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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侧停车电子收费第一天,回龙观是这样的...

回龙观社区网  · 公众号  ·  · 2019-12-01 20:10

正文


刚刚进入12月,

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件大事就来了!

今天(12月1日)起,

昌平城区和回天地区
将规划33条道路实施路侧电子收费。
回龙观实施路侧停车电子收费
的第一天到底怎样?
赶快跟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回龙观西大街沿线


回龙观西大街沿线的车位基本上都停满了


类似港龙这样的商业路段完全不受影响,车位仍然是一位难求。


回龙观东大街沿线



育知东路



育知西路




育知路


育知路上的车辆明显减少,还有协警在辅助车主停车。


龙禧二街




龙禧三街




龙锦二街




今天上午,小编看到消防队北侧正在重新施划停车位,把之前的车位去掉重划。



龙锦三街



小伙伴们应该发现了
在每一个路段都会有收费牌。
上面会有详细的收费标准和车位总数



小编也集中拍摄了
一些路段的停车收费牌
便于大家提前了解
这一路段的车位总数
通过走访,
小编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


1.此次收费停车位主要集中在回龙观东西大街北侧区域,回龙观东西大街以南区域已经施划车位的路段都还没有安装收费系统。


2.回龙观东大街辅路只有部分路段安装了收费系统,比如回+双创社区、文体公园、首开广场和京都儿童医院北侧。


3.龙泽园街道办事处、联通营业厅、回龙观东大街东亚上北公园南侧辅路等路段为黄线禁停路段。


“停车付费”您还没弄明白?
别着急~
下面,小编再好好跟大家说说
北京停车缴费方式


方法一:电子支付


缴费渠道

“北京交通”APP

“北京交通”微信公众号

微信和支付宝“城市服务”,使用微信、支付宝、一网通等多种方式支付停车费。

操作指南
以“北京交通”APP为例

01、下载APP并进入主页面

停车人可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的明码标价牌、发放的宣传手册上找到APP下载二维码,扫码下载;也可在智能手机的“APP应用商店”里搜索“北京交通”,进行下载。下载完成后,单击“路侧停车”,进入主页面。



02、注册绑定-点击“我的车辆”

停车人注册“北京交通”APP账号后,点击“我的车辆”可进行车牌绑定,输入车辆号牌、上传车辆行驶证照片并提交,后台24小时内反馈结果。



03、电子支付

停车入位后,系统自动创建订单,开始计时计费。

停车人可通过APP实时获取订单信息。当车辆驶离后,系统自动生成待支付订单,停车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一网通等方式及时缴纳停车费。



04、获取电子票据

停车人在完成停车缴费后,选择待开票订单,填写票据信息,即可开具电子票据。

如果需要纸质票据,由区停车管理部门告知缴费人纸质票据换开的方式。


2019年1月1日起,东城区、西城区、通州区道路停车(白实线)没有现场人工收费,不再使用经营性停车手撕票据。



方法二:现金支付


全市22处ETC代缴点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查询缴费信息

1)“北京交通”APP注册用户,在一定周期内未缴费,将会收到APP主动推送信息,提示缴费;

2)未缴费车辆再次停放在电子收费路段时,如被管理员发现,会进行现场提醒;

3)区停车管理部门将向停车人在“北京交通”APP注册时留存的手机号码发送提示短信(短信发送号码:12328)。如未留存手机号码,区级停车管理部门也可向车主手机号码发送提示短信(短信发送号码:12328);

4)停车人也可通过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门户网站“道路停车”专栏进行查询。


无感支付


停车人可使用“北京交通”APP,在进行订单缴费时,授权开启支付宝、微信、ETC免密支付功能,即可实现停车费无感支付。


临时代缴

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注册用户可以为未绑定车辆(包括本人或他人所属)缴纳停车费。以“北京交通”APP举例演示,即进入道路停车主页面后,点击“临时代缴”按钮,输入车牌号,完成缴纳。


催缴提示


停车人(车主)收到缴费提示后,可通过电子支付或前往现金代缴点两种方式缴纳停车费。

道路停车费最长缴费期限为车辆驶离停车位后30天,超过期限仍未缴纳认定为欠费,停车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欠费行为产生罚款。

停车人(车主)收到催缴提示后,应及时到区停车管理部门设置的窗口缴纳所欠的道路停车费并接受处理。


处罚标准


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对于欠费行为按以下标准处罚:

  • 在一个自然月内,同一车辆欠缴道路停车费5—10次,或累计欠费金额200元(含)以上不足500元的,处200元罚款;

  • 欠缴道路停车费11—20次,或累计欠费金额500元(含)以上不足1000元的,处500元罚款;

  • 欠缴道路停车费21次及以上,或累计欠费金额1000元(含)以上的,处1000元罚款。次数、金额对应不同处罚档位的,按高者处罚。


收费标准


1.本市道路停车白天停车收费以15分钟为1个计时单位,夜间停车收费以2小时为1个计时单位,满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1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

2.对机动车跨昼夜分界点停放且停放时间不足昼夜分界点前的一个计时单位的停车收费,按分界点前的收费标准和计时单位收费,不得拆分为两个时段计收停车费。

3.各区交通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可根据管理需要,对辖区特定路段的夜间道路停车占道费收费标准进行动态调整,收费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同类地区现行白天收费标准。

4.中型(含)以下载客汽车及轻型(含)以下载货汽车按小型车收费标准执行,大型载客汽车及轻型以上载货汽车按大型车收费标准执行。

5.符合居住停车区域认证机制规定条件的停车人,在划定的居住停车范围内停车,居住停车价格由各区交通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按不高于现行夜间收费标准确定,并在区交通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政务网站公示,同时抄送区价格监管部门。


异议问题处理


如对停车时长有异议,可自助下载“北京交通”APP查询订单或拨打交通服务监督电话12328。

如对停车计费有异议,请拨打交通服务监督电话12328,各区停车管理部门负责受理退费申请的审核处置。

各区停车管理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相关申请进行核实,对于核实属实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停车缴费人进行退费处理。



停车问题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解决好停车问题,不仅可以节省时间,
提高办事效率, 保证我们的安全,
还可以美化生活环境。
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城市文明靠大家!

(本文内容由回龙观社区网综合整理北京交通、北京本地宝,转载请注明出处。 片由回龙观社区网拍摄, 转载须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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