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上午,新会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司前中队接到驾驶员肖某报案,声称其驾驶证在没有使用情况下被记9分。接报案后,民警马上进行初步核查,发现肖某驾驶证记录的最后一次交通违法是在2016年7月18日于新会区司前辖区路段发生的。于是,民警立即调出执法记录仪及相关执勤影像、相片记录,对整个执法过程进行回放和查核,同时将当时违法当事人持有的驾驶证和肖某的身份信息进行对比,果然发现了猫腻。令人意外的是,违法当事人不是肖某,却是肖某的亲哥肖某凌。
因肖某凌涉嫌盗用他人身份证件、使用伪造驾驶证、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民警立即对此案件开展侦查。据报案人肖某反映,因其与哥哥肖某凌一直存在矛盾,感情不和,两人已有多年没有来往,更不知道哥哥肖某凌目前的住所和工作单位,使侦查工作一时陷入僵局。对此,民警立即改变调查方向,根据肖某凌的资料信息,经多方联系,终于找到肖某凌的住处。于是,办案民警立即来到司前镇双楼村,并根据掌握的信息找到违法嫌疑人肖某凌(男,广西藤县大黎镇人)。经核查证实:违法当事人肖某凌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属无证驾驶。同时,肖某凌承认因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故盗用其弟弟肖某的身份资料向社会不法人员购买一本伪造驾驶证。
肖某凌对其无机动车驾驶证并使用伪造驾驶证驾驶两轮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交警部门已依法对肖某凌作出相应的处罚,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