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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声书7.2 | 三种训练(二)

竹庆本乐  · 公众号  ·  · 2020-06-05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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挣脱习性的魔爪


佛陀曾经讲述“十善行”,也就是十种有助于个人成长与社会和谐的正面行为,其中包括三种“身体”的行为,四种“言语”的行为,以及三种“心意”的行为。佛陀更进一步说,如果我们能把“觉察”与“觉性”注入所有“身”、“语”、“意”的行为中,那么更棒的事情就会发生了——我们将会有能力挣脱习性的魔爪。每当我们发现自己又在重复那一套戏码,在认出这点的当下,习性的动力就被瓦解了。如果我们能觉知到自己习惯模式,每当某种习惯再度出现时,例如在愤怒之下采取的某种惯性反应,将会与从前大不相同,因为它的力道与坚实性都已不同。当我们把习性的掌控力松解开来,就会生起更多宁静、清澈、正面的心境。相反地,若是粗心大意的放纵于这些习性中,只会让习性把我们抓得更紧。
“十善行”能帮助我们以慈爱与觉醒的方式生活。所谓的“十善行”,也就是不去做十种“不应做的事”。“身”的善行代表我们知道,一般来说,以下三种行为是有害的:杀害别的生命、偷盗以及不适当的性行为。“语”的方面,我们知道这四种行为通常是有害的:说谎、挑拨毁谤、粗暴的言语以及无义的说长道短。“心”的方面,我们了解到恶意、嫉妒、记恨与“不相信因果”的错误信念,会造成伤害。最后这一项“不相信因果”被认为是最严重的问题,因为,如果我们不相信一个负面的行为会导致负面的结果,那么我们可能会以为就算杀生、说谎、心中带着恨意,仍然能过着自在、快乐与荣耀的生活。这是一种典型的迷惑。
只要看看我们在日常行为中体验到的内心感受,就可以知道其中的原理。当我们从事正面的行为,例如对需要帮助的朋友伸出援手,以友善的言语对待陌生人,或者单纯只是以爱与慈悲的心意想起某人,都能在心中造成较为祥和宁静的影响,我们会感觉到比较放松、心胸开阔、心志澄澈。相反地,如果我们做出负面的行为,例如,和同事争吵,偷拿公司的东西,或者贪图邻居的财物,这时我们的心就会变得较为焦虑、紧张,心事重重。换句话说,我们的任何举动,不管只是想法层面,还是已经表现在言语和肢体行为上,都会对我们的心造成某种影响。
很明显的,当我们身处在一个助长负面习性的环境中时,就会比较难以摆脱这个习性,所以,检查看看周遭的环境,看看家中、左邻右舍以及工作场所有着什么样的文化,是很有帮助的。如果本身就有言语粗暴的倾向,一旦身边围绕了一群竞争心与嫉妒心强烈的人,言语粗暴的习性就会火上浇油。假使本身对于金钱有不诚实的倾向,有意无意间偷斤减两,或者报税不实,刚好又身处在一间鼓励这种行为的公司的话,这种习性只会更加猛烈。又如果我们在一个充满暴力与胁迫的气氛中长大,就算本性并非如此,我们还是可能做出欺压别人的举动。
事实上,我们这里所说的自律与善行,只是在谈如何把那些“最后注定会害到自己”的老习惯,换成比较有建设性的新习惯。我们目前的所作所为,都是由许多原因所造成的,除了习性的因素和外在环境影响以外,让我们做出这一切行为的最根本的原因是心的“无明”,那浑然不觉,也不想觉醒的无明。但是一开始,我们无法直接对治这“无明”,甚至无法看见它,于是我们从“行为”着手,先对行为保持觉察力,把觉性之光由外往内带进心中,最后,就算是在最深最深的心底,光芒还是会持续不断的闪耀。

超越“可以”与“不可以”


每个人都应该找到自己的方式,在生活中创造出一个可以专注于个人解脱之道的空间。有些人会选择离群索居,不管是真正“离群”,或只是在人群中“隐居”,他们会挂出“私人领域,非请勿入”的牌子,我们不能跟他们说话或接触,否则他们会静悄悄从你身边溜走。当然,我们没必要做到这个地步,但是每个人都应该找到某种内在的僻静隐居处,一个不受打扰的空间,这是很重要的,在那里我们可以专心面对自己的问题,找寻自己内在的火花,点燃继续前进的动力与热情。重要的是,不要把这件事弄得太过于冠冕堂皇,好像突然间非得脱离一切不可,这是不可能的。
我们可以试着让自己从任何时刻的情绪波澜中解脱,也可以只针对某一个特定的习性下手。我的一位老师曾经告诉过我:“先从最容易的下手,从心中偏执程度最低的元素开始,解脱它,接着对付下一个,立定决心用全副心力来解脱它。”这真是个好建议,这么一来我们就可以一点一滴的“归集”自由,就像把一小片、一小片的披萨拼凑起来,最后拼成一个大披萨,这时我们会发现自己已经从所有的习性、所有痛苦的成因中得到了自由与解脱。但反过来说,如果你想要“归集”的是负面的行为,也并无不可,最后你将会拥有一大堆的迷惑与痛苦,假如你真想要这么做,那也是你的选择。
再次提醒您,别把这练习当成一套“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的法令条文,它并不是一篇道德教条,非得全盘遵守才够资格当一个佛教徒。我们要记得的是:自己做这一切是为了什么? 我们的目的是要觉醒,如果只是强迫自己照章行事,跟遵守政府法令有什么两样?据说美国某一州有一条法律,规定该州居民在死前两周要先申请死亡证明(才可以死)。当我们太在意法令与规定,不再相信自己的智慧,就会发生这种荒谬的事情。

——摘自DPR《叛逆的佛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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