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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小刘一家带着两岁半的女儿到泉水附近的瑞沃广场逛街。“一楼有一个大型的淘气堡,女儿被吸引的挪不动步。”小刘说,为了哄孩子开心,她掏钱买票,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孩子在玩的过程中腿部骨折。小刘说自己全程陪着孩子,因为淘气堡设施有破损,孩子的脚伸进去才导致骨折,而商家对此却并不认同,双方的赔偿协议也没有达成一致。
家长认为是淘气堡有破损才导致孩子受伤。
大年初三,小刘全家带着两岁的女儿到瑞沃广场逛街,广场内的大型淘气堡吸引住了孩子。“淘气堡很高,起初我还有点担心孩子的安全问题。”小刘说,当时她看到了入口的提示板上写着“1.3米以下儿童需家长陪同监护,3岁以下儿童需带尿不湿进入”的字样。“
我女儿两岁半,在可规定的玩耍范围内,我决定带着她一起进去。
”
小刘说,女儿入场后想玩滑梯,她看到不少孩子从上面一跃而下,之后被下面软软的海洋球接住,看样子也没有什么问题。为了让女儿高兴,她带着孩子爬了上去。“女儿胆儿小,这滑梯又高,所以
我当时就抱着孩子往下滑。可滑到底下的时候,我和女儿都摔了个人仰马翻
。”小刘说,
她和孩子摔倒的原因是孩子快滑到底部的时候腿被绊了一下。
“
绊住孩子腿的是滑梯底部的一块毫不起眼的胶布
。这块胶布应该是用来贴合接口的,但由于多次摩擦起边儿了没有维修,
孩子的小脚正好插在接缝里
。”小刘告诉记者,事发后孩子一直说腿疼,她当时吓得抱起孩子就往儿童医院赶,
经过检查确诊孩子左股骨骨折。
记者采访时,小刘以照片的形式,向记者提供了当日孩子去医院的诊断报告和腿部的X光片。记者看到,这份来自大连市儿童医院影像学报告上这样写着,“
左股骨骨折石膏固定中随访
”。
“这么小的孩子就遭了这么大的罪,我们做家长的能不心疼嘛!”采访中,小刘心疼女儿的心情溢于言表,记者也看到了2岁小丫左腿被石膏固定,躺在床上的照片。小刘说,女儿目前只能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静养。瘦小的腿上打着沉重的石膏,大小便只能在床上完成,这对一个只有2岁的孩子来说,是莫大的痛苦。
“之后我们又去过商场,看到
胶布仍然还是裸露状态,从滑梯上滑下来的孩子有的确实会在这里磕绊一下
,确实是太危险了,只是我们当时在玩之前根本注意不到。”小刘说,她全程陪着女儿,是商场的游乐设施有问题,女儿受伤商场应该负主要责任,事发之后她也委托过律师多次与商场方协商过赔偿事宜,由于
当时担心孩子伤情严重,向商场提出过10万元的赔偿诉求
。“她们的态度始终都很冷漠,更没能达成和解。”小刘说。
采访中,小刘告诉记者,事发后她了解到,当时女儿玩的淘气堡并不是专业从事儿童游乐设施的单位经营的。“瑞沃广场是2017年1月份刚刚开业的,对于一个商业项目来说,是否有游乐场的经营经验和维护能力?我们也有所质疑。”小刘说,目前,她也已经向辖区警方报了案,并且还会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投诉,希望职能部门介入后能够得到一个合理的解决结果。
记者电话联系上了该瑞沃广场的相关负责人陈女士,记者说明采访意图后,陈女士向记者确认小刘的女儿确实在商场内玩淘气堡时受了伤。但针对小刘所说的“淘气堡有破损并粘胶布的位置”,陈女士一直没有给记者正面回应。对于孩子受伤的原因是否如家长所说,陈女士表示由于当时的监控并没有拍摄清楚,孩子受伤的原因还需相关部门做鉴定。对于解决方式,陈女士说,事发后商场方也一直积极多次与家长联系,希望能够达成和解,但针对小刘提出的高额赔偿,公司也有相关规定和办事流程,暂时无法给予回应。
大连新世纪律师事务所牟飞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实践过程中,
法院会结合多种因素判定游乐场等娱乐场所是否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如是否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是否依法设置了警示标志、提示牌,在场工作人员是否尽职尽责等等,并结合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形进行考察。如果游乐场所采取的措施不足以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则可以认定游乐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反之,则可以免除或者减轻游乐场的责任。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孙熳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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