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处和的生平,见于《稽古堂记》,乃冯时行为李处和的宅第“双泉堂”更名为“稽古堂”所作的记文。冯时行是两宋之际出生于今重庆地区并活跃于重庆一带的名士。李处和的青年时代,也就是位诸生致力于科举的时期,当在宋徽宗的时候。这一时期政治腐败,像他这样的乡间穷书生的进阶之路日益困难,他到 30 岁还一无所成,恐怕并非只是“读书不得行”。李处和于 30 岁放弃科举,致力于经商,“因贾于荆、襄、巴、夔之间,不十年而其利百倍”。算是在商业上取得不俗的成绩,按上述的考证,则他 30 岁时,当即建炎、绍兴前期,此一阶段正是宋金战争中川陕战场最激烈的年代。他却能在十年之内,由贫困而成巨富,这是如何做到的呢?对李处和生平最成功的这段经历,冯时行可谓惜墨如金,不肯多着一字,我们只能从“因贾于荆、襄、巴、夔之间”一语中略加发覆了。
尽管冯时行对李处和“不十年而其利百倍”的商业奇迹的成功秘诀未着一字,但从“因贾于荆、襄、巴、夔之间”一句,仍然可知李处和经商的方式,主要是从事远程商业贸易,行商的地域范围大致包括当时荆湖路的江陵府、襄阳府一带到四川的恭州(巴)、夔州一线。他行商的路线中,荆襄一线正是严耕望所说中古时代的商业交通东中西三大干线中最优良的“中道”主干线。此道拥有优良的水运网络,而商业交通之利,水运远胜于陆运,此道南行则有长江最大支流汉水为之灌输,水陆均便,正南为荆州(江陵),东南为鄂州(武昌),属长江之中游,可西溯巴、蜀,东下吴、越,南由洞庭、鄱阳达于岭表。而襄荆道,水陆并通,可谓中古时代最繁荣的交通路线,商旅繁会,为当时最繁忙的干线。
而李处和行商的另一段,“巴、夔之间”,正是由中古时代长江干线中最艰险也最便捷的峡江水道所连接。此道虽有三峡之险,但长江干道河深水富,能行数千斛乃至万斛的大舟,是巴蜀与吴楚物资流通的大动脉。李处和的经商线路“荆襄巴夔之间”,正好在这一大动脉上,已为致富之路迈出了关键一步。后来他弃商归儒之时,“毁其舟车”,也可见他的经商致富所凭借的主要是长江水道,通过峡江沟通巴蜀与荆湖的商路。显然因为经商的关系,他需要常常来往于长江沿线,位于“巴、夔之间”,地处长江北岸的乐温县正是他行程中的必经之地,他在弃商归儒之时,选择“定居涪之乐温”,与此当不无关系。
李处和在十年之内能致巨富,商业路线的正确选择仅是第一步。事实上,他所处的宋代川东地区的经济环境并不太好,巴夔一线正是宋代四川最落后的地区,直至南宋后期,真德秀仍然说这一带传统经济的主体——农业并不发达,百姓也不富裕,所谓“蜀四路,惟夔最崎岖,山峡间民贫窭,然水耕火耨,官苟无扰,亦仅仅足”。
在这样的经济基础下,又遇上建炎、绍兴前期宋金战争的烽火销烟,李处和是靠什么生意而能“其利百倍”的呢?
虽然巴夔一线的土地贫瘠,农业基础差,但山地的条件,恰恰又成为一些经济作物的优良种植地,如茶叶、荔枝、柑橘等,如李处和后来定居的乐温县,就以荔枝品种优良,超过传统荔枝名产地岭南而闻名于世,“其味尤胜诸岭”。不过这些经济作物的产量和需求毕竟有限,其利润也不可能达到“其利百倍”的程度。宋代经商致富者很多,但正常的商业利润要高达百倍,在传统社会是很难办到的。
如北宋时温州人何子平,世代经商,且本人又刻苦钻研,成为一代商业奇才,具有“尽知四方物色良窳多寡,与其价之上下”的本事,“罗取众贾所弃,时其钝利,为之出入。人家缓急,须索百物无不有,物直常数倍,遂致累资千万”。可见利用市场手段,即使累资千万的营生,其利润也才数倍而已。
显然,李处和所从事的“其利百倍”的生意,当非乘时逐利的寻常商业营生。唐宋时期,川东地区最著名的经济产业是盐业。巴夔一线诸州基本都有盐井,其中大规模的盐井主要在州附近。宋代官府为垄断盐利,对一些较大规模的盐井设监管理,在夔州奉节设有永安监,在云安军设有云安监,特别是原属夔州的大宁监(治今重庆巫溪县),更是宋代四川因盐而设的与州平级的一级政区。开宝六年,因为夔州大昌县有盐泉,设立为监。
大宁盐在宋代产销两旺,利润巨大,有“一泉流白玉,万里走黄金”之誉。而巴夔一线的其他州县,也大多有小型的盐场。史料显示,从唐代起,渝州的巴县、壁山县就产盐,涪州的涪陵县也有白马盐场,而武龙县在仁宗康定年间也开发出较大的盐井,万州州治南浦县则有因盐业著称而设置盐官的渔阳井。黔州州治彭水县,也是一大产盐地,县境内的“(伏牛)山,左右有盐井,州人置灶,煮以充用”。此外,其他州县也有一些小型的盐井,因此巴夔一带盐业贩卖非常发达,南宋时编写的大宁监方志就指出盐业经济在当地的重要作用,“一泉之利,足以奔走四方。田赋不满六百硕,藉商贾以为国”。
食盐贩卖在当时可谓利润最高的一种商业行为,以宋代官府主持的“解盐”为例,北宋时期解盐的利润率一般在 40 倍到 80 倍之间,可见盐利之大。而李处和在巴夔荆襄之间从事的商业活动,最可能的就是食盐贩卖。但这项生意在李处和从商的年代其实并不好做,冯时行对李氏经商之事略而不述,恐怕还有更深层的原因。
南宋初年,川陕战场作为对金作战的前线,财力消耗巨大,为了解决财政困难,绍兴二年(1132年)主持财政的赵开改革四川盐法,尽榷蜀盐。从此,盐利收入成为川陕驻军的主要军费来源。新法参照大观年间蔡京盐法,其基本原则为“商人入钱请引,井户但如额煮盐,赴官输土产税”,这样将官府的盐税收入分由商人和盐井户分别缴纳,商人部分盐税分摊为斤输引税钱、过税钱、住税钱、提勘钱,共计每斤 28 文;盐井户的商税则由土产税增添钱、贴纳钱等构成,共计每斤 17 文。
整个盐法的关键,在于严格管控盐商和盐户的交易过程。盐商必须到合同场缴钱买引后才能买盐,井户必须向合同场缴纳土产税后才能卖盐,盐与引行,以杜绝偷税漏税的无税私盐。整个盐法的核心精神,就是一方面通过降低食盐的成本价以刺激市场,另一方面又完全禁止食盐的民间自由交易,从而将食盐利润完全收归官府。新法实行后,全蜀的盐利收入由以前的每年 80 万缗增加到 400 万缗,这笔对官府来说新增的巨额收入自然转嫁到商人和消费者头上,成为民众的沉重负担。
显然,这样的形势,对于从商前只是一个穷书生“且甚贫”的李处和来说,即使有“其平生故人亲戚稍资业之”,也很难有足够的资本加入贩卖官盐的正规盐商集团。整个宋代,朝廷的食盐专卖政策虽然都企图垄断食盐贸易的利润,但要使私盐绝迹是从来不曾做到的。在某些离产盐区较近的地方,甚至出现民间只吃私盐不吃官盐的极端情况,如朱熹就曾说过福建的政和县,因离海乡较近,“故私盐每斤不过四十五文”,而官盐“脚费不赀”,故而“每斤之直遂至不下九十文,所以从来民间只吃私盐”。
由于四川盐井分布较广,是产盐大区,食盐在民间的私相交易相当普遍,官府有时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现实,如宋太宗时的西川转运使聂泳就曾以“蜀民不知盐禁,或买三二两至五七斤,酌情止为供食”为由,请求朝廷减轻此类行为的处罚。而到宋神宗时,仍是“蜀盐私贩者众,禁不能止”。事实上,官盐质量低劣又价格高昂,私盐则相反,民间私盐的贩与买仍然相当活跃,且私盐贩卖获利丰厚,特别是长途贩运私盐,获利更大。由于巴夔一带产盐丰富,而榷盐制度之下,盐利大部被官府垄断,加上这一带农业水平低下,经济落后,盐价一向不高,如宋神宗元丰时期朝廷为垄断盐利,实施新政之后,以成都为中心的川西地区盐价高达每斤 250 文,但川东地区不过每斤 70 文,巴夔一带肯定更低。李处和若只在巴夔一带贩盐,即便是私盐,必不可能其利百倍。
然而从冯时行所述李处和的行贾线路来看,其利百倍又不是绝不可能之事。巴夔一线的另一端荆襄一带并不产盐,虽然离巴夔一线较近,且有便捷的水路相通,但按宋朝食盐专销区的划分,其所食之盐却由远在东南沿海的海盐产地供应。
北宋时期,襄阳就是官方规定的京西、荆湖诸路食盐集散中心,但襄阳并不产盐,而是由“襄州都大于建安军(后升为真州,治今江苏仪征市)请。其邓、唐、房、随、均、金等州及光化军,转于襄州请”。建安军(真州)离荆襄一带路途遥远,弊端丛生,仁宗时参知政事王随曾说,“淮南盐初甚善,自通、泰、楚运至真州,自真州运至江、浙、荆湖,纲吏舟卒,侵盗贩鬻,从而杂以沙土。涉道愈远,杂恶殆不可食”。如此不合理的盐法制度,自然是私盐贩卖大行其道的根本症结所在。因此“江、湖运盐既杂恶,官估复高,故百姓利食私盐”。
淮南海盐由于长途贩运,利润较高,仅是合法的官盐商人“视去盐道里远近而上下其估,利有至十倍者”,则私盐贩卖的利润应当更高,加上南宋初年社会秩序不稳,更会加重私盐贩卖的现象,如绍兴初年就有大臣上奏:“大江久缘盗贼阻隔,客贩不通,江南、荆湖、淮南、京西州军盐价,每斤有卖及两贯已上去处。”宋代的盐价通常每斤 50 钱左右,前揭神宗时西川因盐法不当造成每斤卖到 250 钱,已属极端事件,引发朝野关注。而这是因时局动荡、长江水道不通造成盐价飞涨,包括荆襄在内的长江沿线州郡食盐每斤可以卖到 2 贯(2000 钱)以上的价格,确属天价了。这一时期如果是私盐,利润空间当更大,冯时行所谓的“其利百倍”,恐怕并非只是文学修辞上的“夸张”。
行文至此,李处和在巴夔荆襄之间所从事的不到十年就能其利百倍的商业活动已经呼之欲出了:他所从事的经商事业极有可能就是私盐贩卖。他的事业的关键,可能正是将巴夔一带的食盐经长江和汉水水路,运到荆襄一带销售,这或许正是冯时行“荆襄巴夔之间”一语的深意所在。
另一方面,李处和落魄士人的身份,并不会成为他参与私盐生意的障碍,面对高额商业利润的诱惑,宋代士人也有不少积极参与私盐贩卖的,特别是在荆湖盐运杂恶的情况下,私盐猖獗,资贩者众,其中“江淮间虽衣冠士人,狃于厚利,或以贩盐为事”。这样的事业虽可脱贫致富,但毕竟不可对外宣扬。这可能也是为何在所谓的商业成功之后,李处和竟然“毁其舟车”,放弃大好事业,而选择归隐读书。除了当年曾为“诸生”的心结之外,这可能就是他的一个难以言说的原因。而冯时行在撰文时,不得不把李处和一生中“最成功”的一段事业全部略去,只字不提他从商的具体经历,恐怕也是一种不得已的“曲笔”。
二、苏氏蜀学:
理解李处和弃儒从商的文化背景
冯时行称李处和本资中人,“自少传其家学”,弃商归儒后,“葺斋馆,益市六经百家历代史传”,可见李处和颇有家学渊源。事实上在那个时代,领受家学是许多学者启蒙阶段的共同经历,也是宋代四川地区学术文化传承的重要渠道之一。
那么李处和从小所习的所谓“家学”到底是什么呢?冯时行对此也是语焉不详,不过从其叙述中,大致可以感受到李处和的家学应该就是北宋中后期以来四川学术的主流——苏氏蜀学。资中靠近成都,学术文化一向繁荣,也是苏氏蜀学传播的腹心地带,南宋初期开始,苏轼以文章知名天下,苏学也成为士人间炙手可热的学问,“建炎以来,尚苏氏文章,学者翕然从之”,以致民间有“苏文熟,吃羊肉;苏文生,吃菜羹”的谣谚。蜀中苏学之盛,也可以想见。
再者,从他定居乐温后修葺书斋时所买书和所读书中,也可以看到鲜明的苏学风格。“六经百家历代史传”的藏书规模,显然带有苏氏蜀学一系的三教合一、融会百家的偏好。前揭倾向于苏学的李石曾经讲过“兼众人之善”“合众人之智”的为学路径,李石谓:“君子之于天下事也,欲求其通,故学欲其博。”“所谓通者,于文武则曰兼资,于儒墨则曰并用,于三才则曰无不知,于六艺则曰无不习。”李处和购书和藏书的类别涵括了经史百家,正是苏学不独重六经的表现。苏氏蜀学对史学、诸子百家以及佛教、道教都不排斥,都能有所吸收,这一特色正好与李处和的购书偏好相合。
至于李处和在购置六经的同时还买回了诸子百家之书,则显然更具苏氏蜀学的学术气质。宋儒大多将春秋战国时代的诸子思想视为害道的洪水猛兽,恐怕只有苏学中人,才会既推崇六经,又不排斥诸子百家之类的杂书。苏氏蜀学从苏洵起就有吸收诸子思想为己用的取法。有学者早已指出,苏洵的学术渊源发展脉络是本于法家,参以儒家,杂以墨学,兼发兵家之说,再取纵横之术,最后形成他的学术思想体系。
最后,从李处和的行事上看,他的苏学背景也是有迹可循的。作为一个“诸生”,居然弃儒从商,还从事非法的商业活动,似乎有些不可思议,但此时放到他的学术背景中看,则又显得不那么突兀了。苏氏蜀学从苏洵起,其核心思想就在知“权变”。
苏洵对“六经”的理解,核心也在权变,因此苏洵批评王安石“不近人情”,苏轼又说程颐是“不近人情如王介甫”者。因此当李处和在穷困潦倒、走投无路之际,走上弃儒从商,甚至有可能加入贩卖私盐的道路,恰恰就合乎人情了。何况他在发家致富后,曾有“是故吾之权道,岂其初心哉”的感慨,则更与苏洵心意相通。苏洵认为只要心正,权术是可用的,对于被儒学视为异端的各种权术并不排斥,公开表示“苏秦、张仪,吾取其术,不取其心;龙逢、比干,吾取其心,不取其术”。显然,支撑他在弃儒从商最后又弃商归儒的艰难道路上走下去的,正是苏氏蜀学的“权变”之道。李处和为学而治生,营殖产业之后,又弃商归儒,正是取商人之术,而不忘儒生之心,最终定居乐温,正是应了“初心”。
不过此时已深受洛学影响的冯时行,对李处和这一可谓没有什么义理可言的双泉堂之名就很不满意,遂以“桓荣以经术为汉光武所贵重”的典故,将堂名改为“稽古堂”。此举对冯时行来说,既是对李处和的鼓励和祝愿,也暗含着对他在既“富”之后还想“贵”的规谏,冯在文中借桓荣的典故阐明世人求富贵之正途,他认为既富之后求贵,是“人人所同欲,虽圣贤不能与人异”,但“公侯轩冕之贵”,关键在于得之要正,不可得之于“谄谀”“奸诡”“贿赂”“杀虐人”“锥刀克剥”“谄害君子”等“苟私于其身不顾国家”之举,因此李处和“始贾于江湖,晚晦而易其货于诗书”之举才值得备加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