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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专题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建议:对配合造假者加大追责力度 完善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

北京证券业协会  · 公众号  ·  · 2025-03-06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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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带来了六份建议,均和资本市场相关,涉及完善打击第三方配合财务造假相关制度、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强化互联网非法金融活动治理、便利投保机构提起代位诉讼、完善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和推动S基金市场健康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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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第三方配合造假的追责力度

贾文勤指出,财务造假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必须坚决予以严厉打击。作为证券监管部门,证监会持续加大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打击力度,在行政执法中高度重视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依法追责,包括对属于证监会监管对象的第三方配合造假主体直接依法予以惩戒,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的监管协同机制。

“严厉打击第三方配合造假行为,虽然已成为广泛共识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面临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贾文勤建议增加对第三方配合造假的追责依据,修订《证券法》、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明确配合造假方的行政法律责任,赋予证券监管部门相应执法权。对第三方配合造假的民事和刑事责任认定标准,通过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予以明确。

此外,她建议完善对第三方配合造假的协同处置机制。加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及工作方案,持续完善第三方配合造假线索的通报处理机制。优化银行流水电子化查询和反洗钱协查等线索发现手段,提升金融监管部门协同。深挖第三方配合造假行为适用刑法罪名的条件,做好行政与刑事的证据衔接,强化行政司法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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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

贾文勤还提出了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建议。她指出,《证券投资基金法》虽然规定了非公开募集基金,但未明确将私募股权基金统一纳入适用范围,存在法律制度供给不足的问题,且部分规定不完全适应行业发展现状,基金行业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待法律作出明确规定。

贾文勤建议明确将私募股权基金统一纳入《证券投资基金法》适用范围,进一步健全私募基金监管规范;适当拓宽公募基金投资范围,有条件允许公募基金直接投资特定非上市公司股权,推动公募REITs等市场发展;进一步优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运作规则;强化风险防范,建立公募基金流动性支持机制,丰富风险应对手段;结合实践需要调整基金上市、退市规则;参考《证券法》和《期货和衍生品法》等明确域外适用规则,设置基金投资者保护专章,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机制,提升违法违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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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

贾文勤表示,特别代表人诉讼不仅有助于集中高效化解群体性纠纷,保护更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也有助于提高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成本,警示督促上市公司依法诚信经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当前资本市场已经落地了2单案件,包括康美药业案、泽达易盛案,适格的中小投资者获得了相应赔偿。美尚生态案、金通灵案作为新的2单特别代表人诉讼正在法院审理中。

“由于特别代表人诉讼尚属新生事物,相关市场主体、投资者、地方政府等对其认识理解尚有一个过程,特别代表人诉讼运行机制和配套支持体系也需进一步健全完善,现有落地案例还不够多,与投资者和社会大众的期待仍然存有差距。”贾文勤指出,当前特别代表人诉讼启动程序不够便利,特别代表人诉讼启动主体相对单一,特别代表人诉讼与破产等程序的衔接还不够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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