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近年来,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及省委政法委关于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审判职责,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禁毒社会综合治理,为推动全省禁毒斗争形势持续向好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突出重点依法从严惩治毒品犯罪。
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打击毒品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毒品蔓延势头。依法严惩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将走私、制造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对于依法应当判处重刑或死刑的,坚决判处重刑或死刑。2023年,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58件,依法惩处毒品犯罪分子561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246人,重刑率为43.85%。依法审理的陈某毅等人贩卖毒品一案,对于多次实施贩卖毒品行为,涉案毒品达28公斤,大量毒品流向社会,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陈某毅等人,依法判处死刑,极大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在坚持总体从严、突出打击重点的同时,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区别对待、罚当其罪,对于具有从犯、初犯、自首、立功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被告人,结合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等,依法予以从宽处罚,预防和减少犯罪发生。
聚焦犯罪新形势开展精准打击。
针对当前麻精药品、新精神活性物质及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替代滥用快速发展的毒品犯罪新形势,持续深化打击新型毒品犯罪行动,近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理涉滥用含有麻精药品复方制剂和“笑气”等成瘾性物质的案件29件66人。对于有合法用途的麻精药品,坚持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既保障群众的合理用药需求,又坚决遏制滥用现象的蔓延。针对利用“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等非接触手段运输、贩卖毒品的行为,全面审查资金往来、联系内容、交易方式,结合行为人的文化程度、生活状况、职业背景、是否有毒品违法犯罪经历等情况,综合分析判断,确保精准打击,不枉不纵。
加大对毒品犯罪的经济制裁。
全省法院充分发挥财产刑作用,依法追缴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确保彻底摧毁毒品犯罪的经济基础,剥夺毒品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经济能力。2023年对毒品犯罪分子共判处财产刑800余万元。强化毒品犯罪财产刑执行力度,将毒品犯罪分子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作为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考虑的重要因素,倒逼财产性判项的履行。依法惩处涉毒洗钱和窝藏毒赃等下游犯罪,加大涉毒资产追缴力度。
紧盯案件质量,推进审判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毒品案件审判质效
加强标准化建设推动审判规范化。
制定常见毒品犯罪的量刑实施细则,细化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的量刑标准,加强量刑规范化建设,统一毒品案件裁判尺度。省法院联合多部门制定毒品犯罪案件基本证据标准,进一步明确不同类型案件在证据收集、审查判断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确保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加强毒品犯罪案件的指导监督,强化业务指导的针对性,通过开展类案检索、案例研讨、案件评查等方式,推动毒品案件审判规范化建设。
坚持程序公正推动庭审实质化。
全省法院严格落实“三项规程”,充分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推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能判处死刑案件、证据存在重大瑕疵案件中关键证人和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确保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讼意见发表在法庭。同时,将被告人财产情况及违法所得事实作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重要内容,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准确认定财产属性和违法所得数额。不断提升二审开庭率,进一步完善刑事二审开庭常态化机制。
强化工作举措推动审判队伍专业化。
省法院从全省法院选拔审判经验丰富、理论研究能力较强的人员,组建共80余人参加的毒品审判研究团队,通过搭建专业平台,整合优势资源,统筹开展全省毒品审判业务指导、培训、调研等工作,推动毒品审判由“效率型”向“效益型”转型。坚持问题导向,根据毒品犯罪审判面临的实际问题,结合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定期举办“订单式”审判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审查和法律政策把握水平。全省法院以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工作为牵引,推动实施业务工作“精品工程”,广泛总结提炼毒品案件审判经验,将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培树打造成精品案例,多篇案例、裁判文书入选年度案例、优秀裁判文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裁判引领作用。
坚持预防为主,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提升禁毒综合治理效能
完善常态化禁毒宣传机制。
全省法院牢牢坚持党对禁毒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禁毒工作,把审判效益转化为社会效益。在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禁毒宣传,连续多年开展“禁毒宣传进万家”活动。通过组织开展示范庭审、集中宣判活动,不断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公开审理樊某年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李某等人贩卖、运输毒品等一批涉案人数多,事实复杂,案件影响大的毒品犯罪案件,形成严厉惩处毒品犯罪的强大声势。2023年全省法院对48名毒品犯罪被告人进行集中公开宣判,进一步彰显人民法院打击毒品犯罪的信心和决心,真正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充分利用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将禁毒普法宣传纳入法治副校长普法内容,对全省2000余名师生开展禁毒法治宣传,进一步增强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吉林高新区法院发布的《绝不“毒”行》普法视频,以真实案例为素材,采用情景闯关的生动、新颖形式,提醒大家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央广网、法治网、中国吉林网等媒体对以上宣传活动进行了深度报道。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推动以案促治、以案促建,针对毒品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新趋势、新动向,以及监管隐患和漏洞,通过向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发出司法建议等方式,推动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针对成瘾性物质滥用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对强化快递物流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医药销售者的行业监管等提出意见建议,推动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的发生。
深化部门沟通协作。
全省法院加强与禁毒委成员单位沟通协作,积极参与当地禁毒综合治理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共享、交流会商等工作机制,不断探索禁毒合作共治新举措,提升禁毒工作整体效果。2023年,省法院与省检察院联合召开交流会商会,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理念,建立“案件问题反向审视机制”。充分发挥同堂培训、交流研讨等工作机制在统一标准、增强共识方面的作用,组织毒品犯罪案件办理同堂培训,全省300余名公安、检察系统从事禁毒工作的一线干警共同参训。
厉行禁毒,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增强做好禁毒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压实禁毒工作责任,不断提升毒品案件审判水平,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以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推进吉林禁毒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