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霍一帆
与前面讲的按约建立的国家不同的有一个是通过武力来建立主权的国家,使人们因为恐惧而服从,这种管辖或主权与按约建立的主权不同的是并不是人民害怕他们选举的主权者,而是人们选举主权者是他们之间互相恐惧。
管辖权获得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宗法管辖权,另一种是专制管辖权。
第一种的宗法管辖权就是指父母对子女的管辖,而在生育方面,上帝给男人找了个协助者,所以,子女的父母就会有两个人,对子女的管辖权就会平等的在这一对父母手中,可是,没有人能够服从两个主人,所以,子女是不会同时服从两个人的,这也从我们现实生活中得到了印证,一个家庭中,孩子心中必会有一个“怕”的那一个,之前是严父慈母,现有虎妈猫爸,不管是哪一种,必会在父母其中一方代表家庭中的威严,像我父母年龄大的大人们都会说,小孩不能惯,两个人中一定要有一个让他害怕的,否则就会溺爱。
当然这种权利是不用通过战争来决定的,那么在纯粹的自然状态下,也就是原始社会时,那时没有婚姻法,教育法等,两个人之间也没有约定,这时子女的管辖权属于母亲,因为当时是除非母亲宣布,所以没人知道父亲是谁。
当然对子女有管辖权的父母,对子女的子女也拥有管辖权,因为如果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拥有管辖权,那么这个人所有属于他的事物都在他管辖权控制下。
一瓦顶成家,
如果一个家庭不是一个国家一部分,那么它本身就是一个小君主国,但是不能说它是个国家,因为它不能依靠这仅有的人数来保障家庭的安全,不被别人征服,没有战争。这个小家庭力量太小,所以当危险来临时,他们会投降,或用自己的方式来保护自己,而这样呢?又会回到那个人们随意使用自己本性的时期,陷入混乱中。
第二种的专制管辖权是通过征服和战争胜利获得的,而这个通过战争对征服者的管辖权,并不是说他的胜利,也不是被征服者的俘虏,而是被征服者的妥协和战胜者允诺他们赦免被征服者,因为战胜者并没有义务赦免投降的敌人,没有法律的依据,都是战胜者的允诺和良知。
根据《圣经》中的大卫我们可知,当大卫有权有能力去处死那个之前追杀过自己的扫罗时,大卫却拒绝了,说道:上帝禁止我对主人这样做,他是被上帝指定的。还有一些“你们做儿女的,要凡是听从父母”,“你们做仆人的,要凡事听从主人。”这两句话完全符合宗法管辖权和专制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