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场冷空气和雾霾的大战中,
冷空气“骄傲得胜”!
华北一带是“等风来”,
迎来了敞亮的蓝天,
而东北地区则面临剧烈的降温。
小伙伴们,请抱团取暖!
中央气象台预计,受较强冷空气影响,5日08时至6日20时,内蒙古东北部、东北地区大部、华北西部、西北地区东北部、黄淮、江淮大部、江南东部和中部偏南、华南北部等地的日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将下降6~8℃,黑龙江中东部、吉林东部等地的部分地区降温幅度可达10~12℃。中东部大部地区先后有4~6级风,渤海、黄海有6~7级偏北风。
这股冷空气将在东北制造10℃以上的剧烈降温,吉林北部、黑龙江一带累计降幅将达到16-18℃。像哈尔滨,今天的最高气温预计为-10℃,累计降幅将达到14℃。预计这次降温过后,6日早晨,黑龙江最低气温在-21~-35℃,吉林、辽宁大部在-10~-20℃,将带给人天寒地冻的感觉。
新疆北部受频繁冷空气影响,降雪将呈现发展增多的态势。中央气象台预计,5日08时至6日08时,新疆北部的部分地区有小到中雪或雨夹雪,其中阿勒泰等地局地有大雪。4-10日,新疆北部累积降雪量达10-20毫米,阿勒泰局部达30-40毫米,需关注降雪和道路结冰对当地交通的不利影响。
人体健康与气象条件密切相关,特别是一些特殊天气(如低温寒潮或高温热浪等)会造成气象要素剧烈变化,使人体受到强烈的非特异性刺激。低温寒潮会给人体健康带来怎样的潜在威胁?
每当寒潮来临,在气温由高变低、风力由小变大的转换期内,心脏疾病发作频繁。统计显示,约77%的心肌梗塞患者和54%的冠心病患者在寒潮天气暴发时病情会加重。
气温骤降导致的寒冷刺激,使人体血管急剧收缩,动脉平均压力升高,心肌需氧指数也相应增高,心肌缺氧现象加重;为了保持人体正常体温,此时对于心脏的负荷变重,会导致心血管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明显升高。
寒潮对人体健康有很大影响,是诱发感冒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寒潮到来时,感冒病人会明显增多。
寒潮为什么能诱发感冒?
一是寒潮所致的暴冷气候使空气的温度显著降低,鼻咽部的局部黏膜变得干燥,以致发生细小的破裂,感冒病毒便乘虚而入。由于气温下降,鼻咽部的局部温度降至32℃左右。这样的温度正适合黏膜裂口内的病毒生长繁殖。同时,毛细血管收缩,黏膜上皮的纤毛活动减慢,气管排出细菌的功能减弱。再加上呼吸道受强冷空气刺激,局部血管收缩,使黏膜分泌的免疫球蛋白相应减少,为感冒病毒的入侵和繁殖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是由于寒潮袭击前后的2~3天内,平均气温和最低气温骤然下降,人的体温调节功能在这种突如其来的寒冷刺激下下降,给不同类型的感冒病毒入侵以可乘之机。
完成呼吸过程,空气从鼻腔、呼吸道到肺。低温使得人体吸入的空气温度较低,需要鼻腔、呼吸道甚至肺等器官予以加热,由此加重了这些器官乃至心脏的负担,易导致相关疾病发病或使病情加重。
对于老年人和儿童来讲,寒潮到来时,如果呼吸系统不能立即相适应,轻则不适,重则会引发相关疾病。如慢性支气管炎、哮喘病患者都往往病情复发或加重。
每当季节发生变化或气象要素剧烈变化之时,患者往往会感到异常疼痛。急性发作时关节局部红肿,有痛、热、无力、运动障碍等感觉。研究表明,大气中的三对基本矛盾,即干与湿、冷与热、气压高与低和关节痛发作的关系最明显。
当遇到寒潮天气时,温度往往会下降8℃以上,关节活动阻力增加,同时润滑关节的液体的黏度也增加,进一步影响关节的活动能力。如果体温调节功能不佳,关节温度的恢复则更为延迟,就会造成关节功能疾病。
发生全身冻伤时,人会先感到寒冷、疲倦、嗜睡、步态不稳,随后出现呼吸困难、牙关紧闭、大小便失禁。另外可见皮肤苍白发冷,口唇及手指青紫,呼吸、脉搏徐缓,瞳孔反射迟钝或消失。
发生局部冻伤时,人的患处皮肤苍白、冰冷、肿胀、疼痛和麻木。皮肤浅层冻伤出现红斑,皮肤全层冻伤有水泡形成,皮肤全层和皮下组织冻伤可出现表面坏死,如肢体远端皮肤、肌肉及骨骼全部组织冻伤可造成深度坏死,甚至留下伤残。
1、在寒冷环境工作的人员应注意防寒、防湿。
2、衣着保暖不宜透风,减少体表外露,露在外面的部位应适当涂抹油脂。
3、保持衣着、鞋袜干燥,沾湿后要及时更换。
4、寒冷环境下避免久站或静止不动。
5、进入高寒地区之前,应进行适应性训练。进入高寒地区后,可食高热量的食品。
天冷了,
我们可以躲进温暖的室内,
可他们却在低温中坚守!
帽檐上挂着冰柱的交警
雪天里吃午餐的环卫工人
寒风中的快递师傅
冒雪清扫线路的铁路人员
进行打冰作业的供电人员
冒雪施工的地铁工人
呼喊着号子的采冰人
等等等等……
您可能听说过,炎炎夏日有“高温津贴”,那么寒冬腊月是否有与它相对应的“低温津贴”呢?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尽管劳动保障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对低温津贴有明确要求,个别省份也制定了相关标准,但在实际中,这些福利只是“纸上权利”,并未落到实处。
事实上,最早在2004年正式实施的《最低工资规定》中,就能找到“低温津贴”的提法: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在2015年国家卫计委、人社部修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也把“低温”列入了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然而,记者查阅各地规定,除了上海、北京、宁夏等地,在各自的最低工资标准制定中顺便提到了“低温津贴”之外,还有内蒙古自治区对此有一个明确规定:高寒岗位津贴每月230元。在零下25摄氏度及以下的高寒天气、连续作业4小时及以上的劳动者,符合领取津贴的标准。
而其他地区别说享受到这个待遇的了,就连听说过这个词的都寥寥无几。对于这种情况,北京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目前只有针对某些低温作业的特殊工种有零散的相关标准,但也都散落在各个部门规章之中;的确没有类似《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这样的系统性、全国性规定。
其实对于什么是“低温作业”,上世纪90年代颁布的国家标准《低温作业分级》中,曾有过界定:生产劳动地点平均温度不高于5度的时候,就属于低温。北京市安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这个标准主要用在对职业病的鉴定和防范上。
◆在北京从事环卫工作3年多的环卫工:单位冬天会发手套、帽子和统一的服装,但是没听说过低温津贴。天冷,我们就多穿点……
◆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冬季气候条件恶劣,但一线环卫工人上午、下午连续工作时间一般2个多小时,尚未达到发放津贴的标准……
◆漠河县邮政局北极村支局支局长:我们也有发放低温津贴的愿望,可邮政公司作为国企不能随意调整工资待遇,还得上边有政策……
与低温津贴形成鲜明对比,对于高温津贴,国家有明确规定并督促各用人单位依规发放。但低温津贴由于缺乏具体明确的政策要求,各地鲜有出台相应规定。业内人士指出,近年来,极端天气日益增多,应该加强对户外艰苦条件下劳动者的保障。
武汉、哈尔滨等地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对于低温津贴,国家并未出台统一明确的政策,只是在最低工资规定中提及,用人单位津贴发放无据,监管部门执法无规。
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主任郝纪勇长期关注劳动者权益保护,他认为,我国幅员辽阔,比如海南和东北地区,冬季气温差别很大,不太可能就低温劳动保护制定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或是规章制度。国家应进行低温津贴的基本制度设计,再由相关省份进行细化,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制度。
莫让“低温津贴”只停留在纸上!
来源:新华网河北频道综合新华每日电讯、中国天气网、中国气象报等
编辑:赵辉、吴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