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张女士一家人日前到长兴某商场购物,在商场里,张女士的父亲带着小孩在边上玩,没想到小孩突然走上了自动扶梯,张女士的父亲连忙跟上去,不知为何摔倒了,导致右上臂、右大腿根部骨折,被紧急送往附近医院治疗。
为了父亲摔倒受伤一事,张女士与商场产生了矛盾。张女士认为,人是在商场出事的,商场应该负责,而商场方认为自身已履行电梯管理应尽责任,当事人是自己摔倒,概不负责。
“这种情况下,我们先去现场调阅监控录像,看看当天事情是如何发生的。”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听了张女士的讲述后建议道。
于是,工作人员陪同张女士来到了该商场。通过查看当天的现场监控录像,工作人员发现,张女士父亲在小孩走上自动扶梯后急忙跟上去,结果没有站稳摔倒了。而商场工作人员发现有人摔倒后,第一时间按下了自动扶梯的紧急停止开关。
看完整个监控录像后,工作人员又对商场的电梯安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情况良好。
工作人员解释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张女士父亲乘坐商场自动扶梯摔倒不是因为自动扶梯本身的质量问题、运行不平衡或管理不善等原因所致,而是本人未按规定乘坐自动扶梯而摔倒,所以要负大部分责任。
而商场在发现有人乘坐自动扶梯摔倒后,虽有商场人员第一时间按下了紧急停止开关,但未按规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故也要负一部分责任。
最终,双方在该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初步达成了赔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