办法(试行)》,建立预备立法项目评估退出制度,确保法规规章“急用先立”。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组织对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1979-2019年95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拟废止121件,宣布失效90件,修改28件。


三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决策质量水平新提高。 以省政府规章形式制发《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保障政府决策在法治轨道内运行。汇编政府法律顾问优秀案例,指导各地各部门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体制改革有新突破。 农业、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生态环境等执法部门基本完成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遵义市将29个部门的2449项行政处罚权,集中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肯定。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督查通报制度,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推广凯里“云上执法”模式,建设全省通用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推广应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行政执法监督主要业务基本实现信息化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组织全省12202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对审核通过的7742名行政执法人员、286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颁发了行政执法资格证。


五是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矛盾纠纷化解开创新局面。 出台《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推动调解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人民调解组织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全覆盖,设立信访纠纷化解人民调解组织96个,1413个乡镇(街道)派驻人民调解员3149人。组织起草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广应用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新收行政复议案件实现在线办理。全省近三年行政复议纠错率平均为21.9%,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有效发挥。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遵义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庭应诉,给全市领导干部树立表率。编印贵州省行政应诉败诉案例汇编,指导各级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活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布第一批省级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规范行政裁决工作。


主持人:

刚才您提到贵州开展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贵阳市和黔东南州两个项目还被评为全国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能否介绍一下我省在这方面开展的工作?

李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主要是参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组织开展好贵州省的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两个方面,目的是通过典型带路、示范带动,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达到整体推进目的。


在参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方面,依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各市(州)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重视程度、完整度和整体质量、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特色和亮点,我们积极组织开展了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和单项示范创建。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下发《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贵州省贵阳市(立法引领保障大数据产业发展)和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易地扶贫搬迁法治保障)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在组织开展好贵州省的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方面,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共收到申报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州)、县(市、区)18家,单项示范创建项目31家。


一是举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专家评审会。 31家单项申报项目汇报人通过现场陈述、PPT演示、宣传片播放、口头介绍等,介绍申报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典型性等方面做法。项目现场陈述结束后,评审专家组由专家评审组成员分别赋分。


二是开展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第三方评估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 委托贵州大学评估团队开展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第三方评估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以第三方的视角开展评估、测评,采取资料审阅、实地访查、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突出质量,严控数量,对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荐的综合示范创建申报地区进行评估、测评,科学和客观地评估示范创建申报地区的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重要成果和建设亮点。


三是以省委依法治省办名义组织召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座谈会。 会议明确,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提升,进一步发挥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示范性,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在破解难题上下功夫、做示范。


主持人:

示范创建成果充分体现了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特色和亮点。除此之外, 我省在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上还采取了哪些有效举措?

李兵:


为全面推进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我们于12月2日启动了贵州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绩效评估目标考核工作,通过省内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开了接受考核的9个市(州)人民政府和39个省直单位名单,公开征集各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对被考核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 我们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及时提高分值占比。 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积极对接省直目标绩效办,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由专项工作调整为重点绩效评估目标,分值占比由0.15%调整为1%,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分值比重。


二是科学制定考核指标。 为提高考核内容针对性和操作性,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重新研究制定《贵州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绩效评估目标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试行)》,围绕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存在问题,对优化营商环境、依法防控疫情、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推动改革任务落实落地等列为重点考核内容,针对不同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对市、州人民政府设置了40项考核指标,对省直被考核单位设置了32项考核指标,明确了评分标准。


三是严格组织评估考核。 研究制定并认真落实《贵州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绩效评估目标考核工作方案》,创新考核方式,减轻基层负担,组成考核专班集中开展考核评分,同时组织市(州)人民政府与省直被考核单位开展互评分工作,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征集被考核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商请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信访局、省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提供各被考核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情况作为评分依据,确保考核公平公正,进一步提升了考核质效。


下一步,我们将及时汇总拟写《贵州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绩效评估目标评估报告》,经省领导审签同意后报送省直目标办,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主持人:

前面您提到我省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说明这项工作很重要。 能否介绍一下什么是“三项制度”,以及我省具体开展了哪些工作?

李兵:

“三项制度”具体就是指的行政执法的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记录制度,还有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重要意义。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将其作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实施。2019年,贵州省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纳入了政府工作报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省司法厅认真履行牵头单位工作职责,起草了《贵州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权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经省人民政府审核,于去年3月底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出台了我省的实施意见。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为重点,抓住“动员部署、统筹协调、培训宣传、督促指导、实施考核”五个环节,立足创新,精准用力,努力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


一是广泛动员周密部署。 省司法厅组织召开我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动员培训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领导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提了相关工作要求。


二是统筹建立协调机制。 在省级层面推动建立省政府领导牵头主抓,省司法厅具体牵头,省委编办、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全省各级参照建立相应机构,为“三项制度”推行提供有力保障。

贵州省行政执法培训系统。


三是扎实开展培训宣传。 省司法厅召开网络专题培训会对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派员到市(州)、省直有关部门开展专题培训20余次。在全国“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会上,贵州省作经验交流发言,是唯一一个发言的西部省份;今年司法部联合人民网对贵州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进行了专题采访。四是强化督导调研。省司法厅多次到市(州)、县(市、区)开展督导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省政府。五是深入开展全面自查。以考核促提升,把“三项制度”推行情况连续两年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今年还组织全省开展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自查工作,全面查找短板和不足,明确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目前,基本实现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亮证执法已经成为行政执法人员的自觉行动,创新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方式,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记录取得新成效,规范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明确审核部门和审核人员,严把审核质量关,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主持人:

我们注意到,省司法厅正在建设贵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并将在全省推广“云上执法”新模式, 请问你们将如何开展具体工作,真正做到以科技信息化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李兵: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司法部唐一军部长在全国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会上关于改革完善执法监督方式方法的要求, 贵州省将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作为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创新执法监督方式的重要举措和探索“教科书式执法”的有效途径,强力推进。 省司法厅先后到黔东南州凯里市司法局、省直有关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天津滨海新区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情况专题调研,为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提供建议,推动凯里市“云上执法”模式先进经验在全省推广。

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平台。


在建的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平台为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用平台,一期项目建设总投资预算904.3万元,覆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5类执行执法行为及行政裁决案件办理流程,为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的未建执法系统的行政执法部门提供执法办案支撑。将与现有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用执法系统对接,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统一公示、执法信息网上查询,逐步构建操作信息化、文书数据化、过程痕迹化、责任明晰化、监督严密化、分析可量化的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通过制定全省行政执法流程,数据接口标准规范,运用贵州省省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进一步规范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行为。


此平台将于明年1月底前完成9个应用系统的开发工作,明年4月底前完成数据对接,系统运作和调试。执法平台上线后我省将在五个执法领域率先开展推广运用,产生的行政执法数据,将直接汇聚到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执法平台与监督平台聚通用,以科技信息化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主持人:

近年全省“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组织开展了大量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为老百姓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府服务, 请问省司法厅在这方面有没有什么新举措?

李兵:

2020年10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对全国全面推行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必然要求。


省委、省政府将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作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工作。为了确保全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工作有序开展,省司法厅起草了《贵州省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送审稿)》,已报省人民政府审定。《贵州省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送审稿)》全面严格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 主要从总体要求、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措施。


该方案明确了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范围、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以及编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的主体和程序,要求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重点强调要加强事中事后核查、推进数据资源联通共享、加强信用监管,强化风险防范措施等,还附上了《贵州省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参考范本,进一步增强可操作性。


《贵州省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包括公安、司法行政、医疗保障等10个系统,共46项证明事项,主要涉及户口迁移、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公司设立登记、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律师执业许可、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教师资格认定等依申请行政事项。 按照国家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因地制宜,因类实施,分步推行,动态调整”的要求,省级有关部门将根据法律法规废改立情况和国务院决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对实行告知承诺证明事项进行调整报省司法厅审核后,由省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公布,具体情况老百姓可以登录贵州省政务服务网查询。


主持人:

12月9日,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通过了《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制定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那么 省司法厅对未来五年工作有哪些思考和规划呢?

李兵:

在“十四五”规划编制过程中,省司法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进一步发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按照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通过的全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结合我省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和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成效,着力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建设等重大项目。省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张涛厅长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十四五”时期各项工作规划和方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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