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红兵每年会抽出很多时间参与普法。
“我从不认为这是额外负担,从律师角度看,是职业使命;从政协委员角度看,是履职为民。”
去年全国两会,吕红兵提交
《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立法相关建议的提案》
,提出普法主体要与考评主体相结合,“谁执法,谁普法”。
去年,吕红兵先后前往安徽六安、江西抚州,给当地“法律明白人”授课普法。在基层社区,“法律明白人”扮演着带头学法、普法释法和定分止争的重要角色。“他们懂法但不是科班出身,所以希望我的课他们每一个人都听得懂、喜欢听、用得上。”
因此,比起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吕红兵更喜欢给他们讲一些案例。比如,他从电影《第二十条》讲起,从涉及的正当防卫、电信诈骗、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法律问题切入,再介绍刑法、民法相关理论,帮助这些基层法律工作者知道碰到类似问题“怎么看、怎么说、怎么办”。考虑到不少乡村实际情况,在宣讲常见普法内容基础上,他还增加诸如反电信网络诈骗、民间借贷、遏制高价彩礼等内容,光课件就准备了113页。
在吕红兵看来,这样的普法工作是律师与政协委员两个身份的完美结合。
“我们日常办的是个案,其中不乏大案、要案,从中容易发现法治建设中的问题,形成教案与文案,普法传道授业;而作为政协委员,则以提案参政议政,建言完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