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以2010—2021年中国28个省(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的面板数据作为研究样本,分析了地方保护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和市场占比的影响,以及产品市场发育程度在其中的调节和门槛效应。
地方保护是指地方政府利用手中的行政权力,对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差别待遇,以维护或扩大地方局部利益的倾向,这种倾向可以从“制度逻辑”角度得到解释。中国新能源汽车地方保护政策的主要类型如表
1
所示。
地方保护虽然能降低本地新能源车企的竞争压力,带来短期市场销量提升,但长期来看,市场效率下降带来的损失远大于地方保护带来的收益。此外,由于其余地区的地方政府会采取
“
报复
”
和
“
模仿
”
行为,地方政府保护本地市场的同时也意味着对外地市场的丧失。同时,伴随着地方保护程度的加深,本地市场需求趋于饱和,地方保护阻碍资源要素自由流动、扭曲市场价格体系的负面作用被放大,进一步对总体市场空间的增长产生负面影响。据此,提出假设
H1
。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地方保护政策短期内使新能源汽车的产销规模获得快速发展,而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导向的形成,产业政策的作用逐渐减弱,且地区的市场化程度越完善,越有利于削弱地方政府过度竞争引发的负面影响。
当产品市场发育程度较低时,市场机制不健全,经济资源配置权大多被政府控制。地方保护政策对资源进行的行政化配置,弥补了市场需求不足的劣势,在一定程度上正面影响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推广效果。随着产品市场发育程度的提高,市场机制趋于完善,此时地方保护政策有可能会干扰市场筛选新产品的运作过程,政策的激励效果随之下降。在产品市场高度发育的地区,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能削弱政府利用产业政策和资源控制等方式对行业发展干预产生的负面作用,并优化行业资本对资源的配置效率,降低资源错配的程度,这有助于打破地方市场的非整合状态,进而削弱地方保护政策对市场推广的抑制效应。据此,提出假设
H2
和
H3
。
以中国
28
个省
(
市、区
)2010—2021
年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推广相关数据为研究样本。数据包括三部分:新能源汽车市场推广数据和地方保护政策数据,主要来源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2011—2022
年
)
;各省
(
市、区
)
的区域特征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和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各省
(
市、区
)
的产品市场发育程度数据,来源于《中国市场化指数》
(2021
年
)
。
被解释变量为
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Size)和市场占比(Share)
。对市场规模(Size)取对数处理以保证数据平稳度。还采用各省(市、区)当年新增新能源汽车注册量与当年新增民用汽车注册量的比值,即用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占比(Share)来考察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实际效果。
解释变量为
地方保护政策(LP)
。文章参考《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对政策力度进行1~5分的赋值。根据政策文本中体现的措施的详细程度,将政策措施划分为1~5分。以“自定标准和目录”为例,政策量化的维度和标准如表3所示。
根据表3的政策评价标准,为保证政策量化的可行性和准确性,聘请相关专家分多轮、多组对政策进行评分。选取各轮的平均得分结果作为政策有效性的最终评价得分,历年各项政策工具的综合得分为:
调节变量和门槛变量均为各省(市、区)的产品
市场发育程度(Market)
,以樊纲《中国市场化指数》中各省(市、区)的产品市场发育得分作为依据。
控制了人口密度
(Pd)
、公共充电桩保有量
(Sta)
、政府调控能力
(Gov)
、等级公路里程
(Ghm)
和人均可支配收入
(Cdi)
。
以省(市、区)为基本单位,将全国样本分为
东部和中西部
,进行异质性回归分析;将全国样本分为
有新能源汽车上市企业母公司的地区和无新能源汽车上市企业母公司的地区
,进行异质性回归分析。详细变量说明见表2。
分别构建地方保护政策对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和市场占比影响的主效应模型
(3)
和模型
(4)
:
产品市场发育程度在地方保护政策对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推广的影响中可能存在门槛效应。
地方保护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市场推广的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
在整体效果上,地方保护政策(LP)与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Size)和市场占比(Share)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
,表明地方保护政策抑制了市场规模扩大和市场占比提升。研究假设1得到验证。在阶段差异性上,由表5中列(2)和列(3)可知,
地方保护政策对市场规模的影响效力呈现出先促进后抑制的趋势
;由列(5)和列(6)可知,地
方保护政策与市场占比的影响效力也呈现出先促进后抑制的趋势
。
(2)产品市场发育程度在地方保护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市场推广影响中的调节效应
调节效应的实证结果如表6所示,
列(1)和列(2)中交乘项的回归系数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
。此外,列(3)至列(6)是基于产品市场发育指数二分的分组回归结果。列(3)和列(4)结果显示,
处于低产品市场发育程度的样本的地方保护政策与市场规模、市场占比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
。列(5)和列(6)结果显示,
处于高产品市场发育程度的样本的地方保护政策仅在1%的水平上与市场规模显著正相关,与市场占比并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
。分别进行Chow检验,得到低产品市场发育程度子样本和高产品市场发育程度子样本存在组间差异。因此,产品市场发育程度削弱了地方保护政策与新能源汽车市场推广的负向关系。研究假设2得到验证。
(3)产品市场发育程度在地方保护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市场推广影响中的门槛效应
通过自抽样(Bootstrap)方法,分别在单一门槛、双重门槛和三重门槛的设定下反复抽样1 000次,得到P值和F统计量,并估计三种约束机制下的具体门槛值,门槛效应的检验结果如表7所示。
地方保护政策对市场规模的作用受到产品市场发育程度单一门槛效应的影响,门槛估计值为8.100
,相应Bootstrap下的P值通过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
地方保护政策对市场占比的作用则受到产品市场发育程度双重门槛效应的影响,门槛估计值分别为4.440和8.080
,相应Bootstrap下的P值通过10%的显著性水平检验。
地方保护政策对市场规模的单一门槛效应出现由负向显著到正向显著的转变
。
地方保护政策对市场占比的双重门槛
效应出现了由正向影响到负向影响的转变(0.000 579,
−
0.001 11,
−
0.000 268),
总体呈现出先促进后抑制的倒“U”型特征
。研究假设3得到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