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2月份
又有一些谣言侵扰了我们的生活
快来看看2月份的这“十大谣言”
算算你上过几次当?
近日,一条“被捕小偷示范如何用粗盐砸碎车窗”的视频在网上流传。
△相关视频
视频中,一名男子向媒体和观众示范,往手中的一把“盐”吐口水,再抛向车窗,玻璃瞬间破裂,引起了不少网友的恐慌。
福建泉州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官方微博“泉州网警巡查执法”表示:此“盐”非彼“盐”。视频中所称的粗盐,实际是硬度极高的“氧化铝”制成的“火花塞”,所以敲破玻璃轻而易举。
近日,全国多地的网友
在朋友圈里看到了这样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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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退休的朋友们通过在街道登记
每个月就有70元的补贴返到医保卡里
广东广州医保局已通过其官方微信表示,这是谣言!
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每月按时拨付到医保卡,无需前往街道登记。如果有新的政策和业务调整,医保局会第一时间在官方渠道进行公开发布。
此外,河南平顶山、河北石家庄、吉林延吉等地的一些街道、社区及医疗保险管理相关部门均表示,没有接到或发布过有关“70元补贴”的通知。
网上有传言称:“看到车牌照第一个字母后面的小圆点没有,它是用稀土金属材料镶上去的,如果把这个圆点遮住,电子摄像头就无法拍清楚车牌号。”
△截图自大河网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表示,这种办法是不可行的,不仅不能躲避电子摄像头的拍摄,而且还会因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被扣12分。
车牌上的小圆点其实是一个分隔符号,将前面的区域(如沪A)与后面的号码(*****)分隔开,并起到一定的防伪作用,但不会影响到电子摄像头工作。
这其实是一条老谣言了。
至少早在2015年就出现过
类似这样的短信、微信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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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中央十三套播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三大通讯商今天零时起合并成一家。为庆祝合并,微信使用者每转发一条此信息将获得10元人民币。快转!
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均表示未接到公司要合并的通知。如果有类似优惠活动,运营商会通过官网和官方账号对外发布,不要轻信他人群发的信息。
2月份
黑龙江齐齐哈尔、江苏常州等地
出现过类似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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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宜宾公安等多地有关部门表示,在传染疾病中根本不存在"SK5"或“SB5”病毒这两种名称,谣言中所说的事件、人物等信息也都是假的,大家不必惊慌。
近日,朋友圈在转一则“17人因食用蘑菇不当中毒去世”的传言,还称蘑菇不可和茄子、小米等同吃,否则会产生神秘毒素。
江苏南京第一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秦海东认为,这种说法并无科学依据。大家根本不需要担心蘑菇和这几样食材一起吃会中毒。
不过,江苏省食药监局提醒,切勿采摘、购买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
有些地方的微信朋友圈传言:
刘女士清洁马桶时,倒入洁厕灵后又加了84消毒液,刘女士一下晕倒,抢救无效死亡。
济南大学化学专业教授任皞表示,84消毒液和洁厕灵在一起会产生化学反应,生成气体氯气。
氯气危害比较大,但生活中使用的清洁产品都不是高浓度的,两者产生的氯气的量比较少,可能会给人造成身体不适,但使人致命是不大可能的。
近期,有微博网友表示:
父母说老家民政局收取“二胎保证金”——新婚夫妇领结婚证时在民政局交押金,这笔钱生完二胎可以拿回来,如果不生二胎就拿不回来了。
辽宁大连普兰店区、山东威海计生委、江苏南通如皋民政局、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沙区民政局等多地有关部门均表态:
收取“二胎保证金”的说法纯属谣言,计生和民政部门从未出台过相应政策。
最近,你的家人朋友给你转发一则网友买到假紫菜的视频了吗?
△相关视频
视频中的女士从一包买来的“紫菜”中取出几块泡在水里,说闻到一股腥臭味,而且拉拽不开,吃的时候嚼不碎,判断是废旧的黑塑料袋做的!
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在实验室对紫菜和塑料进行了鉴别,认为塑料薄膜做紫菜不靠谱。
山东潍坊学院副教授冯一民也认为,用塑料袋冒充紫菜,的确是不可能的。
目前市面上出售的都是干紫菜,烘烤制作干紫菜要经过200℃至300℃的高温,塑料不可能承受这种高温。
最近,一些关于吃大盘鸡和泡椒凤爪等食品会得H7N9的信息在朋友圈中被疯传,如:
一时间,很多人担心许多肉类是不是都不能吃了?
国家卫计委卫生应急办公室回应,导致人感染H7N9病毒最重要的危险因素,是直接或间接暴露于受感染活禽或带毒禽类污染的环境中。
尚没有证据显示H7N9病毒能够通过经妥善处理后的禽类或禽蛋类食品传播给人类。此外,吃煮熟的食物也不会感染H7N9病毒。
如今,微信、微博、QQ群等社交平台上
网友发布的虚假信息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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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以来,微信朋友圈等网络渠道传播“张家界索道轿厢起火”、“张家界索桥断裂”的信息,引发不明真相群众的恐慌与传播。随后,四川青城山、江西明月山等地也纷纷“躺枪”。
编造该谣言的首发传谣者聂某某(女,65岁,四川成都市金牛区人),已经于2月23日被慈利警方抓获归案,并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此外,网友在网络上传播有关H7N9谣言和成都两名中介散布售楼虚假信息,也都被警方拘留。
2015年11月公布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
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散播虚假信息
最高可获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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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实,早在2013年9月,最高检与最高院就曾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从而为诽谤罪设定了非常严格的量化的入罪标准。
也就是说在微信上或者其他社交软件上传播诽谤他人的消息,当点击量与转发次数超过一定数量时,就会被认定为诽谤罪。根据我国《刑法》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谣言止于智者
不信谣,不传谣
你能做到么
来源 | 中国新闻网、人民日报、华西都市报等
编辑 | 洪鑫 陈茜
校对 | 蓝淑茹